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1公裏”爭奪戰,驿站老板贏了嗎?

金角財才 2024-05-02 03:05:07

原創首發 | 金角財經(ID: F-Jinjiao)

作者 | 林石

時隔兩年,菜鳥網絡訴拼多多旗下多多買菜一案迎來二審判決,多多買菜被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判賠500萬元。

根據法院文件顯示,判決的核心觀點是認爲多多買菜在消費者收件地點提醒等流程中使用了“菜鳥”、“菜鳥驿站”的標識,“多多買菜末端系統”的推廣過程中則使用了菜鳥的末端門店資源,因此獲取市場競爭優勢。

圍繞“快遞最後一公裏”的這場戰役,似乎就此告一段落。

判決之外,快遞江湖早已物是人非。

尴尬的結果

這場持續兩年的公堂對簿,本質是菜鳥網絡與多多買菜圍繞快遞最後一公裏——驿站的爭奪。

2022年2月,多多買菜宣布已與三通一達、極兔、郵政等快遞公司實現系統對接,打通簽收環節,並推出高額補貼吸引代收點入駐。

根據公開信息,這套提供給末端快遞驿站使用的系統,不截留取件碼,不對代收點抽傭,也沒有終端品牌,且所有信息均回傳快遞公司。

字字句句,就差沒把菜鳥網絡四個字打出來了。

當時的菜鳥,掌控了超過17萬家的菜鳥驿站,極高市場占有率帶來強大話語權的同時,也爲菜鳥招來不少質疑。

其中核心就是“取件碼”——對驿站的抽傭、菜鳥驿站App的流量,都建立在對于取件碼的控制之上,無論是代收點還是快遞公司都沒有獲知取件碼的權限,取件碼的發達、留存、查詢,必須通過菜鳥的服務器。

早在2017年,菜鳥就曾以一紙聲明封殺了順豐的物流數據接口,後續順豐就透露,核心矛盾是菜鳥要求所有快遞櫃信息的觸發必須通過菜鳥裹裹,取件碼信息無條件給到菜鳥,豐巢需要返回所有包裹信息給菜鳥(包括非淘系訂單)。

在順豐的聲明中,菜鳥的行爲屬于“基于其自身商業利益,要求豐巢提供與其無關的客戶隱私數據”,建議快遞同行“警惕菜鳥無底線染指快遞公司核心數據的行爲”。

時間來到2022年。彼時的多多買菜,正加入快遞最後一公裏之爭。多多買菜先與市場上多家快遞公司簽署了合作協議,打通了簽收系統,此外爲吸引網點入駐,並對入駐的站點提供補貼。但入駐的站點,有不少菜鳥集團旗下的菜鳥驿站。多多買菜的App裏,也就有了“菜鳥驿站”字樣與標識的自提點。

顯然,在菜鳥網絡的理解裏,這顯然是一種“摘果子”式的入侵。

菜鳥迅速對驿站們發布了一份《春節複工注意事項提醒》,其中明確指出,驿站使用第三方收件系統入庫屬于違約行爲。一經發現,菜鳥有權與驿站終止合作,且同一合作主體關聯的賬戶一年內無法再次入駐菜鳥驿站。

當時也有不少聲音表示,驿站網點與誰合作、以怎樣的形式合作,這都是市場經濟下驿站主體的自由選擇,菜鳥此舉涉嫌“二選一”。

站在菜鳥的角度,即便驿站都是加盟店,但既然沿用統一的品牌與體系,菜鳥本身也在品牌、渠道、拓展等方方面面做了投入,多多買菜直接將其設爲提貨點,是在使用其資源,並且獲得競爭優勢。因此,要求旗下驿站不得接入第三方系統,似乎也有它的道理。

很快,菜鳥對“二選一”的質疑做出了回複,認爲這是“公司管理需要”,隨後以不正當競爭爲由起訴多多買菜。

兩年過後,菜鳥在一審、二審中先後勝訴,但這份判決並非一場及時的勝利。

今年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快遞新規”)正式實施,規定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菜鳥而言,“快遞上門”的要求,意味著位于戰略核心位置的菜鳥驿站,正陷入一場存亡的危機。

對于大多數是夫妻店的菜鳥驿站來說,支撐其維持運作的利潤主要就來自大概每單3-4毛左右的代收件業務。去年菜鳥的招股書顯示,全國的菜鳥驿站日均處理的包裹數量達到了8000萬個,菜鳥目前並未公布其中送貨上門與驿站代收的比例。

但安徽省郵政管理局此前發布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2022年安徽省88.84%的用戶日常主要從快遞自提點、自提櫃、物業代收點、門衛室等收取快遞。

這意味著,“快遞上門”的要求必將提高菜鳥驿站的運營成本,原本就賺個辛苦錢的菜鳥驿站運營者們,能否繼續撐起菜鳥的最後一公裏?

