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14歲學生故意捅死同學,揚言“不用償命”,二審改判!

經藝看娛樂 2024-04-26 05:36:34
前言

2013年,在山東出現了一則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

殺人者是一個剛滿14歲的學生,他殘忍的捅死了自己的同學,並且聲稱自己未成年,不用償命。

並且這已經不是他第一起傷人事件,那麽他爲什麽之前沒有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次又是因爲什麽原因要下此狠手,最終宣判結果又是怎樣的呢?

14歲學生蓄謀殺人

2013年12月1日早上6點20分,東營市東營區派出所民警接到了一起報警電話,報案人說警察學院裏發生了一起持刀傷人事件。

隨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到了現場之後發現學生公寓的一樓全是血迹,牆上、地上,到處都是紅色的鮮血,這個場景也讓當時出警的警察震驚不已。

但是受傷的學生已經被120急救送往醫院,但受害人由于傷勢太重,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後來民警通過監控得知當時的情況,當天早上6點多學生們都出門進行早上跑操。

就在學生們紛紛往外走的時候,一個穿著黑色外套的同學直接從後面拿出刀就往受害人小磊脖子上抹了過去,這還不算完,緊接著就往胸上、肚子上連捅了十幾刀,刀刀致命。

很快就將小磊捅倒在地,而此時旁邊的同學看到後也圍了過來,不知道情況的同學看到後直接嚇得紛紛後退。

從監控中看到殺了人的男孩直接就從衆目睽睽之下悠然自得的離開了,之後受傷的小磊就被送往了醫院。

後來經過鑒定報告顯示,小磊身上有近十刀,並且脖子也被劃開長約9厘米的口子,導致頸部靜脈破裂死亡。

現場證人證實,行凶者就是在校的學生扈強,當時的他剛滿14歲,他在捅刺小磊時,嘴中還念叨著讓你給我裝。

後來警方將扈強羁押,在審訊室,警察在詢問過程中問道他爲什麽要這麽做,他甚至一點不避諱的說。

這樣他就會死,甚至還給警察說自己是未成年,就算是殺人也不會被判死刑,又不用償命,最多在牢裏待上幾年就出來了,裏面有吃有喝的,挺好的。

通過走訪扈強的同學得知,他在同學眼中爲人十分的霸道,經常打罵同學,甚至威脅同學說自己殺過人,看到扈強欺負同學,小磊經常幫助被欺負的同學。

這就導致扈強把小磊當成自己的眼中釘,非常的看不慣他,並産生了殺人的念頭。

之後,扈強就到便利店買了一把殺豬刀,並且還在網上次查詢了頸部大動脈的位置,甚至還曾經咨詢過自己的法律老師一些未成年犯罪的處罰等相關知識,便展開了自己早有預謀的殺人行爲。

因爲他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不會有特別大的處罰,所以肆無忌憚。

後來經過警方的詢問才得知,扈強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持刀行凶了。

判刑

就在這件事情發生的5個月前,扈強在公園內,捅傷了一名姓陳的學生,據當時的證人所說,扈強突然從背後襲擊陳某,接連在陳某的腰部捅了4刀,陳某受傷後被同學送往醫院進行了搶救。

但就是這樣,扈強還不願意放過他,拎著刀子就要往醫院再次捅死陳某,幸好當時有同學在將他控制住,把他手裏的刀奪了過來,但是之後扈強又跑去找了一個棍子回來,就是不罷休要弄死陳某,棍子也被同學奪了過去之後,扈強便憤憤的走了。

但是回去之後的扈強將此事告訴了母親,母親不僅沒有責怪扈強,還帶他遊泳放松心情,直到後來警察上門,扈強母親都還在維護他。

之後又因傷勢還未出鑒定結果,所以警方也一直無法立案,直到後來鑒定結果出來陳某爲重傷,但是扈強母親又服還要求重新鑒定,所以就導致扈強一直都處于一個類似于取保候審的狀態。

但是因爲這件捅人事件,扈強也被學校開除,之後便來到了司法警官學校上學,也就是此次事件的案發地學校,這兩起案件中間也就相隔幾個月的時間而已。

就在小磊被扈強捅死的一周後,小陳的再次鑒定結果出來了,依舊鑒定爲重傷,這就滿足了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法律條約,可以立案對扈強進行調查。

經過多方面的調查之後,在2014年12月30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判處扈強有期徒刑17年。

