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銷案:江南才子遭遇重大打擊,探花不值一文錢,背後卻是清廷化解危機的陰謀

讀書悟道君 2024-05-06 14:30:03

順治十三年(1656年),廣東瓊州六千名官兵中,有人因多年缺饷、缺糧病死或自缢;有些地方官兵一年只能領五個月的軍饷,缺糧高達六個月。

廣東巡按張熙上書,請求速撥糧饷,以解燃眉之急。

順治十六年(1659年),福建駐軍因七八個月拿不到軍饷,有人結隊逃亡,有人出城搶掠百姓。

福建總督李率泰向朝廷告急,說省財政拿不出一分錢,也沒地方可借,而眼前情形萬分危急,請求朝廷撥糧飽饷。

清朝初年財政拮據,軍饷告急,面對以上這樣的情況,清廷會采取什麽樣的辦法呢?一場針對江南士紳的掠奪性政策從天而降,奏銷案在江南全面爆發。

所謂“奏銷案”,其實只是當時人們和後世對這一案件較委婉和隱諱的稱呼,當時的清政府把此案稱爲“辛醜奏銷案”、“順治十七年江南抗糧一案”、“江南抗糧不納一案”等。

清廷發動此案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借口欠糧、抗糧,整頓全國財政,尤其是全國財賦重地江南財政。

與此同時,清廷還以追繳錢糧拖欠爲由,以此打擊反對清政府的達官士人,尤其是江南士人。

所以在此案中,江南士紳階層遭受了清廷的殘酷鎮壓,有史以來,繼焚書坑儒之後,中國文人士紳地位再一次跌入低谷,紳衿士子功名盡黜,斯文喪盡,時人戲稱“探花不值一文錢”。

清廷如此行爲,除了掠奪民財,爲何要對江南士紳極盡打壓呢?我們先從奏銷案說起。

奏銷案的爆發與一個人息息相關,這個人就是朱國治。

對于朱國治很難評,在三藩之亂時,他因不降吳三桂,結果慘遭殺害,可謂忠勇之士,然而在奏銷案中,他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酷吏。

在他上任江蘇巡撫後,爲完成清廷任務,第二年就在嘉定捉拿了幾十名欠糧的鄉紳,第三年弄了一份名單,這份名單上有13517人,全被他列爲“逃稅分子”。

此外,還有254名衙役名單,這些人的問題是,要麽辦事不力,要麽跟地方勾結,朱國治主張對這些人從嚴處置。

乍一看,好像朱國治這個官員挺盡職,其實不然。在這份名單中,確實有些“逃稅避稅”的土豪劣紳,但也有一些是交了賦糧,而政府沒有注銷的;還有一部分人是沒有欠糧,但因爲得罪了小吏,于是也被寫了進去,總之這份名單問題非常複雜。

名單一上,清廷如何懲處這些人呢?其實早在順治十五年(1658年),吏、戶、禮三部率先制定了針對紳衿的抗糧處罰,主要內容如下:

拖欠錢糧八九成的貢生、監生、禀生罰四十板,革黜爲民,枷號兩月,並繼續嚴催;

拖欠五六七成罰四十板,革黜爲民,枷號一月,繼續嚴催;

拖欠四成以下的人,全部革職,罰二十板,繼續催繳;

如有官員知情不報被檢舉者,也一並處罰。

並且下令在聖旨到達江蘇前,如果能繳納所欠錢糧的,則免提解到京治罪;如果聖旨到達後仍有拖欠者,一律提解至京,從重治罪。

實際執行結果是,在聖旨到達前,僅有8名未繳完,其中還包括被處斬的3人,也就是說,欠糧的紳衿基本都繳納完了。

然而朱國治對紳衿的追查十分嚴酷,有人因欠了七絲遭到罷黜,有人因欠了一厘而被降級,比如翰林院編修葉方藹,欠一厘降調二級,于是民間級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錢”的戲說。

更爲詭異的是,清廷借此重新對“鄉紳”進行了定義,只有本朝出仕者方准稱爲鄉紳,明朝廢紳不算。

從奏銷案不難看出,清朝統治者爲了建立穩固的政權,對與清朝不合作的明朝鄉紳要徹底劃清界線,取消他們的特權地位,以此建立起聽命于清朝的統治階級和特權階層。

同時,對那些不真心歸順清朝的原明朝官員也予以警示, 對現任官員拖欠賦稅者從輕發落,只對他們的家人給予了處分。

在清廷的雙重懲罰下,許多明代世家大姓破産,成爲平民百姓,有的世家子弟從此和科舉無緣,一些被禠奪功名的讀書人更是前途盡毀,人生陷入絕境。

然而在奏銷案爆發前後,還爆發了幾起比較典型的案件。

比如僧函可案,順治四年(1647年)一位叫函可的僧人要入南京城,在例行盤查時被扣押,原因是他隨身攜帶了一封福王寫給阮大铖的信,和一本自己寫的書,其中書裏有一些應該屏蔽的詞卻沒有屏蔽,而且他的通行令牌還是洪承疇給弄到的。

沒錯,函可的真實身份不簡單,原是明朝禮部尚書韓日缵的兒子,這位韓日缵曾是洪承疇的老師。

當時有人想借此大作文章,扳倒洪承疇,但鑒于清初形勢特殊,多爾衮對此事也沒有深究,只是將函可發配沈陽,而洪承疇則毫發無損。

盡管僧函可案沒有擴大化,但卻開啓了清朝文字獄的先河。

再如在奏銷案之後,不久在江南又發生了一起哭廟案。

“哭廟”是蘇州一帶流傳已久的習俗,因爲當地經濟發達,人文荟萃,當官府有不法不當之舉時,一些有志的士子們就會聚集文廟,作《卷堂文》,向祖師爺孔聖人哭訴,以此召集民衆向上級告狀。此舉在明朝很有效,但換了新朝之後就變成了一場災難。

清朝統治者缺乏漢文化,對“哭廟”習俗“聞所未聞。當士子們爲懲處貪酷縣令任維初而組織哭廟時,正好遇上了順治駕崩,結果這些士子因大不敬之罪而慘遭殺害,其中就包括才子金聖歎。

任維初也是催繳賦稅的官員之一,因此,哭廟案被看作是奏銷案的延續。

此外,在順治年間還發生過一起明史案,也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獄案,再有通海案,其中江南奏銷案”、“哭廟案”和“通海案”,合稱“江南三大案”。

以上提及到的這些案件,無一不是冤案,所針對的對象也大多都是士紳,清廷所采用的的方式也是一致的,就是殘酷鎮壓和殺戮。

“朝廷有意與世家有力者爲難,以威劫江南人也”,其實這是清廷入關後實行“異族統治”必然的結果。

滿族是一個少數民族,它通過武力入主中原,雖然暴力掌握了政權,但無法贏得漢族人民的心,滿人的強權在文化上並不具備優勢,所以,在他們入主中原後,就會被漢民族文化所包圍。

爲了緩解這種壓力,清朝一面吸收漢族文化,一面加強專制統治,同時還對漢文化保持高度警惕,擔心漢人的文化優勢轉變爲政治優勢。

所以,有清以來文字獄最盛,當然士大夫們的奴顔也是最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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