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歲至45歲男性。”
“女性要求已婚已育”……
這些對性別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要求相信很多求職者並不陌生。
在一些大城市,
不少企業出于經濟效益等原因考慮,
在招聘上會更傾向于選擇男性求職者。
可這些條件在無形中侵犯了婦女平等就業的權利。
近日,
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就查處了幾起在招聘上涉嫌性別歧視的企業。
事情還要從2023年說起,
當時增城區檢察院在全區開展婦女權益保障監督工作中,
他們在巡查中發現轄區內有5家用人單位在網絡招聘服務平台上發布了含有性別歧視的招聘信息,
內容包括“招聘對象要求20歲至45歲男性”“女性要求已婚已育”等侵犯婦女平等就業權利的內容。
在收到檢察建議後,
相關的行政機關責令涉案用人單位及時更改招聘信息,
並制定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查工作方案。
公益訴訟案公布後,
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
有的網友表示現在社會上企業招聘的性別歧視太嚴重,就算招聘條件改了,
後面入職面試時也可以把你排除掉。
很難徹底杜絕掉這種現象。
也有網友表示政府重視招聘的男女平等就是個好事情,
不查永遠沒用,
查多了可以對企業産生威懾力。
除此之外,
評論區裏更多的還是求職者對當下日益嚴苛的求職環境發出的感歎。
都說職場中只有更難,沒有最難。
每一個求職者在進入社會後都想找一個好單位,
得到一份體面的工作。
但有時候僧多粥少,狼多肉少。
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工作。
在競爭激烈的當代社會,
應聘一份工作有時候又要拼學曆,
又要拼榮譽。
但如果說是因爲能力不夠,
或是硬條件達不到招聘標准而被用人單位拒絕,
相信每一個求職者都能夠理解。
可一些單位和企業因爲工作外的問題拒絕應聘者就讓很多人無法理解了。
像不少求職者都曾遇到過這些拒絕的理由:
如果你是應屆生,年紀小,他們會嫌棄你沒工作經驗;
如果你未婚未育,他們又會嫌棄你沒家室不穩定;
可你如果已婚未育,他們又怕你入職就生孩子;
可要說你正在懷孕,
那對不起,單位不讓你的産假耽誤上班。
不僅不會給你錄用的機會,甚至還要丟工作;
如果你已婚已育但孩子小,
他們怕你要照顧家庭照顧孩子、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來處理工作,
也會拒絕你的應聘需求;
可如果你孩子已經較大且不需要照顧了且經驗豐富了,
他們又嫌你年紀大、精力體力創造力可塑性都不如年輕人。
同時還會嫌棄你又貴又老還是老油子;
35+歲身強體壯經曆豐富正是需要賺錢養家的時候企業嫌你老;
65歲累出一身病想退休領養老金的時候別人說你還年輕,
真的很離譜......
反正企業拒絕求職者總能找到亂七八糟的理由。
但要問什麽樣的人才是合適工作的人?
企業又給不出一個標准答案。
或許只有那些年輕有經驗又不生孩子的求職者才是所有企業心中最佳的打工人吧。
那麽,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
你們是如何看待職場性別歧視這一問題的呢?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