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三板斧:在台灣,國民黨如何解決土地問題?

戰爭藝術 2024-03-23 11:36:29

陳誠(劇照)

01

1948年2月5日,陳誠黯然離開沈陽。

此時,他的職務還是國防部參謀總長兼國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主任,全權處理東北軍政事務。

蔣介石對陳誠寄予厚望,指望這個頭號心腹愛將坐鎮東北,擺平複雜局面。

然而,陳誠在東北的表現很拉垮,國民黨軍隊連吃敗仗,丟失大批城市和戰略要地,主力部隊被迫收縮于四平、長春、沈陽、營口、錦州等幾個孤立據點。

面對嚴峻局勢,陳誠一籌莫展,以胃病爲由,悄然離開沈陽,飛回南京。

逃避問題,逃脫不了責任,國民黨內很多人對陳誠臨陣脫逃非常不滿,大會上,有人要求蔣介石揮淚斬馬谡,“殺陳誠以謝國人”。陳誠聞訊後,住進了陸軍醫院,自請辭去一切職務,好不容易才躲過風頭。

陳誠

有意思的是,陳誠這個在東北的敗軍之將(有人甚至認爲他是國民黨丟掉東北的禍首),換了環境之後,似乎找到了狀態,開始超水平發揮——從大陸敗退後,國民黨能在台灣站穩腳跟,陳誠發揮了極其關鍵的作用。

1948年12月,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已無藥可救,蔣介石任命陳誠爲台灣省主席兼台灣警備司令。台灣是國民黨最後的退路,蔣介石將台灣交給陳誠,信任之重,可見一斑。

這一次,陳誠沒有辜負蔣介石的信任,他以三大新政穩定了風雨飄搖的台灣,爲日後台灣經濟騰飛奠定了基礎。

三大新政分別是幣制改革,土地改革以及扶植民營企業。其中,幣制改革是以新台幣代替舊台幣,新台幣能直接換黃金,刹住了通貨膨脹,穩住了金融秩序;土地改革是和平解決地主與佃農的土地問題,實行耕者有其田,獲得了農民的支持;扶持民營企業,發展了經濟,改善了民生,促進了中産階級的崛起。

50年代台灣

本篇主要談談土地改革。

02

近代,中國是一個龐大的農業國,土地問題是中國社會的核心問題。

不管哪個黨派搞革命,不論奉行什麽主義,解決土地問題,實現耕者有其田,是革命者繞不過去的時代使命。

事實上,國民黨在大陸統治時期,已經認識到土地問題的重要性,也多次嘗試過解決,比如國民黨在浙江試點“二五減租”,比如陳誠和蔣經國在江西搞土改,陳儀在浙江、福建搞土改等。

這些土改方案最後都失敗了。失敗的原因很多:長期的內外戰爭和派系紛爭,使土改缺乏穩定的社會環境;國庫空虛,財政困難,無法爲和平土改提供充足的資金;最重要的是,國民黨中上層人士,本身大多是地主或者與地主關系密切,土改意味著讓他們放棄既得利益,阻力太大。

此後,直到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崩潰,國民黨也沒有解決土地問題——這個問題,也是國民黨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陳誠就任台灣省主席後,土地問題再次擺到了他面前。

50年代台灣農村

據統計,當時戶數不足12%的地主,占有56%的耕地,戶數占88.3%的農民,占有22.4%的耕地,剩下約21.6%的耕地歸官方所有——光複後,官方從日本人手裏接收的土地。

租金方面,農民每年要將收獲的一半以上交給地主,負擔很重,生活很苦。

顯然,如果不解決土地問題,國民黨難以獲得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支持,一旦有人鬧革命,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很可能重蹈在大陸的覆轍。

