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意義》:當代著名女性哲學家蘇珊·沃爾夫代表作,一本人生指引之書|新書

新黃河 2024-05-10 15:20:23

美國當代著名女性哲學家蘇珊·沃爾夫代表作、普林斯頓大學新生指定讀物、近20年關于“人生意義”這一話題引用率最高的哲學書——《生活中的意義》近日由廣西師大出版社出版。

蘇珊·沃爾夫爲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哲學講席教授,曾任教于哈佛大學等名校,1999年當選爲美國人文與科學院院士,2006年當選爲美國哲學學會成員。主要研究道德哲學與心智哲學。她于 1982 年發表的論文《道德聖人》是當代最有影響力的道德哲學論文之一,著有《理性內的自由》等。

許多人認爲“人生的意義是什麽?”這個問題是一切哲學中最深刻、最基本的問題,但在專業哲學家看來,“人生意義”是哲學中最爲含糊不清的問題之一。《生活中的意義》一書以分析哲學的方法,對“人生意義”的內涵做了抽絲剝繭的闡釋,提出了諸多洞見。它爲我們思考如何讓生活更有意義提供了非常有用的視角,對我們反思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有著深刻的幫助。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作者通過大量生動的案例來介紹自己的哲學觀點,極具感染力同時又很務實,說理清晰、深刻,並且盡可能地減少使用專業術語。本書譯者陸鵬傑,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教于四川大學哲學系。主要研究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譯有《爲什麽不平等至關重要》等精研倫理學。譯者對《生活中的意義》全書內容有准確的把握,而且有豐富的翻譯經驗,故譯文可靠而流暢。

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胡星銘認爲,“在研究人生大問題時,如何給出清晰、精妙而嚴謹的論證?這本書是典範之作。它跟笛卡爾的《沉思錄》和羅素的《哲學問題》一樣,寫得深入淺出,既讓專家覺得有創見,又能讓外行領略哲學思考的樂趣。”

【精彩書摘】

何爲有意義的生活

蘇珊·沃爾夫

學術界中的哲學家很少討論有意義的生活。神學家或治療師,以及那些在某種程度上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意但又無法確定原因的人,更有可能使用“有意義的生活”這一短語。人們有時候會抱怨自己的生活缺乏意義;他們渴望獲得意義,努力尋找意義。此外,人們有時候也會認爲別人正在過著非常有意義的生活,從而對別人産生嫉妒之心或羨慕之情。意義通常與某種深層次的東西聯系在一起。如果一個人渴望獲得意義,這通常意味著他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很空虛或很淺薄。另外,一個人在臨終之時或者在他想到自己終有一死的時候,往往也會對意義産生興趣。當“有意義”這個詞用來描述某種生活(或用來描述某種生活所缺乏的東西)時,它會讓人聯想起某種東西,但我們並不清楚這種東西是什麽,也不清楚這個詞是否在所有情況下都會或想要讓人聯想起同一種東西。

雖然接下來我會解釋“有意義”意味著什麽,但我並不打算主張人們一直都在以相同的方式使用這個詞,也不打算主張我爲“有意義”所提供的解釋在所有語境下都可以用來替代這個詞。另一方面,我確實相信很多關于意義的討論都是爲了捕捉同一個抽象概念,並且我對這個概念的解釋與“有意義”這個詞的很多用法都非常匹配。而且無論我對“有意義”的看法是否捕捉到其他人在使用這個詞語時所表達的意思,這種看法都具有一定的哲學價值,因爲它關注的是一種可以讓我們的生活變得美好的重要方式;或者也可以說,它關注的是這樣一種價值:我們不僅有充分的理由希望我們自己和我們在乎的人都能夠實現這種價值,而且我們既不能把這種價值歸入或還原成幸福,也不能將它歸入或還原成道德。

根據我想要提倡的意義觀,如果一個人愛某些值得愛的對象,並且以積極的方式參與跟這些對象相關的事情,那麽他的生活就有意義。然而,“愛”和“對象”這兩個詞在某些方面會産生誤導作用,而且很遺憾,“以積極的方式參與”也是含糊不清的;此外,說某些對象(而不是另一些對象)“值得愛”,也可能會引起爭議。但與其通過逐一解釋這些詞或短語來澄清我的觀點,不如讓我試著用其他詞語來描述我的觀點,把我的要點展示出來。

