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老板秘密戀情曝光,丈夫設局要求20萬高額賠償!

等會育兒 2023-08-08 14:46:23
案件經過

2016年7月20日下午5點多,在上海的一家酒店裏,一起強奸案的報警電話打入當地民警的警務電話中。迅速作出反應,民警趕赴案發現場,他們進入了涉事房間,房間內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蜷縮在床上不停地抽泣,而男子則站在房間內。民警開始詢問男子,關于他們之間的關系以及關于強奸案的經過。

男子自稱爲王先生,他是報案者,而房間裏的女人是他的妻子。他解釋說本來他正在浦西工作,然後接到妻子發來的短信後,他不顧一切地花了一個多小時的車程趕到了這家酒店。

當他進入房間時,他目睹了妻子赤身裸體躺在床上,旁邊還有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正是他的老板劉某。當時的情景令他心情變得非常糟糕。 王先生的妻子名叫阿芳,她聲稱自己被劉某強奸了。

她說,在被強奸後,她趁著劉某睡著的機會前去了廁所,並發送了一條短信給丈夫尋求救助。丈夫趕到後,她毫不猶豫地打開了房門,結果正好撞見他們兩個赤身裸體在床上。

實際上,這也暗示著她的丈夫抓到了她的“婚外情”,而她自己則是被迫的。這一點讓民警産生了疑問。 民警問道,劉某現在在哪裏?王先生回答說,他看到妻子遭到劉某強奸後,對劉某進行了責罵。平常,劉某對他非常友好,所以他問劉某是否真的會對兄弟們如此行事。

而劉某則否認曾經強暴過阿芳,並表示還有服務員可以證明他的清白。 然而,盡管劉某前去找服務員,他卻再也沒有返回房間。于是,王先生和阿芳決定報警。對于阿芳來說,如果她真的被迫,那她理應會進行反抗。

比如,她的身上肯定會有傷痕,無論是大抓傷還是小擦傷都無法隱藏。但是,經過專業人員的仔細檢查,他們並沒有發現任何撕裂或嚴重摩擦的痕迹。這至少說明了阿芳並沒有進行任何反抗。這讓民警無法確信她是否真的被強暴。 此外,當阿芳通知丈夫過來時,她的丈夫卻花費了一個多小時才趕到酒店。

在這段時間內,她完全有機會逃跑。更重要的是,她發現劉某已經入睡,她完全可以乘機離開或者呼救。那麽爲什麽她沒有選擇逃跑呢?更何況賓館的服務員們似乎對于房間內是否發生異常並沒有察覺到。民警開始感到事態有些不對,他們意識到必須調查清楚真相。

案件調查情況反轉?

阿芳解釋說她沒有反抗並非是因爲她不想反抗,而是因爲老板拿出一瓶紅酒,並迫使她喝了很多。她堅稱自己不能喝酒,但又不能不喝,因爲劉老板是她的雇主。由于喝醉了幾杯酒後,她開始感到暈暈的,劉老板對她動手動腳。

因此,她沒有反抗的力量,最終被劉老板得逞。在這種情況下,她只能求助于自己的丈夫。 阿芳解釋這也許說得過去,但要了解真相必須找到劉老板。而令民警始料未及的是,劉老板已經去派出所報警了。劉老板聲稱自己上了一個套,遇到了仙人跳。

原本下午,他帶著阿芳是去處理業務的。然而,當他們路過一個酒店時,阿芳提議在裏面休息片刻。 于是他們兩人進入了酒店開房間,是阿芳主動提出的。在入住後,阿芳感到有點口渴,便要求喝一些紅酒。而且是她自己掏出200元去酒店外買回來的。

劉老板喝了不少紅酒,而阿芳喝得很少。 阿芳不可能被酒喝暈。之後,他們兩人還發生了那種見不得人的事情,也是阿芳提出的。 整個過程都是阿芳主動的。但沒想到一個多小時後,有人敲了房門,阿芳無論誰來都光著屁股去開門。

結果是她的丈夫來了。他覺得自己上了一個套。 阿芳和劉老板互相指責,都聲稱自己是受害者。民警只能查看大廳的監控錄像,以查明到底誰在撒謊。 民警發現,下午1點30分,劉老板先到賓館開房,10分鍾後,阿芳也進入了酒店,並直接去到劉老板所在的房間。

這個描述與他們的陳述一致。不一致的是關于紅酒,阿芳說紅酒是劉老板帶來的,但劉老板說是阿芳自己買的。 民警繼續查看監控錄像,果然看到阿芳從賓館大廳經過,她買了一瓶紅酒,然後將其帶入房間。

這表明阿芳撒謊了,爲什麽她要撒謊呢?如果劉老板真的強迫她,她應該在第一時間逃離,而不是繼續留在房間裏睡覺,等著被抓奸才求助。 阿芳所面臨的問題變得更加棘手了。

案件反轉強奸變仙人跳

通過監控,發現阿芳和劉老板在下午1點40多進入了賓館,可是阿芳的丈夫王先生直到下午5點多才報警。

警方想知道阿芳是什麽時候和王先生溝通的,所以需要查看他們的短信。 經過查看短信,揭開了真相。原來阿芳是在1點41分發給丈夫的短信中說她被欺負了,並提到了房間號211。

這意味著在她進入酒店之前,她就已經和丈夫商量好了,並告知了具體的房間號。這就解釋了爲什麽王先生能找到她。 劉老板告訴民警,他被逮捕後並沒有選擇逃跑,而是和王先生進行了談判。他最初想要以2到3萬元了事,並要求對外保密。 然而,王先生要求20萬元,並表示可以隨意玩弄劉老板,只要給他20萬元作爲精神損失費。

劉老板試圖以10萬元結束這件事,但王先生說沒有20萬元就毀了他的名聲。 劉老板只好離開,並對王先生們的報警感到意外,他們沒有想到這兩個人會敢報警。 警方將阿芳和王先生帶走審問。

他們知道他們的計劃已經敗露,因爲酒店裏安裝了監控設備。他們承認他們構陷了劉老板,並坦言他們的目的只是爲了要點錢。

起初,他們商量要7到8萬元就可以了。但是劉老板只給了他們一兩萬。

因此,王先生變本加厲要求20萬元才能解決這件事。 劉老板又給了他們10萬元,但他們還是要求20萬元。劉老板沒有再加價,憤而離去。 在沖動下,王先生報警了。他解釋說當時他非常緊張,心跳加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直到警察真正介入調查,他才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一個大錯誤。

他們的騙局最終被警方識破。他們本來希望通過阿芳與劉老板發生關系來獲取一筆錢,但卻不僅沒有得到金錢,還丟掉了自己的面子。畢竟,阿芳與劉老板確實有了關系,他們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好處,反而變得更糟糕了。

劉老板成了最終的贏家。 至于阿芳爲何會配合丈夫一起做這樣的事情,對此我們無從得知。但無論如何,做出這樣的行爲,不管是否能成功敲詐到錢,她的丈夫都會嫌棄她,嫌她髒。

畢竟,她與他人發生了關系,任何一個丈夫都不可能容忍妻子做出這樣的事情。阿芳參與這一行動,真是傻得可憐。 此外,這種敲詐勒索行爲是犯罪行爲,必然會面臨法律制裁。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劉老板也不是個好人,他勾引了你,你也上了他的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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