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長期裝修玩“消失”法院判退費!

中國法院網 2024-03-21 15:00:27

“法官,我這剛成爲健身房的會員,這才剛一個月就碰到他們張貼告示通知要裝修,可健身房裝了小半年都沒裝好,也不給我個說法,我可咋辦啊!”前不久,李某對法院“吐苦水”說,本以爲自己碰到了健身房搞活動,撿了個“耙貨”,結果卻成了個苦主。

原來,去年7月30日,李某與華某航公司簽訂《健身房入會合同》,約定李某辦理健身房年卡會籍,會籍費1680元,實收1280元,停卡三個月,贈送兩個月。同日,李某向華某航公司付款1280元。

成功辦卡後,李某一直未前往健身房消費,去年8月30日,華某航公司張貼停業通知,稱健身房將于8月31日起暫停營業,進行裝修,預計于當年10月底恢複營業,但直至2023年底,健身房都未再恢複運營。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與被告華某航公司簽訂的《健身房入會合同》,並要求被告退還年卡費1280元。

九龍坡法院受理案件後,依法向被告華某航公司送達了開庭傳票,但被告華某航公司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華某航公司從2023年8月31日通知裝修,直至該案開庭之日(2023年12月28日)仍未裝修完畢,也未通知會員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導致原告辦理健身卡的目的無法實現,故原告李某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華某航公司退還全部會員費用。

法院遂判決原告李某與被告華某航公司簽訂的《健身房入會合同》于2023年12月28日解除,並退還原告會員費1280元。一審宣判後當事人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健身房等營運機構爲提升服務品質進行裝修升級本無可厚非,爲促銷産品進行適當優惠推銷也在情理之中,但需注意兌現對于消費者的承諾,並對自身的服務進行合理安排,避免出現信任危機。

同時,消費者在面對經營者的促銷行爲時,也需保持適當理性,切忌因一時心動而進行盲目消費。天上並沒有憑空掉下的餡餅,面對商家的贈送、優惠等促銷“組合拳”,消費者需三思而後行。

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可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進行投訴,也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舉報投訴,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新重慶-重慶日報

編輯:常躍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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