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開魯縣鎮村幹部阻止農民春耕的深層次原因

天下事扯爛經 2024-04-24 05:12:15

4月22日,“中國三農”播報了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村鎮幹部阻止農民春耕,要求補交錢一事,引起很大反響!建華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紀雲浩更是爆出“金句”——“別找我,我不懂法!”雙勝村副主任華澤亮則叫囂道,“110來了又咋地?上面叫我斂錢我就斂錢!”網友們驚呼:“一個政法委員不懂法?”“燃氣、種地,改爲明搶了!”……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原來,在2004年3月20日,農民張文柱等人與建華鎮雙勝村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用來養牛和種植草飼料。承包面積爲5600畝。承包時間爲30年,即2034年3月20日到期。承包價格不詳,不過據一張繳費收據顯示,從2009年至2015年,張文柱繳納承包費96800元,不知是全部5600畝的承包費還是其中一部分土地的承包費。

當時,他們所承包的5600畝土地中只有110畝是耕地,其余的全是沙沼地、鹽醎地,寸草不生,牛踩一腳下去就是一坑水,有的地方的坑有一人多深,什麽車都進不來,可謂是“鳥不拉屎”的地方。承包農民說,當時連5塊錢一畝都沒人願意承包。

張文柱等人承包後,開始投入大量的資金、人力、物力對土地進行改良。他們先是請推土機平整土地,最深的地方填的有4米多;再用牛糞和從南方拉回來的菌肥進行回填,以使土地肥沃,因爲鹽醎地什麽都不長。此外,還要接電、打水井等。

經過一番苦心經營,昔日的不毛之地變成了肥沃的水澆田,張文柱等人終于嘗到了努力換來的甜頭。他們一邊在土地上種植紫花苜蓿,一邊養牛,牛糞又被用來肥地,形成了一條良性的生態鏈。

一、二十年下來,每畝地已投入了上萬元。

到了2022年,張文柱等人開始利用土地種植玉米,每畝産量都在一千七、八百斤,按照1塊錢1斤算,5600畝地就有近1000萬元的收入。他們的承包費也在2022年6月10日全部繳清。

古人說“荒地無人耕,一耕有人爭”,這一形象比喻在如今的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上演了。

建華鎮和雙勝村村委會見張文柱等人賺錢了,要求他們按每畝每年200元的標准補繳土地承包費,理由是:土地性質變了,從原來的草地變爲水澆地了,要繳新增水澆地錢。補繳基數爲4650畝。這樣算下來,承包方每年就要補繳93萬元。于是,張文柱等人不幹了。

眼下正是東北的春耕季節。承包土地的農民早已購買了種子、化肥,就等耕地、播種了。可是當地的村鎮幹部卻不讓他們下地耕地,耕耘機一進地,村鎮幹部就擋在前面,而且白天、夜晚分兩班輪流看守。于是,他們只好求助于“中國三農”。

“中國三農”記者及保樹等人驅車去了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進行實地采訪。

承包土地的農民滿臉盡是憤怒、無奈和焦急。

記者先去了雙勝村村委會采訪。村支書楊華說,是鎮上叫他們收的,他們要聽鎮裏的。

種植戶見記者來了,膽子也壯了一些,此時又要強行耕地。村鎮幹部和派出所聞訊而至。

村鎮幹部先是將耕耘機逼停,強迫司機熄火、下車,並說要扣他的車。

村委會副主任華澤亮在現場叫囂道:“老張,明天我要不整200人來擋著,我姓你的姓,你信嗎?”“我要不整200人來,我他媽這雙勝村主任白選了。”“110來了又咋地?上面是這麽規定的。”“草地變水澆地就得交錢!”有村民說:“你把法律條文拿出來。”華澤亮氣勢更足了,說:“我不給你講法律條文。上面叫我斂錢我就斂錢,什麽法律條文!”

鎮委副書記紀雲浩理直氣壯地說:“上午已經告訴過你們了,你們這屬于強占集體資源。”有村民說:“這三十年合同還沒有到期呢,幹啥不屬于人家呢,幹啥就屬于村上了呢?”紀雲浩說:“我告訴你,現在這個地就不屬于你。”

種植戶張文軍說:“你說,我們這土地是承包的,承包三十年,你一下子就給我們‘砍’下去了,說合同中止了。你要點補助費啥的都好使,你最後說這合同不算數,你們咋說咋算,你們要多少錢就多少錢,就是報警也不好使,你說這叫啥話呢?”

