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童被武術教練打死,敲響校外培訓安全警鍾|新京報快評

新京報評論5 2024-04-27 20:40:25
家長爲孩子選擇這類特殊培訓機構,也需要更多一些慎重。 ▲琦琦父母怎麽也沒想到,孩子第二次上課就出事了。圖/網絡視頻截圖 文 | 重舟

時隔近一年,青島8歲男童琦琦被武術教練打死一案,迎來新進展。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4月24日,該案在青島開庭審理,三人被檢方指控故意傷害罪。庭審披露了琦琦遇害的更多細節:因訓練動作不規範,在青島崇德聚英武術運動俱樂部被毆打臀部、腿部,捆綁,後意識不清昏厥,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此案也引發了對校外培訓安全、規範等問題的關注。

原本“希望能通過課外輔導提升孩子文化課成績”的琦琦父母,怎麽也沒想到,孩子第二次去這家以“武術教學”“文化課輔導”等爲賣點的武術俱樂部上課就出事了。根據庭審披露的細節,琦琦在遇害前遭遇了學校教練一系列暴力對待。而且,並非其一人有這種遭遇,還有“兩位家長提供了孩子遍體鱗傷的視頻”。

目前,該案的多名被告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具體結果還有待宣判。但毫無疑問,又一名孩童殒命武術俱樂部,再次爲校外培訓,尤其是武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保障敲響了警鍾。

校外培訓機構發生過度體罰、暴力傷害,乃至最終釀成慘劇的現象,並非孤例。典型如數年前發生的豫章書院非法拘禁案。該機構以戒網瘾之名,被媒體曝光存在對學生嚴重體罰、囚禁、暴力訓練等諸多問題。

類似打著特色教育旗號的培訓機構,迎合了一些家長對于挽救“問題青少年”、給孩子“戒網瘾”、“提升文化課成績”等現實需求,但其缺乏監管、虛假宣傳、暴力體罰等問題,也有一定普遍性。正如時有發生的悲劇所反映的,且不說實際教育效果,稍有不慎就可能直接威脅孩子的生命安全。

相比一般培訓機構,這類培訓機構大多突出了武術、軍事化管理等特色,即與家長之間默認了一定的體罰教育。這契合了社會長期以來所信奉的“棍棒底下出好人”教育理念,相信通過一定的體罰甚至暴力,可以完成對“問題”孩子的“矯治”,或至少能幫孩子改正某種“缺點”。

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囿于教師、教練專業性不足,以及缺乏監督,這種教育極容易越過合理邊界,走向極端化,變成對孩子的暴力傷害,也涉嫌違法。因此,從源頭強化這類帶有一定特殊性的培訓機構的規範力度,很有必要。

應該看到,這類培訓不僅僅是被默許了一定的體罰教育,而且帶有很強的封閉性,家長無法及時發現問題,政府監管也多存在模糊之處。

以戒網瘾類教育機構爲例,雖然今年開始施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虐待、脅迫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幹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但從公開信息看,一些帶有戒網瘾性質的特殊培訓機構仍在對外招生。這類機構的辦學資質、教育規範、日常監管等,恐怕仍需要有針對性的細化落實。

從常識來講,這類帶有一定特殊性的校外培訓機構,因爲可能涉及強制、體罰等行爲,且具有相對的封閉性,與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天然存在著更大的沖突。那麽,在機構准入、師資專業度等方面,理應都有更高的門檻及更健全的監管規範。如此才能盡量避免以教育、培訓之名,對未成年人造成“合法”傷害。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這類培訓機構進入大衆視野,大多數都是與暴力體罰,乃至發生危及學生生命的惡性事件有關,即不出事就不被關注。這或本就提醒其日常監督的不足,而大衆對其真實一面的了解同樣非常有限。

這種“神秘”狀況顯然難言正常。因爲,正常情況下,教育方式越特殊、教育模式與大衆教育模式的偏離度越大,越應得到更多的社會監督。否則,就極有可能變成傷害未成年人的“隱秘的角落”,甚至釀成悲劇。

當然,無論監管如何“進步”,家長爲孩子選擇這類特殊培訓機構,都該多一些慎重。

撰稿 / 重舟(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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