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廣西一女生被8人圍毆、霸淩、扒衣服。警方通報處理結果,網友覺得處罰過輕,不買賬。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引起關注和熱議。
視頻中,一名女生被8個人圍著拳打腳踢,踩踏,被打趴在地的女生不時發出慘叫聲。可打人者非但沒有停手,反而拽著女生拖行,邊拖邊打。女生有氣無力的趴在地上時,打人者又強行 脫女生褲子,扒掉了女生的上衣,整個過程令人發指。
而且,施暴地點是在一個公共場所,在大庭廣衆之下。
從視頻中看,打人者基本都是女生。
事情發生11天後,廣西南甯公安局良慶分局針對此事發布情況通報,8名打人者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另據網友視頻透露,具體處罰結果爲,其中一名打人的女子已年滿18歲,處以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其他7名未滿18歲的打人者,均處以行政拘留1日的處罰,並進行批評教育。
還有網友透露,涉事雙方家長已和解,不再追究。
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許多網友並不買賬。
許多網友認爲,處罰過輕。
還有不少網友認爲,這樣的霸淩就是犯罪,而不僅僅是簡單的霸淩。
更多的網友則表示,應該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嚴懲打人者。
還有一部分網友出于長遠的考慮,認爲過輕的處罰實際上是在保護打人者,縱容打人者。
以前,霸淩的現象大多發生在男生身上。而近些年,女生實施霸淩的案例也逐漸增多,其中原因是否與處罰過輕有直接的關系。
另外,這類型的霸淩不僅僅是暴力,更多的是對人格、尊嚴的侮辱,對身、心的傷害。
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結合到本案例中,打人者對被打女生人格尊嚴造成的侮辱,身、心造成的傷害,足以達到《刑法》第246條中的標准,應該對達到年齡標准的打人者予以刑事懲處。
總的來講,如果不對校園霸淩者予以法律的嚴懲,很難有效遏制校園霸淩。
網友們的意見和意願需要得到重視。
對于遏制校園霸淩,大家有什麽好的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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