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大反轉,“不懂法幹部”父親是人大常委會幹部,官方最新回應

夜聽訫語 2024-04-25 22:11:22

有網友發帖稱紀雲浩的父親是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大常委會某幹部,24日下午,有記者聯系到開魯縣委組織部。

工作人員稱,從紀雲浩的幹部任免審批表上來看,他父親的名字並非網傳的通遼市人大常委會某幹部的名字。

對紀雲浩的免職處理,主要針對的是其對待群衆工作方式不當的問題,關于紀雲浩的個人學曆、調職等問題,縣委組織部已經注意到網友關注的信息,也一並向有關領導彙報,目前縣委正在一並調查、核實,後續結果也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繼新成語提燈定損“”流行于網絡之後,僅這一個事件就産生了“雲浩止耕”、“浩不懂法”等多個新成語。

網友們之所以氣憤,也是因爲身爲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的紀雲浩,身爲政法委員卻稱自己“不懂法”,是不是非常諷刺可笑。

他面對鏡頭那種對農戶怒目而視的嘴臉,嚴重影響了我們幹部在廣大人民群衆中的形象,這個影響可以說是最惡劣的。

有農戶稱此前他們和村委會簽訂了30年荒沼草甸子地承包合同, 通過快20年的努力,把荒地改造成了水澆地,可以種糧食了。

開魯縣有農戶表示縣裏下通知了,已經同意讓他們開始種地了,開魯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政府新聞辦主任表示,已明令禁止各鎮各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阻攔農機下地。

開魯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4月24日發布情況說明稱:網民關注的耕地收費問題,實際爲開魯縣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方案中針對新增加耕地采取的處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償使用費”,而不是對二輪延包已確權土地再進行收費。

目前則是通過縣鎮村三級協調化解,該村群衆已同意采取訴訟方式主張權益,解決矛盾問題,確保不再有阻礙翻地整地、贻誤農時等行爲發生。

其實整個事件過程要把時間撥回到2004年,當時張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于雙勝村委會簽訂了5600畝草甸子租賃合同,每畝每年租賃費4元,土地租賃用途是飼草料種植。

也就是說,與開魯縣雙勝村簽合同的人並非雙勝村村民,而是通遼市科爾沁區的張某柱,用處也說了飼草料種植。

網友們質疑的點也有,那就是爲何土地租賃費用這麽低,僅需要每畝每年4元,盡管時間是2004年,但這個價格還是讓網友們其中覺得有貓膩。

那麽現在這些土地是否還是由張某柱來經營呢?

根據網絡相關消息,目前這些土地是由張某柱的哥哥張某林經營,而在“國土三調”中顯示,因爲租戶多年來沒有經過雙勝村村委的同意,自己私自開墾耕種,其中的4650畝地塊在“國土三調”調查中已經被認定爲耕地。

更讓人氣憤的是,經營人張某林將大部分地塊以每年每畝700元以上轉租給別人經營,這也表示實際上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已經被租戶進行私自更改,合同標的物即這4650畝土地的性質發生了變更。

在試點中,村集體考慮到曆史和現實狀況,同意張某柱與本村村民同樣適用每畝地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償使用費的費用標准。

而張某林已經將其中大部分地塊轉租給別人(現場耕種村民)經營,而且每畝地每年收取租金700元以上!

這不是說明張某林是個“二道販子”,以低價租地然後以高價往外租,每年每畝地的外租價甚至是承包價的幾百倍!

現在我們要把目光放在張某林、張某柱身上,要搞清楚當年是誰代表村委會和張某柱簽訂合同,張某柱租賃後,未按合同要求去做,爲什麽無人管,無人問?

這才是現在最需要關注的問題,紀雲浩現在已經被免職,關于他的以後肯定是蹦跶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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