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關于責令貴州得聖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山腳樹南井區停産整頓的公告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公告(2024年第11號)
2024年1月16日至18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盤州市能源局對貴州得聖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山腳樹南井區開展執法檢查,並經立案調查,發現貴州得聖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山腳樹南井區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産。
2024年2月22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依法對貴州得聖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山腳樹南井區作出責令停産整頓5日(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 446 號)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現予公告。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
2024年2月26日
應該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