我的意義觀(或者說我正在探究的這種價值)最獨特的地方也許在于,它包含了主觀要素和客觀要素,並且這兩種要素以適當的方式産生了密不可分的聯系。“愛”至少有一部分是主觀的,牽涉到態度和感受。然而,由于我堅持認爲那個必不可少的對象必須“值得愛”,所以我的這種意義觀又牽涉到客觀的標准。爲了給某人的生活提供意義,他所愛的對象必須值得愛,這暗示了並非所有對象都值得愛。而且關于某個對象值不值得愛,主體自己所做的判斷未必更值得信賴。或許有人會這麽來解釋我的觀點:根據我的觀點,當主觀的吸引力與具有客觀吸引力的事物相遇時,意義就産生了。

從本質上講,我的觀點是:只有當一個人相當深入地在乎某個(或某些)事物的時候,亦即只有當他被某個事物吸引、對它産生興趣、爲它感到興奮並投入精力的時候,或者用我之前的話來說,當他愛某個事物的時候,他的生活才是有意義的——與這種生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個人對自己所做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事情都感到很無聊,或者覺得它們都與自己無關。然而,如果一個人把精力投入到毫無價值的對象或活動上,即便他非常投入,他的生活也不會有意義。假如有人愛抽大麻而且會抽一整天,或者愛玩沒完沒了的填字遊戲,並且他很幸運,能夠無拘無束地沉迷于此,但這些活動並不會讓他的生活因此變得有意義。最後,這種意義觀還明確規定,主體和吸引他的對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一種積極主動的關系。說意義牽涉到以積極的方式參與跟愛的對象(同時也是值得愛的對象)相關的事情,這是爲了清楚地表明,無論是僅僅被動地承認某個對象或活動的價值,還是僅僅對這種價值形成積極的態度,都不足以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有意義。我們必須能夠與自己所關注的某個有價值的對象建立某種關系:必須能夠去創造它、保護它、促進它、尊重它,或者更廣泛地說,能夠以某種方式積極主動地支持它。

亞裏士多德最廣爲人知的一點是,他使用了“共識法”來捍衛道德主張和概念主張。他所說的“共識”(endoxa)指的是“那些被每個人或大多數人,或者被有智慧的人所接受的東西”,而這種共識則被他當作探究的起點。如果一種觀點能夠解釋這些共同的信念並爲它們提供支持,甚至能夠使這些信念相互協調,那麽這就是一個對這種觀點有利的論證。基于這一理念,我認爲可以將我的觀點看作是把另外兩種更流行的觀點結合或融合在一起:這兩種觀點經常會被人們用來解釋生活中的意義,至少會被用來解釋美好生活所包含的要素,有時候甚至是關鍵要素。

第一種觀點告訴我們,你做的事情本身是什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做你熱愛的事情。不要僅僅因爲某件事情符合別人對你的期待,或者大家一直以來都認爲它有價值,或者沒有更好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就習慣于做這件事,甚至被這件事所困住。你要找到你的激情。找到讓你興奮的事情,然後努力去做這些事情。

第二種觀點認爲,爲了過上真正令人滿意的生活,我們需要參與到“比自己更大”的事物當中。把“比自己更大”當作是在說我們想要幫助或參與的那個群體或對象的規模,這可能會産生誤導作用,也可能是不恰當的。但把這個說法當作是在以隱喻的方式向我們指出,我們的目標是參與到某種其價值獨立于我們自身的事物當中或者爲它做出貢獻,並不是不合理的。以這種方式來理解,第一種觀點(“找到你的激情”)可以理解爲是在提倡某種與我支持的意義觀所包含的主觀要素相類似的東西,而第二種觀點(“成爲比自己更大的事物的一部分”)則是在敦促我們要滿足客觀條件。

人們有時候會使用與“意義”相關的詞彙來表達這兩種更流行的觀點,而且我們可以從“意義”這個詞的日常用法中找到支持這兩種觀點的依據。例如,當一個人在反思自己的生活時,他之所以會擔憂或抱怨自己的生活缺乏意義,很可能是因爲他對主觀方面的生活質量感到不滿。他覺得自己的生活在主觀方面缺少某種益處。他感到自己的生活很空虛。因此,他渴望找到一些事情來填補這種空缺,從而在某種程度上讓自己感到充實。

