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園欺淩,延安公安給您支招

延安發布 2024-03-19 15:28:21
爲防範學生被侵害事件的發生守護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延安公安爲您講述如何預防校園欺淩

什麽是校園欺淩

校園欺淩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産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行爲。

語言欺淩

起侮辱性外號

歧視別人的體貌

威脅恐嚇

身體欺淩

單純的肢體欺淩

索要錢財

心理欺淩

孤立同學

刺激同學的心理

網絡欺淩

揭露同學的傷心事

發布同學的隱私信息

案例

某中學“校霸”小周(17周歲)因爲同學小王把自己做的錯事告訴了老師,導致小周被“請家長”,所以對小王懷恨在心,多次無端辱罵、毆打小王,並揚言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其他同學都懼怕小周不敢幫助小王,小王經常被毆打,不堪忍受跑回家中,不願意上學,並且産生了嚴重的心理問題,想要割腕自殺,被母親發現救下。後小周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校園欺淩的預防

校園欺淩危害巨大,從每個學生、每個家庭的長遠利益出發,迫切需要我們每位學生和家長朋友都應該提高認識,在全社會形成共識,共同防止、杜絕校園欺淩現象的發生。

遇到校園欺淩我們該怎麽辦

01學生遇到校園

1.保持鎮定。

2.向他人呼救求助。

3.采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

4.試著通過警示性的語言擊退對方,或者通過有策略的談話和借助環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對方。

5.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生沖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6.不管遭遇了怎樣的恐嚇,都要告訴家長,不要自己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

02當孩子遇到欺淩,家長該怎麽做

傾聽和支持:當孩子遭受網絡欺淩時,父母首先應該給予他們充分的關注和理解,讓他們感到安全和被愛;鼓勵孩子分享他們的感受和經曆,而不是指責或批評他們;父母也應該表達自己對孩子的信任和尊重。

尋求幫助:如果網絡欺淩嚴重或持續不斷,父母應該尋求專業的幫助,如心理咨詢、法律援助或警方介入。

教育和預防:父母應該教育孩子如何安全地使用網絡,如設置隱私保護、不與陌生人交流、不分享個人信息或敏感內容等。也應該教育孩子如何應對網絡欺淩,如不回複或轉發惡意信息、保存證據、屏蔽或舉報欺淩者等。

校園欺淩可能觸犯的法律

民事責任

校園霸淩行爲的實施者一般承擔侵權責任,如果霸淩者是未成年人的,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行爲能力人,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霸淩者是成年人,其責任由本人承擔。

在校園霸淩中常見的民事侵權行爲有:

在言語上:隨意損毀他人財産的、起帶有侮辱性的外號或使用羞辱性話語的、散播關于他人的謠言的、惡意暴露他人隱私的等行爲,而這些行爲可能構成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

在行爲上:如果在校園霸淩行爲中有暴力襲擊、肢體攻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行爲,這些行爲可能構成侵犯他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行政責任

在校園霸淩行爲中,除了民事賠償責任外,如果是以毆打、虐待等暴力方式實施的,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霸淩者應當受到治安處罰。

如: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等行爲,公安機關將根據行爲後果、危害程度等情節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

對于在校園霸淩實施的嚴重的暴力行爲,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承擔刑責。不滿十八周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延安公安提醒您

勇敢對校園欺淩說不!

不做受害者

不做欺淩者

更不能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觀者!

來源:聖地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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