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忽悠拒做癌症手術
結果竟不幸死亡
家屬索賠數百萬
廈門法院判了
今天這件事
值得所有人好好看看
警醒!警醒!
“精油按摩治癌”
她拖著不做手術
此前,王女士(化名)被醫院診斷爲乳房腫物懷疑乳腺癌,要求盡快手術治療。心情沉重的王女士想到她認識的阿明(化名)經常在朋友圈裏發廣告稱他們公司研發的中藥精油,能治療各種疑難雜症。
王女士抱有一絲希望,到健康公司找阿明調理治療。阿明說,自己是一家健康公司負責人,從事中醫50年,很多病患都藥到病除,還說王女士的病可通過按摩手法+中藥精油治愈。
王女士:
不是說腫塊不能按摩嗎?如果是腫瘤用精油可以嗎?
阿明:
不是一般的精油,乳腺癌都按摩康複了。已經有一個乳腺癌康複,許多乳腺增生徹底康複!
給王女士按摩的技師也經常跟王女士說,此前也有通過按摩完全治好的乳腺癌案例,而且並未手術。
按摩半年多後
女子病發不幸去世
于是,王女士接受了半年的調理按摩,並花費4千多元,多次購買阿明推薦的“保健品”(均爲三無産品),而且王女士未按醫院要求手術。
就這樣,拖著拖著最後一次按摩調理後,王女士就臥床不起、無法移動。送診後,醫院診斷爲“乳腺惡性腫瘤、多發性骨轉移”。三個月後,王女士不幸去世。
事後,王女士兒子將阿明和健康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起訴認爲,由于健康公司的不當誘導和誇張宣傳,導致我母親錯過最佳治療時間,加速乳腺癌擴散轉移,最終導致死亡。阿明和健康公司應賠償按摩調理費用及購買保健品費用3.8萬元、其他經濟損失約158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面對原告的巨額索賠,被告說,王女士最初接受理療時,只說乳房有良性腫塊,並沒有告訴我們她得了癌症,我們的中醫理療沒問題,而且公司既沒有強迫王女士只能理療、也沒有阻止她去醫院治療,理療代替治療是她自己的選擇,所以腫瘤惡化是她自己的原因。
法院一審判決
構成欺詐賠償16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王女士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治療方式有相應的判斷能力,且理療與王女士癌症加速擴散之間是否存在直接關聯難以認定。但健康公司對理療服務及産品效果存在虛假誇大宣傳,已構成欺詐,應按其接受服務費用三倍賠償,且其在服務過程中向王女士出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保健品”,應予十倍賠償。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健康公司應退還王女士按摩調理費用及購買保健品費用3.8萬元,三倍賠償其服務費用,十倍賠償其購買“保健品”費用,合計賠償金16萬元。
該判決作出後,經二審維持原判現已生效。
那麽問題來了
哪些情形
可主張懲罰性賠償?
遭遇廣告“吹牛”
又該怎樣取證維權?
接下來的都是幹貨
法律小知識一起get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産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産安全的要求。
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法官支招
法官提醒消費者,消費前要仔細辨別,若發現實物與商家宣傳不符時,要第一時間與商家溝通協商,及時保存商家宣傳頁面截圖、付款憑證、溝通記錄等維權憑證。如與商家溝通未果,可撥打12315熱線求助、向當地消保委投訴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關乎自己的生命健康,大家一定要慎之又慎,注意甄別市面上的廣告是否誇大療效、是否適合自己。當身體出現警報信號,一定要盡快前往正規醫院,接受專業醫生的治療,切莫病急亂投醫
來源: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