但是宣判後,扈強卻提起了上訴,東營檢察院也對此判決結果提出了抗訴。

由于在案發後,檢察院多次聯系了扈強的父母,希望他們積極配合賠償,可是他們不僅不賠償,而且態度十分的惡劣,在提審扈強時,他也沒有任何的認罪悔過的表現。

綜合兩起案件中扈強的表現,他的罪行都是極爲惡劣的事件,僅僅幾個月就犯下兩個重罪,本質就是一個非常惡劣的人,可改造性幾乎沒有,並且針對的還都是未成年人,手段非常殘忍,並且其死者家屬也是強烈要求從重處罰。

經過二審決定改判,扈強從最開始的17年有期徒刑改判爲無期徒刑。

這件案件最終落幕,但是這樣的未成年犯罪事件已經不是第一起,他們是知法犯法,深知自己就算殺人放火也不用償命,反而未成年保護法成爲了這些惡魔的“免死金牌”。

案件

2019年7月18日上午,武強縣派出所接到報案稱在橋下發現了一具幹屍,警方到達現場後,經鑒定死者是一名男性,衣服上有被刀刺破的痕迹,後來經過檢查推測死者應該是死于5年前然後被抛屍在這裏。

這起案件讓警方想到了在2011年的一起殺人案,當時是在河北接到報案稱發現了一輛車,裏面座位上全都是血迹,後來經過調查查到這輛車的車主,並且聯系了車主的家人。

經過家屬辨認,確認當時案發現場的車就是李世良的車,後來通過李世良妻子稱2011年1月8日晚上李世良說要和朋友出去吃飯,之後就開車離開一直沒有回來。

後來民警也走訪調查李世良的行動軌迹,經過調查得知,李世良在車站拉過兩名到饒陽縣的乘客,之後經過幾個月的排查但是一直都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直到2019年發現的幹屍,後來經過DNA檢測,確定了死者就是李世良。

之後警方開展了大量的調查,之後鎖定了一個本地人爲嫌疑人魏某,後來魏某又因涉黃被捉,正好讓民警抓住了機會,之後便對魏某展開了詢問。

後來魏某也主動交代了自己殺人,並且一同把當時的田某也拱了出來,並且還有第三個人幫忙作案。

之後三人都被抓獲,經過調查對比,這三個人就是當時殺害李世良的凶手,後來交代了案發經過,2011年1月8日當晚,魏某和田某閑來無事打算去網吧上網,但是因爲手裏沒有錢,便想著通過搶劫搞點錢花,之後他們便打起了出租車李世良的注意。

但是因爲當時的魏某和田某都是未成年,完全不是李世良的對手,眼看著計劃要落空,兩人不便下了狠心。

從兜裏掏出刀子將李世良給殺害了,並搜走了200元錢,我爲了處理屍體,他們便喊來了張某幫忙埋屍。

作案時三人都均未滿18歲,但是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等待他們的也是法律的制裁。

網友評價

在網上看到這樣的未成年人犯罪,內心都是十分的觸動,爲什麽現在未成年人對法律這麽的不在乎,對生命這麽不敬畏,在那麽犯罪的惡魔嚴重,這些似乎都不算什麽事。

現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數量是越來越多,具統計,在2020那年到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的總體情況呈上升趨勢,而且年齡越低犯罪比例越高。

大多數案件的類型都是盜竊、聚衆鬥毆、強奸、搶劫等,尤其現在互聯網的發達,很多未成年人都接觸網絡太多,也會對身心造成很大的影響。

網友對此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無期徒刑已經是對未成年人最高的刑法了,這樣的人就不能減刑,這樣的人心術不正,出來還會加倍報複社會。

還有網友稱,14歲殺人不會判死刑,就敢殺人,並且還故意殺人,預謀殺人。那無辜的受害者誰來保護?

無期徒刑是不是以後還會減刑?從無期一點點的減成十幾年呢?

“凡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的必須嚴懲,年齡不能成爲犯罪分子的保護傘,這種人極端仇視社會,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結語

其實這些網友所說的也是大多數網友的心聲,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壞種,這種不是年齡大小所決定的,而未成年保護法也不能成爲那些未成年犯罪的“免死金牌”。

電影《第二十條》中,雷佳音說過的一句話,我覺得用在這裏也是可以的。“法,不能給不法讓步”。

那些被未成年人傷害的未成年需要誰來保護?他們同樣也是孩子,爲什麽就要給那些犯罪的未成年孩子買單。

參考來源

中國網2016-09-25 09:42——14歲學生捅死同學被判無期 自認爲未成年殺人不用償命!

齊魯晚報2016年09月25日 07:36——山東14歲少年捅死同學:我想弄死他,反正我十四歲

河北青年報2019-11-19 18:50:29——3名十六七歲的孩子,爲了200元錢,殺死一名出租車司機!央視披露河北這起搶劫殺人案詳情

0 阅读:5

經藝看娛樂

簡介: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