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本報從信用中國獲悉,因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近日被罰4.3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A1002024002顯示——
企業名稱: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1017004524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4-04-18
處罰內容:對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處罰43000元
罰款金額(萬元):4.3
違法行爲類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違法事實:2024年1月26日,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2標迎賓館站附屬結構C出入口工程,存在施工現場的梯籠僅上部固定,底部未生根,施工人員上下基坑,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的行爲。
處罰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三項。
處罰機關: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圖源:信用中國)
本報從天眼查了解到,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國交通建設集團的核心企業,以從事土木工程建築業爲主,企業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管莊周家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911100001017004524,法定代表人爲韓國明。(文|中國基建報 周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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