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私家車被小區綠化樹砸壞,誰擔責?

河南法制報 2024-05-17 12:30:23

身邊的事兒 2023年12月,王某將車輛停在了周口市淮陽區某小區內。小區內的綠化樹被風刮倒,砸壞車輛的前擋風玻璃和車頂,車體也受損。隨後,王某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經核實,王某車輛停放點的位置非停車區域,砸壞王某車輛的樹木系養護期內的綠化林木,當時由某園林綠化公司所管理。事故發生後,當地派出所民警多次組織王某和物業公司、某園林綠化公司進行調解,物業公司和某園林綠化公司堅持認爲,王某違規停車存在過錯,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因雙方爭執不下,王某起訴至周口市淮陽區人民法院。

案件結果

承辦法官李铮接收案件後,首先給雙方當事人撥打電話了解情況,並找出爭議焦點。經過研判,李铮認爲,該起糾紛事實清楚且爭議標的較小,派出所民警前期已經組織雙方多次調解,存在調解的基礎條件。通過李铮的釋法明理,某園林綠化公司認識到了作爲綠化林木的管理者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同時也認爲,小區地面上劃有臨時停車點,王某停車地點則不屬于臨時停車點,因此王某對于車輛損失存在一定過錯。最後,在李铮的多次調解下,王某自願減少賠償金額,某園林綠化公司也自願向王某進行了相應賠償,並當場履行。

法官提醒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原因造成他人損害的,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類型侵權責任劃分應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林木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只有在證明自己對損害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免除侵權責任。但車輛所有人有過錯的,也應自擔部分責任。 同時該案也提醒廣大車主,在大風雨雪天氣,盡量不要把車停在樹下或其他可能會樹木傾倒、有物品墜落的地方,停車時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因違規停車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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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河南法制報 記者 尹志丹 趙國宇 通訊員 滕孝忠 編輯:張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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