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爸爸提了過分要求,准兒媳該怎麽辦?律師提醒注意風險!

袁苗苗律師 2024-04-25 11:36:26

《法律問答系列》

第1集

如果男朋友爸爸要包養我

該怎麽辦?

匿名提問:男朋友要出國一年,他爸爸說想包養我,只要我同意就給一套房子,我該不該答應?有沒有法律風險?

袁律師回答:作爲律師爲您分析有如下法律風險。

第一,他爸爸如果目前是單身,事後反悔,可以用違反公序良俗爲由主張贈予無效,然後要回這套房子,實踐中也有一部分法院是支持這種觀點的;

第二,他爸爸還可以主張這個房子是以結婚爲前提條件的大額贈予,如果你和男朋友或者說你和他爸爸最終沒有結婚,那麽贈予的條件沒達成,贈予自然就不生效,還是可以要回來;

第三,如果他爸爸非單身,那他老婆可以說這個是夫妻共同財産,要求全部追回。

第四,如果這個房子壓根就沒有寫你的名字,只是讓你住在裏面,哪天他不想包養了隨時可以讓你走人。

第五,不排除他爸爸釣魚執法的可能。

以上這些風險,希望您一定要想清楚,再做決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爲普法需要,無不良引導。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八條 ……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對共同財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律師介紹

袁苗苗,上海彙願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複旦大學法學學士,擁有紮實的法學功底,辦案經驗豐富,擅長各類合同、法律文本的寫作,曾代理多起民商事訴訟案件、受邀參與上海市司法局公益普法活動,在婚姻家事繼承、房屋動遷、合同糾紛及勞動爭議解決等衆多領域多有深耕。代表性案例:

(1)徐某、韓某訴陳某等共有糾紛:黃浦區某公房動遷後原被告雙方共獲得700余萬元動遷款,雙方因動遷款分割産生糾紛,經本律師代理、調查,成功幫助被告方多人認定同住人身份,最終法院支持被告方獲得300余萬元動遷款;

(2)田某訴李某等共有及繼承糾紛:黃浦區某私房動遷後,李某等人獲得兩處安置房及動遷補償款數百萬元。田某雖非私房産權人,但在私房動遷過程中,確因考慮其因素額外增加了一套安置房,經本律師多次與法院溝通,最終法院支持田某的訴求,田某成功獲得一處安置房。

(3)馬某訴魏某離婚糾紛:雙方因感情不合早已分居,馬某委托本律師代理,後經多次開庭,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馬某分得夫妻共同財産達150萬余元;

(4)青島某公司訴上海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青島公司爲某自動售貨機制造商,曾多次向上海公司購買貨幣識別器,因貨幣升級導致識別器無法識別,青島公司要求退貨退款,本律師代理上海公司,經多次調查取證,與法院溝通,最終法院駁回青島公司全部訴請;

(5)胡某訴上海某影視公司合同糾紛案:胡某曾出資30萬元投資某已經成片的電影,後電影票房不理想,胡某投資失敗,遂以合同欺詐爲由要求影視公司返還全部投資款,本律師代理影視公司後,充分審查雙方合同內容及交易細節,從多角度分析論證,最終法院駁回胡某全部訴訟請求;

(6)李某與某地産公司勞動爭議仲裁案:李某曾任某地産公司的合約工程師崗位,後公司未經李某同意擅自調崗、降低工資,捏造李某曠工事實,並以此爲由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本律師代理李某提起勞動仲裁,經調解,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李某經濟賠償1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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