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爲了騙保,當庭翻供,辯護律師要求減刑後來結果如何

怪識曆史 2024-05-09 1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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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蒙古自治區的中年男子,爲了騙取保險金,竟然用菜刀將投保人殘忍殺害,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這名中年男子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庭上要求對男子進行減刑。

那麽,這名中年男子究竟是如何對投保人痛下殺手的?這名男子的辯護律師,又是因爲什麽原因,在法庭上要求對男子進行減刑呢?

內蒙古中年男子,爲何殘忍殺害投保人

內蒙古自治區的一名中年男子,闖入他人宅邸,用菜刀將人殘忍殺害。究竟是什麽原因,讓這名中年男子對陌生人痛下殺手?

案件中的凶手,名叫劉貞玉,是一名來自內蒙古自治區的42歲中年男子。他僅有初中學曆,早年的他,遊手好閑,不務正業,長期以來並沒有什麽穩定的工作。直到中年時,劉貞玉才找到了一家保險公司,成爲了一名保險推銷員。

然而,在參加保險公司的工作後,劉貞玉的生活狀況依然沒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每天負責跑保險工作的劉貞玉,常常因爲拉不到顧客而感到苦惱。

一天,劉貞玉的親戚李大姐找來了劉貞玉,懇請他前去照顧自己的弟弟:李紹榮。李紹榮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雖然人到中年,卻已經失去了生活的自理能力,需要人時時刻刻照顧。

考慮到劉貞玉對李紹榮的照顧,需要一定的物質付出,所以李大姐同意爲李紹榮購買一份劉貞玉所在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給劉貞玉的事業帶來一份助力,這也是對劉貞玉的一種補償。

面對李大姐開出的高價,劉貞玉欣然同意,決定每天花出一點時間來照顧李紹榮,但是令李大姐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這個行爲是“引狼入室”,也是一個家庭人生悲劇的開始。

在某一天,劉貞玉和往常一樣,准備拿著餐盒給李紹榮送飯。但是,在劉貞玉拿著餐盒走到李紹榮的床前時,李紹榮卻突然精神疾病發作,從廚房裏拿著一把菜刀就朝劉貞玉砍去。

李紹榮突如其來的襲擊,把劉貞玉嚇了一跳,他最初躲開了李紹榮的攻擊,並且想要讓發狂的李紹榮冷靜下來。但是,面對著李紹榮發狂的進攻,劉貞玉心中的憤怒逐漸壓倒了心中的理智,他一把抓住李紹榮的胳膊,將他手中的菜刀踢到了地上。

被劉貞玉扭疼的李紹榮大叫一聲,准備逃出屋外,但此時的劉貞玉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他一邊拿起地上的菜刀,一邊一把手將一只腳踏出屋外的劉貞玉拉了回去。劉貞玉抄起菜刀,直接朝李紹榮的頭部砍去,李紹榮的頭部立即流血,他大叫一聲,倒在了血泊中。

此時的李紹榮,已經喪失了反抗的能力,可劉貞玉並沒有打算放過李紹榮,他將被子蓋在李紹榮的身上,又用菜刀砍了七八刀。在李紹榮已經完全沒有生命體征之後,劉貞玉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彌天大錯。

然而,一個更邪惡的念頭在劉貞玉的心中逐漸湧現出來,他想到自己曾經爲李紹榮買過一份意外保險,倘若李紹榮是因爲意外身亡,自己作爲李紹榮的保險投資介紹人,會不會也得到一份意外橫財?

在這種邪惡念頭的驅使下,劉貞玉決定用屋內的火柴點燃李紹榮身上的棉被,制造出李紹榮是因爲火災意外身亡的假象,從而爲自己騙取保險賠償來鋪路。

劉貞玉制造虛假行凶現象,如何被人發現

劉貞玉在照顧精神病人李紹榮期間,一怒之下殺害了李紹榮,並且試圖借助李紹榮的死騙取保險賠償金。那麽,劉貞玉的陰謀究竟是如何被人識破的呢?

在劉貞玉一把火燒掉了李紹榮的遺體之後,他就裝作沒事人一樣,像往常一樣工作和生活。李紹榮的姐姐詢問劉貞玉,究竟有沒有按時給李紹榮送飯,劉貞玉也是撒謊聲稱自己已經給李紹榮送過飯,等到李紹榮的姐姐有一天來到李紹榮的家中時,才發現家中滿地的狼藉和布滿燒傷痕迹的屍體。

起初,李紹榮的姐姐憤怒地質問劉貞玉,爲什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李紹榮裝作一副無辜且毫不知情的樣子。

在李紹榮姐姐的指引下,劉貞玉再次來到了李紹榮的家中,在發現李紹榮的遺體後,劉貞玉不禁嚎啕大哭,劉貞玉在面對李紹榮死亡時的種種表現,讓李紹榮的姐姐不再起疑心,她一度真的認爲自己的弟弟就是因爲一場火災意外死亡。