陳誠說過:如不加改善,亂源就由此發生,征諸往事,如此之故,台灣必須實施土地改革,是一種客觀需要,雖有萬難,不能顧及。

50年代台灣農村

另一方面,如果把地主看作是本土勢力,那國民黨無疑是外來客,反客爲主,必須把原主削弱或者搞掉,才能徹底掌控這塊地盤。

改革自己困難,改革別人容易。在台灣,國民黨人地生疏,與地主沒有瓜葛,土改阻力小了很多。

當然,即使有阻力,國民黨也沒打算用暴力推進土改,畢竟,土改阻力只是一個技術問題,而非敵我問題,二·二八殷鑒不遠,暴力用多了,副作用太大,最終反噬自己。

在地主和農民之間,找到一個利益平衡點,實現“農民獲地,地主得利”的雙贏局面,才是政治的藝術。

在蔣介石的全力支持下,陳誠開始了土改三板斧,即“三五七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

03

分田很難,相比較而言,減租容易一點,陳誠的第一板斧就是減租。

1949年4月,陳誠開始推行“三七五減租”,限定地主對農民的地租,不得超過農作物年産量的37.5%,租期不得少于六年,到期應續約,租佃一律簽訂書面租約。

說起來,這只是一句話的事,但執行起來並不容易,從制定法案、組織機構、訓練人員、宣傳指導,到換訂租約、實地檢查,整個過程長達5個月之久。

這裏有一個問題:陳誠一句話,地主就得少收一半的地租,他們能同意嗎?

當然不同意!

“三七五減租”租約

任何政策出台後,都會有人鑽政策的空子,或者投機牟利,或者規避損失,這是常理,問題是如何對待以及解決這些問題。

“三七五減租”推行後,地主們各種操作規避減租,比如對佃農威逼利誘,迫使佃農寫下退耕證明書,然後把耕地收回,再賣掉或者雇人耕種。

你不是規定降租嗎?那我不出租了行吧,我賣地,或者我自己耕種,人手不夠我雇人。

都這麽搞,這個政策就廢了。此時,權力要發揮自己的作用——1951年6月,《三七五減租條例》的頒布,解決了這些問題,條例規定:對于破壞三七五減租的行爲,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

降租,或者受罰,二選一。刑罰雖不重,但足以讓地主們認真對待。

50年代台灣農村

土改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減租完成之後,第二板斧是公地放領。

所謂公地,就是官方掌握的土地,這些土地是日據時期,日本殖民當局、軍方、企業以及日本移民的土地,抗戰勝利後,這些土地被國民黨接收。

公地放領,就是把這些公地賣給農民,讓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獲得土地,目的是扶植自耕農。自耕農才是農村穩定的基本盤。

農民本來就沒錢,拿什麽去買地?

這就涉及技術問題了,賣,也要講策略——公地價格以主要作物年收獲量的2.5倍定價,以實物的方式10年還清,每年分兩期償還。

舉個例子:一塊公地,每年能收獲1000公斤水稻,那麽它的價格就是2500公斤水稻,農民買下後,每年還政府250公斤水稻即可,水稻是一年兩收,每次收獲後需還125公斤。

還清之後,政府頒發土地所有權證書,農民獲得這塊地的所有權。

50年代台灣農村

這樣下來,農民的負擔很輕。

還有一種情況:赤貧者怎麽辦?他們沒有任何積蓄,沒有啓動資金,拿到地也沒法耕種,很可能轉手就賣了,再度淪爲佃農。

法案有規定,地沒還清前,不得轉讓。如果實在沒錢,有銀行提供專項貸款。

04

最後一板斧,是耕者有其田,這也是最難的,因爲要拿地主的土地開刀了。

根據土地種類(水田/旱田)、肥沃程度、收成,將土地分成26等則,允許地主保留一定數量的土地,保留標准根據土地等則的不同而不同,超出的土地由政府征收,賣給農民。

舉個例子,如果你的土地等則在1-6之間(最好的地),那麽你可以保留1.5甲水田,3甲旱田,如果土地等則在7-12之間,那麽你可以保留3甲水田,6甲旱田······

