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初中生殺人埋屍案背後的深思:必須對未成年犯罪與校園霸淩零容忍嚴打擊

王子說法 2024-03-21 11:13:17

近日,河北邯鄲校園霸淩案震驚社會,13歲初中生王子耀被三名同學霸淩後遭殘忍殺害,遺體在北高鎮張莊村一處蔬菜大棚內被發現,涉嫌殺害他的三名同班同學均不滿14歲。該案繼2019年發生的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後再次讓刑事責任年齡成爲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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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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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筆者回顧了2019年那起震驚全國的大連男孩殺人案:2019年10月20日3時許,13歲的蔡某某將10歲的小淇騙至家中,欲與其發生性關系,遭到拒絕後將其殺害,並抛屍至灌木叢,用兩個裝有磚頭的大垃圾袋掩蓋屍體。事後蔡某某的心理素質更是可怕到驚人,他曾兩次“登門搭讪”詢問被害人父親“女兒找到沒有?”並且在同學群中要求同學及時告知警方的調查情況,並且侃侃而談地分析警方當時的調查。而根據當年的《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是無需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大連市公安局決定對蔡某某收容教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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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連女孩被殺案發生後的第二年,即2020年,第十三屆全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事責任年齡進行了修改,新增了“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說,大連男孩殺人案推動了刑事責任年齡的修改。

回歸邯鄲三名初中生殺人埋屍這起案件,根據新修訂的刑法,三名嫌疑人均滿12周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即可追求他們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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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開篇即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但人真的一生下來本性就是善良的嗎?著名法學教授羅翔分析稱:“我認爲最可怕之處,是犯罪者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不會受到懲罰而去犯罪,這樣所帶來的後果將更加惡劣。”“人性從來都是彎曲的曲木,絕非虛無的白紙;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

小孩子能壞到什麽程度,遠超成年人的想象,在2023年9月,山西省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一家長在網上發文反映自己四年級的兒子在校一年半時間內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學趙某某霸淩。 該事件的兩名欺淩者趙某某和晉某某年僅9歲,欺淩手段卻極其惡劣,涉及被毆打、強迫舔對方生殖器、肛門,甚至用生殖器侵犯等惡劣行爲,欺淩後看到小孫沾滿血的被子,這兩名9歲的男孩依然沒有停手,依然每天早晚交替對其進行傷害和戲虐,其欺淩手段的殘忍程度讓成年人都感到震驚不已,而被欺淩的孩子面對這些超出年紀的惡毒該有多麽的恐懼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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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淩沖擊著人們的道德底線,如何有效遏制乃至杜絕校園霸淩事情的發生?這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各司其職、各盡其力。在家庭教育中,避免使用暴力,要對孩子進行有效的生命教育、尊嚴教育、敬畏教育,多與孩子交流,傾聽他們的內心,體會他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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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中,一方面需要加強對施暴者的懲罰力度,處罰不能高舉輕打。不能將校園霸淩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另一方面需要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讓所有人意識到暴力行爲的危害,讓施暴者“不敢爲”,將校園霸淩扼殺在搖籃之中。

未成年人無知無畏,社會不能聽之任之。在社會層面,相關法律、教育懲戒、預防性教育亟需創新,真正做到事先、事中、事後都能夠及時有力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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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校園霸淩“零容忍”的態度明確,防止欺淩首先是成年人的責任,未成年學生遭受校園霸淩,不僅是學生個體的不幸,也是成人失職。爲此,需要全社會行動起來,一起來制止校園霸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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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21 21:11

    少管所絕不對廢除,少年人犯法和成年人一樣

  • 2024-03-21 22:01

    我有個疑問,若是這三個少年殺人犯在監獄裏拿工具襲警,警察可以開槍將其擊斃嗎?

  • 2024-03-22 09:01

    別扯沒用的,先把三個殺手犯死刑立即執行,監護人和學校相關責任人判刑了再說。

王子說法

簡介:說身邊故事,講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