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房屋閑置而生氣喝悶酒,酒後開車導致追尾事故

新黃河 2024-05-09 12:01:17

因房屋閑置耽誤了掙錢,奔馳車駕駛人大白天喝起了悶酒,結果酒後駕車發生事故。

3月9日14時53分許,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曆城區大隊接到報警:在望華南街和鳳蕭路路口發生三車追尾事故,現場有人受傷,肇事車駕駛人東倒西歪,疑似酒後駕駛。接警後,東站中隊民警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民警到場後發現,事故現場三輛車相撞,後方奔馳商務車的氣囊彈出,中間的轎車變形嚴重,最前面的廂式貨車尾受損,轎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受傷,已送往醫院治療。當民警對奔馳車駕駛人孫某進行詢問時,孫某支支吾吾、語無倫次,很明顯喝酒了。隨即,民警對孫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爲16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帶其到醫院進行抽血。

據孫某陳述,當日13時左右,其看到自己閑置的房子裏落滿了灰塵,而其子女因工作忙無暇處置,想到房子閑置耽誤掙錢,孫某心裏很是生氣,便從車裏拿出一瓶白酒,一人喝起了悶酒。喝完酒後,孫某駕車行駛到事故地點時發生了追尾事故。面對民警的詢問,孫某承認其酒後駕駛發生事故的事實,卻辯稱前車之前就發生過事故,兩車駕駛人還在現場爭論,因路口是綠燈,沒看到前面的兩車,造成了二次事故,但被撞的兩車駕駛人都否認孫某的說法。

經過調取小貨車尾部的行車記錄儀和路口的監控,民警還原了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前,轎車和廂貨在路口正常等紅燈,路口綠燈剛亮時,孫某駕駛著奔馳車就撞了上來,根本就沒有孫某說的二次事故。最終,民警認定該起三車追尾事故孫某負全部責任,承擔所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廂式貨車和轎車均無責任。

經過檢測,孫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191.11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准,其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記者:謝苗苗 編輯:韓璐瑩 校對:楊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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