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隆化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4月26日隆化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宏達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王瑞堂爲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免去:
柴文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傅雨時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白曉瑩爲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李建國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孫海宇爲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黃愛湘爲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閻麗爲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毛靖元爲縣人民法院荒地人民法庭庭長;
胡玥爲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黃靜爲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張新伶爲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黃潔爲縣人民法院郭家屯人民法庭副庭長;
張靜楠爲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張瑩爲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
劉曉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高貴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孫海宇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閻麗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黃愛湘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楊德禮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郭英傑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名單
承德市雙橋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4年4月30日表決通過:
任命:
楊立群爲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朱明陽爲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趙淩雲爲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志雲爲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宋佳月爲承德市雙橋區潘家溝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
侯樂天爲承德市雙橋區中華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
孫然爲承德市雙橋區中華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趙思萌爲承德市雙橋區新華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孫建安爲承德市雙橋區西大街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石佳鑫爲承德市雙橋區潘家溝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畢愛爲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庭庭長;
陳淩曦爲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王淑雙爲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大石廟人民法庭副庭長;
耿實爲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牛圈子溝人民法庭副庭長。
免去:
杜瑞雪承德市雙橋區潘家溝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馬華玉承德市雙橋區中華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鑫承德市雙橋區潘家溝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付軍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範海泉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雙峰寺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陳新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決定任命:
張良元爲承德市雙橋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局長;
張偉佳爲承德市雙橋區統計局局長;
王樹成爲承德市雙橋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王永承德市雙橋區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張良元承德市雙橋區統計局局長職務。
承德市雙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4年4月30日
秦皇島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韓江、李營等任免職的通知
各鄉鎮政府、都陽路街道辦事處,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河北物流産業聚集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決定:
韓江同志任縣醫院副院長(分工日常工作);
韓鵬飛同志任縣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徐國江同志不再擔任縣醫院院長職務(保留院級正職待遇);
楊景春同志不再擔任縣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院級副職待遇);
李營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
孟慶夫同志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李向陽、張小偉同志試用期滿任縣民政局副局長;
沈西偉同志試用期滿任縣不動産登記中心副主任;
黃玖民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朱曉燕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內部審計辦公室)主任(部長);
陳寶東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局長(主任);
李建國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園區管理辦公室主任;
徐大林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物流産業聚集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文秋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物流産業聚集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內部審計辦公室)主任(部長);
張娜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物流産業聚集區財政局局長;
馬永超同志試用期滿任河北青龍物流産業聚集區物流産業辦公室主任;
範興強同志試用期滿任縣扶農項目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賈慶樓同志試用期滿任都陽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馬金龍同志試用期滿任縣國控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唐山
玉田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4月30日玉田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範全存同志爲玉田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姚國強同志爲玉田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劉海濤同志爲玉田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志剛同志爲玉田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曹國鋒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玉昕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曹志燕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彭繼業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麗穎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葉建軍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曉東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亮甲店人民法庭庭長;
楊立索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林南倉人民法庭庭長;
楊雪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
梁莉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副庭長;
劉連友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彩亭橋人民法庭副庭長;
薄紅霞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彭仙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王鵬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王靈芝同志爲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免去:
範全存同志玉田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劉海濤同志玉田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姚國強同志玉田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志剛同志玉田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曹國鋒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葉建軍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劉麗穎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王曉東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
楊立索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梁莉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劉連友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羅達清同志玉田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來源:河北新聞網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