這時,一個民警說:“來,綜合執法的,咱們得把那個耕種的車給扣了。”種植戶一聽要扣車,情緒開始激動起來,立即前去阻止。然後,那名司機和一個婦女被強行押上了警車。

紀雲浩見記者在現場錄像,說:“你可以錄,我姓紀,叫紀雲浩,是建華鎮黨委副書記,聽懂了嗎?待會兒車是一定扣走。”

記者又去了建華鎮政府采訪。找到了鎮長皮玉志。

記者問:“合同存續期間,不能不讓他們耕地啊?”

皮鎮長說:“那是老百姓自發組織的,他們該報案就報案,只是那個啥,他們啥時候報案,興許派出所會到現場……”

記者問:“說是鎮上不讓他們耕種啊?”

皮鎮長說:“我們鎮上沒有不讓他幹,那是村集體的事。”

記者問:“鎮上不是去阻止了嗎?”記者指的是鎮委副書記紀雲浩在現場一事。

“不是鎮上阻止的,我們鎮上不阻止。”皮鎮長說。記者見事實擺在眼前都不認賬,再說下去也無益,也就不再問阻止耕地的事了。

記者又問:“你們這麽做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建華鎮政府的意思很明白:土地增值了,土地承包費也要增加。皮鎮長表示,在2018年全國土地調查的時候,承包方將土地變成耕地了,那就叫權屬變更,《民法典》裏面有一條,那叫什麽……

後來記者在鎮委副書記紀雲浩那裏得到比較清晰的回答。原來他們依據的是《民法典》第533條。紀雲浩稱:“《民法典》第533條叫‘情勢變更’,大概的意思就是,雙方合同訂立之初,對于未來無法預見的風險,且不屬于重大商業風險的,繼續履行合同,對一方造成利益損害的……”

《民法典》第533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謂的“情勢變更”,主要是指因政策、法律變動、貨幣貶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客觀情勢改變,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會對另一方造成利益損害。但在本案中,將荒地變成水澆田,根本不符合“情勢變更”的條件,而是當事人努力經營的結果。所以建華鎮政府要求承包方補繳土地承包費是站不住腳的。

後來,一些種植戶又來找鎮政府。紀雲浩表示這事兒跟他沒關系。一個種植戶說:“如果我們打起來了,打得頭破血流,你作爲黨委副書記,你是不是要擔承責任?”紀雲浩表示,打架找公安局去,你就是殺人了,去找刑事隊。種植戶說:“我現在要生産,合理不合理?”紀雲浩叫他找另一個人。種植戶說:“他說他不懂法。”紀雲浩說:“我也不懂法。”

常威,你還說你不會武功。

目前,開魯縣通報稱,已經成立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我們拭目以待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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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阅读:10646
评论列表
  • 無天 64
    2024-04-24 09:40

    鎮上覺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適用情勢變更,就該用訴訟的方式去主張情勢變更的理由,不能依靠強制力單方去改變。

  • 2024-04-24 10:35

    上級都表態了,說明這人就不適合擔任這個職務。

  • 2024-04-24 07:02

    沒有任何立場,純純一個常識咨詢,請問在內蒙古當地,草地變成水澆地對當地環境是否有影響?當地的生態環境脆弱嗎?我個人理解水澆地要用的水肯定比草地要多,這多用的水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影響大不大?

    一米陽光 回覆:
    內蒙土地不耐耕種的,抽地下水導致地下水位下降,要不了多少年就會荒漠化,嚴格來說內蒙大部分草地,是不能改爲耕地的,草地還能防風固沙,改成耕地,水土流失,加快土地荒漠化
    呼倫貝爾 回覆:
    主要靠抽地下水 澆地,原先的荒地 是在一片沼澤上改造的,地下水資源 充沛
  • 2024-04-24 11:19

    其實就是看別人在自己土地賺錢了就眼紅了。這樣土地那也便宜,本地人也想租。既然不能租那就提前租金。

  • 2024-04-24 12:17

    不應該是調查縣裏嗎?

  • 2024-04-24 12:19

    科普一下:被免職的官員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原職務或者與原職務相當的崗位。這一年過後就可以恢複原職或者擔任其他職務了,免職不是處分。[吃瓜] 政務記大過處分,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不得晉升工資檔次。但是,處分期間保留原職務,而且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爲的,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喜歡]​

  • 2024-04-24 11:38

    新詞,雲浩止耕

  • 2024-04-24 11:56

    按著說法我去沙漠植樹造林還得交錢?

    暴富 回覆:
    植樹造林是沒問題,只是種起來之後就不是你的了!
  • 麻木 10
    2024-04-24 11:26

    視頻那個蘇雲浩。攔人家農用車的時候說的話簡直就是囂張跋扈。他有資格扣人家的農用機械嗎?

  • 2024-04-24 15:07

    如果種地能賺錢,農民將無地可種

  • 2024-04-24 15:27

    營商環境太不好了?沒有合同嗎?

  • 2024-04-25 12:10

    刺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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