現實給出一份參考答案。“快遞新規”公布之後,閑魚上僅重慶一地就出現了近百家的菜鳥驿站轉讓信息,北京、上海、廣東等地都有著數十家的菜鳥驿站等待轉讓。

多多買菜輸了判決,菜鳥的戰略核心受挫,驿站老板們出逃......這份判決,已經沒有贏家。

被波及的加盟者

隨著“快遞新規”的出台,對于快遞送貨上門的嚴格要求,已經讓快遞驿站的商業模式備受質疑,數字時代誕生的這種新業態,正在走向另一種可能。

此次判決中涉及兩個核心要點——“菜鳥”、“菜鳥驿站”標識的使用以及驿站對于第三方驿站系統的使用。

這兩點都需要解決一個問題,菜鳥驿站究竟是誰的?

公開信息顯示,菜鳥目前主要采用加盟模式,在全國範圍內招募專營快遞代辦點或零售類、服務類店鋪入駐。對于菜鳥而言,營收來源主要是取件及寄件服務,其中取件業務按件結算向快遞公司收取傭金、寄件業務則向消費者收取寄件費。

對于菜鳥驿站的“老板”而言,背後卻更爲複雜。

一方面,他們也會通過驿站本身的代收件、寄件服務獲取收入,其中代收件每單3-4毛左右,寄件每單4元左右,其中代收件是主要收入來源。以前述提到的8000萬包裹、17萬菜鳥驿站來算,平均單個驿站每日的代收件數量也就是500單左右,每日收入在200元、每月收入不過6000元。

這也就意味著,不少“夫妻店”的菜鳥驿站仍然需要副業來維持收入。此次案件圍繞的爭議之一,即是部分菜鳥驿站成爲了多多買菜的自提點,而多多買菜則在給到消費者的自提點信息中,提到了菜鳥驿站的名字,或是出現了菜鳥驿站的圖片。

這個起訴路徑,可以說屬于劍走偏鋒——菜鳥無意在經營行爲是否侵權上糾纏,而是直接起訴圖片商標侵權。這樣一來,在菜鳥眼裏,驿站的Logo標識屬于菜鳥品牌,多多買菜未經同意的使用,都屬不正當行爲。

不過,這看似微小的一個行爲,可能會直接導向一個結果:在沖擊菜鳥驿站老板們開創副業可能的同時,也在挑戰消費者的認知。

因爲在數字化時代,我們使用的地圖、網約車、外賣團購乃至電商應用,將實際場景作爲地理信息進行標注已經成爲慣例。如果按照這個邏輯,網約車軟件將菜鳥驿站設爲常用上車點,會不會也涉嫌不正當競爭?

事實上,不同于傳統行業裏的加盟,與互聯網平台相互獨立,是合作而非從屬,卻又使用品牌統一標識的數字時代“加盟”模式,是互聯網行業得以快速生長的關鍵因素。

正如穿著外賣服的外賣員不是外賣平台的員工,開網約車的數千萬司機也不是網約車平台的員工,從快遞行業到新零售行業,類似的案例層出不窮。

這裏的核心,是在平台經濟的背景下用戶個體對資源的重構、整合與共享。從另外一個角度說,如果不是可以利用驿站去搞點副業,菜鳥驿站這種模式,本身就很難持續進行下去。

2022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授霍學喜提交了一份《關于完善快遞行業反壟斷監管的提案》,他也表示,“快遞行業作爲物流産業鏈的末端服務系統,關系到驿站商戶及從業者的基本利益”,壟斷性惡性競爭潛規則,會損害快遞從業者和消費者權益。

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創新中,難言絕對的黑與白,但任由平台掌握話語權,忽視了小型創業者最基本的求生本能,理想與現實恐怕只能南轅北轍。

寒蟬效應

中國互聯網産業經曆了一個從無序走向有序的過程。

以往,互聯網行業常常聽到的一個詞叫野蠻生長,它代表的是互聯網創業者們在幾乎不設限的時代,實現了對于先行者的彎道超車。

eBay、雅虎和亞馬遜們,紛紛在纏鬥多年後敗退中國市場。

但當蛋糕已經幾乎要瓜分殆盡時,野蠻生長就成了一個貶義詞,巨頭在追逐市場擴張的路上,開始壟斷話語權,甚至因此不惜傷害消費者的權益。

于是就有了《反壟斷法》在生效14年後的首次修訂,社交媒體、外賣平台、電商平台紛紛被市場監管總局處以頂格罰款。僅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就發布了118起反壟斷處罰案例,其中89起涉及互聯網企業,占比爲75.42%。

也是在這一年,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識産權中心聯合多家互聯網企業,擬定了一份《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反壟斷自律公約》,承諾不與其他互聯網平台經營者達成和實施壟斷協議,不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相關行爲。首批簽署的互聯網企業就達到了33家。

從法律的出台、案例的出現再到行業的自律,這是過去幾年在互聯網行業重複上演的場景。

也正因如此,來之不易的結果是需要好好保護的。

因爲互聯網恰恰是一個不適合“矯枉必須過正”,而是需要留出生長空間的行業。《反壟斷法》的修訂中也在第一條裏,在“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後增加了“鼓勵創新”四字。

這意味著,對于“不正當競爭”的判斷,需要慎之又慎。往前一步,可能會促成一個創新模式的誕生;往後一步,可能面臨的是整個行業的寒蟬效應。

值得參考的標准,是平台之間、企業之間的競爭,應該將底層從業者與消費者的利益考慮在內,而非將他們作爲可以被犧牲與無視的代價,這或許才是市場競爭真正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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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角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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