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侵權案宣判,AI不能“當小偷”

人民法院報 2024-04-25 19:12:55

4月23日上午,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作爲配音師的原告,其聲音權益及于案涉AI聲音,被告方使用原告聲音、開發案涉AI文本轉語音産品未獲得合法授權,構成侵權,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5萬元。

AI聲音侵權案件的宣判,引發了衆多配音行業從業者的關注。法官指出,聲音作爲一種人格權益,具有人身專屬性,任何自然人的聲音均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他人使用錄音制品中的聲音,構成侵權。

其實,隨意克隆、AI化人類的聲音,並運用在商業當中的現象並非個例。在許多AI軟件上,都有模仿知名主持人、知名藝人聲音的情況。在遊戲《上古卷軸》的社區中,就有玩家發現有人使用了真實配音演員的聲音輸入AI。去年,引發社會各界討論的“AI孫燕姿”如今仍然活躍在視頻平台,玩梗和侵權爭議也一直沒有停止。

AI技術越來越成熟,AI軟件也越來越多。可以說AI是一個嶄新的藍海、寬闊的藍海。人工智能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隨之而來的法律和倫理問題也日益凸顯。AI應該是“創造師”而不應該是“搬運工”“模仿者”“抄襲者”。

在AI技術的輔助下,我們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價值。但是,這一切必須在尊重和保護原創作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作爲智能軟件的開發者和使用者,應當意識到,每一項技術的進步都不應該脫離道德和法律的約束。AI聲音侵權案宣判不僅是對一起具體案件的裁決,更是對整個智能軟件行業的一次警醒。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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