另一方面,當我們在考慮其他人的生活時,我們之所以往往會認爲有些生活特別有意義,另一些生活則沒那麽有意義,很可能是因爲我們認爲不同的生活具有不同的客觀價值。如果我們要爲有意義的生活尋找典範,哪些人會出現在我們的腦海裏呢?也許是甘地、特蕾莎修女、愛因斯坦或者塞尚。而西西弗把一塊大石頭推上山,僅僅是爲了讓石頭再次滾下山,並且他注定要沒完沒了地重複做這件事,因此他的生活是無意義的生活的一個典型例子。我們之所以選擇這些例子,似乎依據的是這些人的活動所具有的價值(或所缺乏的價值),而不是他們在主觀方面的內在生活質量。

由于我所倡導的意義觀把這兩種流行的觀點結合在一起,就此而言,它可以看作是對這兩種觀點的部分肯定。在我看來,這兩種觀點都有一些正確的地方,但也都遺漏了一些關鍵的東西。

爲什麽我們要相信這些觀點中的某一種呢?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模棱兩可的。它可以理解爲是在追問:“爲什麽我們要相信這些觀點中的某一種對‘有意義的生活’這個短語提供了正確的解釋?”按照這種理解方式,這個問題似乎是在探究:當人們討論的是“生活中的意義”(而不是“語言中的意義”)這樣的話題時,我們正在考慮的這些觀點當中,是否有一種觀點捕捉到某種屬性、某個特征或某組條件,從而與人們在日常交流中對“有意義”一詞的大多數用法相吻合。爲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考察人們在日常交流中是如何使用這個詞的;也就是說,我們需要考察:在什麽樣的情況下,會出現與意義相關的問題?在人們的生活中,意義的存在是爲了消除什麽樣的擔憂?以及人們普遍認爲什麽樣的生活是有意義的生活的典範,而什麽樣的生活則是無意義的生活的典範?然而,我在前面已經提到,我懷疑當人們自然而然地討論有意義(和無意義)的生活時,他們在不同的語境中訴諸的未必是同一個可被清晰界定的概念。無論如何,比如何使用“意義”一詞更重要的問題是,美好的生活應該包含哪些要素。畢竟,當治療師、牧師和勵志演說家告訴你要麽就去“找到你的激情”,要麽就去“爲某種比自己更大的事物做貢獻”的時候,他們是在提供關于如何生活的建議。因此,比起追問“這些觀點中哪一種(如果有的話)爲‘有意義’這個概念提供了可信的解釋”,更重要的是追問“既然一種充分成功、健全的(Flourishing)美好生活包含了某些獨特的關鍵要素,那麽這些觀點中哪一種(如果有的話)找到了這些要素”。

然而,要把概念問題和規範問題分開,仍然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當別人強烈建議我們要找到自己的激情,或者要爲比自己更大的事物做出貢獻的時候,他們往往是想要回應一系列的擔憂,這些擔憂會比“一個人應該如何生活?”這個寬泛的問題所表達的擔憂更加具體。如果我們不知道這些擔憂是什麽,就無法正確地解釋他們的建議,更無法正確地評估這些建議;而如果我們不在探討的過程中(至少偶爾)使用“有意義”這個詞,那麽就很難喚起那些與我們的反思相關的直覺,也很難捕捉到相關的觀念和感受。在此之前,我已經指出:我們意識到有某種價值既不能還原成幸福,也不能還原成道德,而且人們只有通過愛某些值得愛的對象並且以積極的方式參與跟這些對象相關的事情,才能夠實現這種價值。我把自己的這種觀點當作是這些更流行的建議的改進版本或替代方案;而爲了表達我的這種觀點,最簡單的一種方式是把我所說的那種價值與“有意義”這種價值等同起來。我希望這樣做不會造成任何危害。只要我們敏銳地覺察到,在探究“應該追求什麽樣的生活目標”這一問題時,可以把“應該如何理解和應用’有意義’一詞”這個問題給過濾掉,我們就能夠小心翼翼地確保我們沒有回避實質性的問題。

記者:錢歡青 編輯:錢歡青 校對:楊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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