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攝”風波不停,薛之謙轉報道再回應,稱“文字乃凶器”

新黃河 2024-02-16 22:10:13

2月16日晚,薛之謙轉發一則央視新聞報道,再回應“盜攝”爭議,稱:“文字 乃凶器 可傳善 可滋惡 流量 是幹爹 可換銀 可報應”。

被薛之謙轉載的報道,援引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說法: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爲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範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爲。但是,如果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視頻平台傳播,若當事人不許可,權利人不同意,則屬于侵權。

新聞回顧

2月15日,歌手薛之謙發文,點評電影《飛馳人生2》,卻因長文中的影片配圖引發“盜攝”爭議,“薛之謙 盜攝”等相關詞條頻頻登上熱搜榜。

薛之謙影評部分截圖

有網友認爲,拒絕攝屏是觀影的基本要求,公衆人物帶頭盜攝,確有不妥,“既不尊重電影也不尊重觀衆”。但也有網友表示大可不必,雖然薛之謙的行爲確實屬于“盜攝”,但幾張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劇透效果,也沒用作商業用途,沒必要上綱上線。

16日上午,薛之謙發微博,以一首打油詩回應質疑。不過,他的回應非但沒有平息爭論,反而讓爭議愈演愈烈。

薛之謙首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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