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女),被遼甯警方處罰!

長城網 2024-04-22 12:40:43

4月19日,遼甯大連一女子通過自媒體賬號發布不實視頻稱,其在市場上購買到注膠的蝦爬子,引發網民關注。

警方發現後立即開展工作,並依法將視頻拍攝者何某傳喚到案。經審查,何某對其爲吸引眼球、博取流量,發布造謠視頻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違法行爲人何某已通過其個人自媒體賬號公開致歉,並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發布不實食品消息涉嫌違法

近年來,有關往蝦蟹裏面注水、注膠的傳言反複出現。一些注重養生的老人,因爲獲取相關信息比較少,看到此類謠言經常會認爲“無風不起浪”,因此輕信並轉發,造成謠言再次傳播。

2021年1月,海口一位老太通過抖音帳號發布不實視頻,稱在市場上購買的皮皮蝦注膠,引發網友關注和評論。同年1月12日下午,經警方傳喚,視頻發布者陳阿婆現身,當場刪除了抖音帳號上的不實視頻,並通過媒體向廣大網友公開致歉。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表示,擅自在網絡上發布不實的食品消息,主要借此吸引眼球,騙取流量,引發市民恐慌,造成社會秩序混亂,違法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市民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爲人公然散布謠言的,公安機關有權對其進行查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者,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除此之外,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者,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來源:遼沈晚報綜合半島晨報、39度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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