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變"碰瓷"?疑似交通執法人員“碰瓷”執法上熱搜

鍾欣律師 2024-05-12 14:17:50

身著“交通執法”標識馬甲的人員在加油站前的道路上對一輛正在行駛的車輛進行了疑似“碰瓷”執法。根據行車記錄儀拍攝的視頻顯示,當車輛正准備駛離,周圍站著數名執法人員,由于車輛速度不快,司機並未意識到會被攔截。然而,在接近最後一位執法人員時,該執法人員突然快速走向車輛前方,盡管車輛已及時停下,該執法人員仍做出前撲動作趴在汽車引擎蓋上,並開始發出呻吟聲,其手中還持有香煙,直到趴在車上後才丟棄。這一行爲在網絡上迅速傳播。視頻中還捕捉到另一名執法人員在一旁用手機錄像。對于該執法人員的身份,起初外界猜測其屬于公安交警或路政部門,但最終交通運輸部門確認此人應屬于運政部門,並表示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從法律角度看,若該執法人員的“碰瓷”行爲是出于個人目的,如爲了個人私利(如希望通過制造事故獲取罰款分成),則可能涉及濫用職權罪或貪汙受賄罪,特別是如果能夠證明其有將收繳的罰款據爲己有的行爲,且金額達到一定標准,將構成刑事責任。反之,如果該行爲是出于執行工作任務,盡管方式不當,通常會被視爲違規執法或濫用職權,處理上更傾向于行政處分。

視頻中另一執法人員錄制的視頻若被用作僞造證據,試圖以此迫使司機承認錯誤或繳納罰款,則可能構成僞造證據罪或與敲詐勒索相關聯的犯罪行爲。此外,如果存在利用這種手段多次向過往車輛“碰瓷”收取罰款的情況,將構成更爲嚴重的違法行爲。

我們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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