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點評《飛馳人生2》是否是"盜攝"?央視給出評判

娛樂一下罷 2024-02-16 21:03:31

最近,歌手薛之謙發布了一則關于電影《飛馳人生2》的微博,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在微博中,薛之謙分享了自己在電影院觀影時拍攝的幾張電影畫面,並發表了對電影的點評。然而,這一行爲卻引發了一場關于“盜攝”的爭議。網友們紛紛對薛之謙的行爲進行討論,認爲他是否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薛之謙的微博中,配有幾張電影畫面的照片,這些畫面是在電影院內拍攝得到的,薛之謙也對電影的一些內容進行了表述並發表了自己的觀點。這樣的做法在一些網友看來是一種“盜攝”。但這種評論配幾張圖的事,我們生活中並不少見!

根據央視新聞聯系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解答,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爲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範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爲。薛之謙拍攝電影畫面並在微博中分享,目的是爲了表達他對于電影的觀點和評價,並非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爲。因此,在法律層面上,薛之謙並沒有侵犯電影的著作權。

電影作爲一種創作者投入了大量心血和努力的作品,觀影者在欣賞電影時,是希望能夠專注于電影本身,而不是被他人的拍攝行爲所幹擾。雖然薛之謙的目的是爲了分享自己的觀點和對電影的評價,但這樣的行爲或許會引起其他觀衆的不適和困擾。

對于這樣的爭議,我們也需要有一個客觀的視角。電影雖然可以在電影院中觀看,但它也是一種藝術作品,是供人們交流、分享和評價的對象。薛之謙作爲一個明星和公衆人物,他的微博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他的評價也會影響到其他人對電影的認知和看法。因此,他分享電影畫面並表達自己的觀點,或許可以爲電影做更大的宣傳。

薛之謙發布微博點評《飛馳人生2》的行爲在法律上並未構成著作權侵權行爲。所以沒要追著口誅筆伐,但不管如何,這一事件引發了對著作權保護和藝術作品的關注和思考,對于進一步加強著作權保護和傳播倫理規範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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