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施工産生噪音青島衆志瑞誠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被罰1萬元

青島信網 2024-04-25 16:20:12

信網4月25日訊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台顯示,青島衆志瑞誠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被青島市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

2024年4月10日查,當事人青島衆志瑞誠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在東海西路11號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青島市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青島衆志瑞誠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産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的。”(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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