但是,李紹榮的姐姐很快就發現了自己弟弟死亡的蹊跷性。在李紹榮的遺體進行安葬時,雖然李紹榮的遺體已經不成人樣,但李大姐還是在李紹榮的身上看到幾處明顯的刀傷。

地上流下的血迹,怎麽看也不像是火燒傷所致,因此李大姐逐漸對劉貞玉漸起疑心,就在劉貞玉不知情的情況下,選擇了向警方報警。

警察在接到李大姐報警的消息後,對此予以高度重視。警方立即部下天羅地網,准備對劉貞玉實施抓捕行動。起初,警察們一度以爲做賊心虛的劉貞玉會選擇逃跑,但令警察感到詫異的是:劉貞玉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選擇逃跑,而是留在了案發的本地。

這是因爲劉貞玉首先認爲自己僞造的現場足夠完美無缺,警方一定發現不了破綻。其次,劉貞玉一門心思撲在了怎麽獲得李紹榮的保險賠償金上,把逃跑的事情忘得一幹二淨。

很快,警察就將在住所內的劉貞玉繩之以法。面對警方的逮捕,起初劉貞玉還想要靠撒謊的方式來排除自己的嫌疑,但警察立即羅列出了幾條證據,讓劉貞玉頓時啞口無言,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整個案件最大的疑點,就是李紹榮身上的刀傷。劉貞玉口口聲稱,李紹榮是因爲火災的緣故意外身亡,但是李紹榮身上的刀傷,讓火災導致李紹榮死亡的說法行不通。

其次,考慮到李紹榮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他自身並沒有獨立實行縱火的能力。警方對李紹榮的家中進行了火災事故源頭的排查,發現李紹榮的家中其一並沒有發生煤氣泄漏,其二在火災發生前,電源電線基本上是完好無損的,這就排除了李紹榮因爲火災意外燒傷的可能。

最後,李紹榮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什麽往來朋友,除了李大姐之外,幾乎沒有人知道李紹榮的住所。因此,能夠知道李紹榮住所,並且有行凶能力和動機的人,恐怕只有劉貞玉一人。

此外,警方還發現在李紹榮去世之後不久,劉貞玉就前往保險公司,打探李紹榮的意外保險賠償金,這更進一步坐實了劉貞玉作案行凶的可能性。

面對警方羅列出的種種證據,劉貞玉頓時啞口無言,只能承認自己犯下的累累罪行。

究竟是什麽原因,讓律師爲劉貞玉辯護

劉貞玉爲了謀求保險公司的意外保險金,對李紹榮痛下殺手,殺人後縱火的種種行凶行爲,已經殘忍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讓劉貞玉的律師竟然還要爲劉貞玉的所作所爲進行辯護呢?

正如著名的國內普法學者羅翔所言,即便是在行凶上罪大惡極的人,從法律意義上依然擁有尋找辯護律師,進行辯護的機會,這並不是爲了開脫嫌疑人的罪名,而是爲了確保整個法律案件審判的公平性。

一次不公平的審判,汙染的將是整個司法系統公平公正的河流,因此即便嫌疑人身上負有罪行,對嫌疑人進行辯護也是律師義不容辭的責任。律師身上所維護的,是法律的公平和正義,而不是具體的個人。

那麽,劉貞玉的律師又是如何進行辯護的,整個案件中,究竟又存在著怎樣的疑點呢?

劉貞玉的辯護律師認爲,劉貞玉在整個案件中,最初並沒有騙保的想法,在遭到精神病人李紹榮的攻擊之後,惱羞成怒,在情緒失控之後,才有了加害李紹榮的想法。

李紹榮死亡之後,劉貞玉才萌生出銷毀案發現場,並且進行騙取保險金的念頭,這些加害死者的主觀意願,並不是李紹榮在行凶最初就有的,因此說李紹榮是出于“騙保”的心態來進行行凶,這樣的說法並不貼切。

對于律師的辯護,法院對此也予以了承認,劉貞玉本人也肯定對李紹榮的加害並非是自己最初的念頭。但不可否認的是,劉貞玉在面對李紹榮突然的攻擊時,後面的情緒已經完全失控,從最初的正當防衛變成了懷有惡意的加害。

在明知自己已經導致李紹榮死亡的情況下,蓄意進行縱火,試圖破壞案發現場更是不可容忍的惡行,倘若輕判劉貞玉一案,勢必會突破社會的原則和底線,産生惡劣的影響。

在綜合多方因素的考慮下,人民法院最終還是判處劉貞玉死刑,這個加害無辜病人,騙取錢財的魔頭,最終取得了他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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