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日,住建部官方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4部門關于開展道路工程等4個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執業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等4個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執業工作。
重點內容:主要對象: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等4個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
注冊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啓動注冊工作。
執業管理:自2027年1月1日起,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實施執業制度,相關設計文件應由對應專業的注冊工程師簽字蓋章並負責。
自實施執業之日起,申請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應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准》(建市〔2007〕86號)規定的相關注冊工程師人數要求。
全文如下: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4部門
關于開展道路工程等4個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執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交通運輸廳(委、局)、水利(水務)廳(局)、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
爲加強對勘察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決定開展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等4個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執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時間和條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啓動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的注冊工作。已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並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的人員,可按照《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申請注冊。
二、注冊程序。申請人通過“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注冊管理系統)提出初始、延續、變更、注銷注冊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生態環境部審批,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請。申請人及其聘用單位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人員行政審批事項”下的“勘察設計工程師”欄目登錄後,通過注冊管理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材料。
(二)受理。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注冊管理系統收到申請材料後,應及時提交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收到申請材料後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審批。住房城鄉建設部受理後,通過注冊管理系統將申請材料按專業分別送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生態環境部審核。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生態環境部按照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通過注冊管理系統將審核意見提交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完成審批。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審查結果進行公示,作出審批決定並公告審批結果,向准予注冊的人員核發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制作的注冊證書。
(四)查詢。申請人及其聘用單位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人員行政審批事項”下的“勘察設計工程師”欄目查詢辦事指南、操作手冊等內容,通過注冊管理系統查詢注冊進度。社會公衆可通過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查詢注冊信息。
三、執業管理。自2027年1月1日起,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實施執業制度,相關設計文件應由對應專業的注冊工程師簽字蓋章並負責。相關注冊工程師執業管理規定由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生態環境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自實施執業之日起,申請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應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准》(建市〔2007〕86號)規定的相關注冊工程師人數要求。
四、監督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行政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人員和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對依法應撤銷或者吊銷注冊證書的,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水行政、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分別通過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生態環境部,縣級以上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通過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違法事實、證據、處理建議等材料及時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照程序依法依規作出處罰。
聯系單位及電話: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010-58933759
交 通 運 輸 部 公 路 局 010-65292737
水 運 局 010-65292645
水 利 部 水 利 工 程 建 設 司 010-63206354
生 態 環 境 部 科 技 與 財 務 司 010-65645390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