“高中生在學校廁所內遭多人毆打”:校園霸淩何時休?

天亮了 2024-03-22 11:18:18

電影《第二十條》中的校園霸淩,在現實中也上演了:

3月21日,有網友發視頻稱,自己孩子于1月8日在山東菏澤市定陶區第一中學廁所內遭到十余人毆打,還被逼下跪、喝尿,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個月之久,遲遲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21日,上述網友楊先生告訴記者,公安機關只對3名打人學生作出行政拘留處罰,並且因爲3人未滿18周歲,沒有對其執行,他們至今也未收到任何賠償和道歉。目前,他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有點不太理解,未滿18周歲也不能執行嗎?

我怎麽記得在《第二十條》中,韓雨辰撞見同學被校園霸淩,他見義勇爲打了主任的兒子,怎麽反而被張主任給告了呢?而且如果張主任最終沒有撤案,那麽韓雨辰肯定是要有案底的。這到了現實中,打人者不需要被拘留嗎?僅僅是因爲他們三人未滿18歲,然後就輕而易舉放過嗎?

更何況受害人及其家屬也沒有收到任何的賠償和道歉。

這是不是太過違背常理了。

要知道在《第二十條》中,韓雨辰還是檢察官韓明的兒子,韓雨辰的舅舅還是刑警隊的副隊長,他們也算是有點關系的。可就因爲霸淩者是張主任的兒子,韓明夫婦都沒辦法搞定,覺得自己的兒子打人了就被人家給拿住了把柄,理虧,他們一度求爺爺告奶奶,想方設法做小伏低爲的就是張主任能撤案。

電影中那麽難,怎麽在現實中就那麽容易放過了呢?

楊先生說他在接到孩子的電話後,立即趕到學校報了警。打人的學生小楊大部分都不認識,也沒有記清楚模樣,只指人3名打人學生,隨後這3名學生又供出了另外3名學生。楊先生說,被供出的3名學生拒不承認毆打過小楊,最終派出所決定只對小楊指認出的3名學生進行行政拘留處罰。因3名學生均未滿18周歲,且是初犯,故不對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這不就跟沒有處罰一樣嗎?

爲什麽要對打人者寬容,就因爲他們未滿十八周歲?

現在校園霸淩者爲什麽屢禁不止,就是因爲他們知道了,自己即便是打人了,也不需要付出什麽代價,因爲《未成年保護法》會保護他們,法律會念著他們還未滿18歲,寬恕他們。

憑什麽呢?

法不該向不法讓步,這句話還要說多少遍。

《第二十條》這部電影就應該讓廣大青少年好好看看,讓他們明白,做錯了事是要付出代價的。打了人不僅要拘留,這往後還會留案底,自己考學考公都會受到影響。還要勒令打人者和其監護人對受害者進行道歉和賠償。唯有如此,才能起到真正的威懾作用。

如果每一次發生諸如此類的校園霸淩,最後都以霸淩者是未成年人來開脫罪責,那麽,是不是會有更多善良無辜的未成年人受到傷害。

《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應該保護的是誰?

可不是肆無忌憚任性妄爲的小惡魔,而是保護那些善良的手無寸鐵的無辜的孩子。

同時,學校也要重視“校園霸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山東菏澤這個事是拖了兩個多月到現在都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但凡是有一點法子,想必家長也不會發視頻到網上了。就是因爲在現實中沒有辦法得到解決,他們才想著看能不能發到網上用輿論的法子施壓。

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絕對不應該再放過那些囂張的霸淩者了。

楊先生還有說他兒子小楊在出事後已經轉到了其他學校去上學,但是小楊的精神因此事影響很大,情緒十分低落。

這讓我想起我身邊的一個很現實的案例:

小A是某市重點中學初三的一名學生,成績十分優異,但是小A是比較內向,不怎麽愛說話。他被班上幾個男同學給欺負了,據小A的說法是當衆被他們給舉得高高的,這讓他非常難堪。這種欺負不是一次兩次,直到後來,小A說什麽都不想再去學校了。小A的父母去學校查監控,可是也沒查出個一二來。眼瞅著要中考,父母只能給小A辦了休學。自那之後,小A的精神上就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去醫院檢查是重度抑郁。小A還一度情緒失控,想要自殺。小A的父母也處于崩潰的邊緣,受不了自己孩子成了這般模樣,他們只能放下工作,好好陪伴自己的兒子度過難關。

小A休學了兩年,他不願意再回到之前的校園了,有了一種恐懼感,更害怕自己還會遇到同樣的事情。小A的媽媽曾問過我:爲什麽我的孩子成了這般模樣,可是那幾個霸淩者都已經上高中,還好好的呢?

很是無奈。

現在小A的媽媽已經帶著小A去美國讀高中了,這也是他們能選擇的唯一的一條路了。因爲小A只想去美國,已經休學兩年了,再這樣下去一個好好的孩子豈不是廢了嗎?只要孩子能願意讀書,小A的媽媽說,讓她做什麽都願意。哪怕,40歲重啓人生,她也不怕。

我對小A一家非常了解,和他媽媽是摯友,這兩年也是看著他們家這種情況很是同情。去美國之前,小A的媽媽還跟我說,其實她也挺渺茫的,她英文不好,重新換了個新環境,她也怕自己到那裏適應不了。再加上在美國一年的開支可不小,對他們家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這是能救她兒子唯一的出路了。

他們也只能破斧成舟往前看,走一步算一步。

我舉小A的例子,主要是告訴大家,被霸淩之後孩子會出現什麽樣的問題。霸淩者可能還會在學校好好的上學,可是他們的行爲對被霸淩者所造成的傷害是十分慘痛的,這種心理陰影不是一年兩年就能好的,甚至有可能是一輩子的事。一個孩子要是不上學了,他能幹什麽呢?真的有可能就因爲一次霸淩他的人生就毀掉了、廢掉了。這對于一個家庭而言也是十分沉重的打擊。

犯了錯不需要受到什麽懲罰,可是被霸淩者的人生呢?有沒有真正的替他們想過?

小A的家庭條件還尚可,這要是放在普通家庭,可怎麽辦?

還有前段時間的“邯鄲3名初中生殺人埋屍案”,他們就是欺負同學然後還把同學給殘忍的殺害了。現在這3個小惡魔已經被抓了起來,全中國人民都在等待著對他們的判決。可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他們的年齡未滿14周歲。

今日,最高檢表示,要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綜合履職,以檢察司法保護促進“六大保護”,合力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治理,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好,那接下來就讓我們期待邯鄲的案子怎麽判?

希望能夠給那些霸淩者以威懾作用,看他們還敢不敢胡作非爲。

一定要對霸淩者予以嚴懲,不能再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爲他們的“保護傘”,另外也要追究其父母的責任,養不教父之過,唯有如此,父母才會認真對待。你不教育好你的孩子,那麽你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我相信天會亮的那天,要給予那些受到傷害的孩子一個公道。

我們都在等待著那天的來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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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簡介:當紅情感作家,做一個通透的女子,不自輕,不自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