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與印度間的新自由貿易協定會爲知識産權領域帶來哪些影響

薔薇之行 2024-05-06 17:35:41

2024年3月10日,瑞士和部分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成員國(即列支敦士登、挪威以及冰島)與印度簽署了《貿易與經濟夥伴關系協定》(下文簡稱爲“FTA”)。爲了簽訂這份協議,有關各方開展了長達16年的艱苦談判。除了一部分涉及關稅和投資機會的核心條款外,這份FTA還包含有關知識産權保護的各種條款。顯然,上述這些條款將會影響到瑞士和印度公司之間的貿易往來。

經過16年的醞釀,這份FTA獲得了廣泛的適用範圍。其包括有關工業和農業産品以及服務業的市場准入規則。同時,該協定還含有涉及投資促進與合作、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競爭、爭端解決、貿易便利化、可持續發展以及政府采購等議題的規則。

與此同時,有關知識産權的問題也得到了全面的解決。根據該FTA,有關各方必須要開展充分、有效和非歧視性的知識産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這些改進的保護措施將會爲那些與印度同行進行貿易的瑞士公司帶來顯著的優勢。通過提高法律層面上的確定性,出現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中的新規則也有助于瑞士公司進入到印度市場。

這個FTA就是所謂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加強版”的具體實例。原則上,這份協議的保護水平應該要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的TRIPS的保護水平相對應。然而,該FTA中的某些條款還是超出了TRIPS所提供的最低保護水平。因此,這可能會導致瑞士和印度公司之間的貿易活動在未來發生某些變化。

涵蓋知識産權事務的關鍵要素

簡化專利保護程序

雙方對專利保護範圍所持有的不同看法大大推遲了FTA的簽署時間。印度供應了全球20%的仿制藥,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發展中國家進行銷售的。與此同時,原研制藥公司又構成了瑞士制藥業的支柱,使瑞士成爲了世界上最大的醫藥産品出口國之一。

在加入WTO並實施TRIPS協定後,印度已經調整了其專利法,並將專利保護期限延長到了20年。不過,盡管如此,印度一直以其善于利用“專利保護豁免情形”而聞名,這導致很多人都認爲印度的專利保護水平是低于國際標准的。

新的FTA從法律層面上消除了專利保護領域中的某些不確定性。非歧視條款保證從瑞士進口到印度的産品(反之亦然)會享有與在當地生産的産品相同的專利保護水平(參見FTA附錄8A第11條第1款)。但是,該條款並不會對TRIPS的第31條造成阻礙,即有可能會出于生産或出口藥品的目的而授予強制許可。

同時,新的FTA還爲相關的專利程序帶來了更多積極的變化。該FTA要求有關各方能夠確保在合理的時間期限內處理完異議程序,並迅速駁回那些明顯缺乏依據的異議請求(參見FTA附錄8A第11條第7款)。此外,協議還對涉及有效專利的披露義務範圍(這在印度依然是強制性的)作出了限制。根據新的FTA,相關機構不得要求專利權所有人每三年就披露一次以上的此類信息(參見FTA附錄8A第12條第1款)。與此同時,人們在進行這種披露時不得公開其中的保密信息。

得益于這些規定,FTA改善了瑞士公司(特別是那些涉足制藥行業的公司)在與印度同行進行貿易時的准入門檻並降低了相關的風險。由于印度是仿制藥的主要分銷國,因此在談判期間,藥品測試數據(即那些同樣可讓仿制藥品獲得上市許可的數據)的保護就成爲了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話題。最終,FTA沒有加強測試數據的保護工作。如此一來,TRIPS協定原有的保護水平仍然是有效的(參見TRIPS的第39條)。

爲瑞士商標提供更加充分的保護

該FTA大幅提升了瑞士品牌的保護程度。對于相關的農業(諸如奶酪)和非農業(諸如手表、化妝品)産品來講,這一點非常重要。

就地理標志來講,FTA明確規定,如果某件産品並不是原産于指定地點的話,那麽即使該標志是與“種類”“類型”或“風格”等字樣共同使用的,這種行爲也是明令禁止的(參加FTA附錄8A第9條4款)。具體來講,如果某種奶酪實際上並不是來自于瑞士的,那麽人們在印度就不可以將這種奶酪標記爲“瑞士風格”。借助這一條款,FTA超過了TRIPS協定的最低門檻,後者只是爲葡萄酒和烈性酒提供了額外的保護(參見TRIPS第23條)。

最後,瑞士和印度還專門簽訂一項單獨的協議(參加FTA的附錄8A第1條),涉及在將國名作爲商標或者商標申請中某一元素時應如何提供保護的問題。當人們在印度爲一些包含“瑞士”字樣的商標進行注冊時,如果此舉會讓消費者對相關商品或服務的真實原産地産生混淆的話,那麽這種注冊就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面,當人們在瑞士嘗試注冊一件帶有與“印度”有關的國家名稱的商標時,同樣的規則也將適用。但是,FTA的新規則並沒有禁止人們繼續使用或續展已經提交了申請或善意注冊的商標。

由于“瑞士”這個名稱通常與高質量有關,因此爲那些帶有瑞士元素的商標提供更加充足的保護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此舉能夠大幅提升瑞士制造商在印度的地位。

展望未來

未來,這份FTA協定可能會顯著地改善瑞士和印度公司貿易往來中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該FTA正在等待瑞士議會的審批,並可能會就此事進行全民公決。因此,這份FTA預計不會在2025年秋季之前生效。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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