甲,是面積單位,1甲約合0.97公頃。

超出的土地,由政府征收,征收價與賣給農民的地價一樣,即正常條件下農作物年收獲量的2.5倍,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政府沒那麽多真金白銀收地,一般而言,小地主給現金,大地主的補償,七成用實物債券(水田給稻谷債券,兌付水稻,旱田給番薯債券,兌付代金)分10年兌付,另外三成以四大公司股票一次付清。

四大公司,即台灣水泥公司、台灣紙業公司、台灣工礦公司、台灣農林公司,本是從日本人手裏接收過來的公營公司,政府把股票賣給地主後,變成了民營企業。

50年代台灣

有沒有阻力?當然有,而且很大。

當地主可以躺平,日子很滋潤,只要不敗家,子子孫孫都可以躺平。

現在從大地主變成了小地主,實物債券又沒多少錢,股票也有風險,地主們能不罵娘?

罵也沒辦法,好言好語說不通,那就是讓法律去說——《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5

台灣土改,不能不提“農複會”。

“農複會”全稱中國農村複興聯合委員會,由官方代表、土地問題專家以及美國農業專家組成,這是一個非常強勢的部門,掌握先進的農業發展理念和技術,農業試驗基金以及部分美援資金的分配權,基本上代行了“農林部”的職權。

台灣土改,就是在“農複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它制定了許多富有遠見且細致周密的土改政策,使得土改在大致平和的氣氛中,有序推進。

講授玉米種植技術

土改三板斧看起來容易,但做起來非常考驗執行能力。

比如耕者有其田政策,流程包括地籍總歸戶,制定法案,實地複查,耕地征收,耕地放領,地價補償等,每個環節一環套一環,每個環節繁瑣無比。

以地籍總歸戶爲例。地籍總歸戶,簡單理解就是土地總清查,根據以前編訂的地籍圖冊,對土地種類、地權分配情況、耕地使用情況等,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將調查結果制成以地籍卡片和歸戶卡片。

當局總共動員了2800人,曆時1年4個月,制成卡片600多萬張,編制統計表160多種,爲土地提供了必要的數據,這是任何土改最基礎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

1953年,土改的成果是顯而易見的。

租佃制的地主經濟,變成了小私有制的自耕農經濟(地主土地只占總耕地面積的5%),農民在不增加負擔的前提下,擁有了自己的土地,生産積極性被激活,1953-1968年糧食産量實現了16年之久的持續增長,年均增長率達5.2%。

50年代台灣街景

農民收入增加,有了積蓄和購買力,刺激了工商業的發展和社會經濟的繁榮,農民生活的改善,解決了農村以及社會的穩定問題。

事實上,只要老百姓生活得好,他們就會擁護現存秩序,什麽外部煽動都是白搭。如果民衆一天一個雞蛋都吃不上,排長長的隊才能領點可憐的食物,這時候就不要甩鍋外部煽動了,反思吧。

對地主而言,土改使他們的整體財富縮水了,但他們保住了身家性命,保住了部分土地,還拿上了補償,結局算不錯了。割點肉、出點血,總比崩盤了同歸于盡強。

土改後,地主們將手中的閑置資金(約6.6億元新台幣)投入工業,爲後續的工業化貢獻了力量。

06

最後說點題外話。

很多人認爲台灣經濟崛起,是靠國民黨從大陸弄過去的巨額黃金。

黃金是起了作用,但作用不在于此。

據統計,國民黨從大陸帶走了277.5萬兩黃金、1520萬塊銀元,加上國庫外彙金鈔,總價值5億美元。這筆錢花在了三個方面:一是作爲發行新台幣的准備金,二是維持80萬國民黨軍隊的軍費,以及應對渡海作戰,三是養活100萬公教人員和難民。

保守估計,這筆錢只能撐2年,2年之後怎麽辦,誰也不知道。

然而很快,朝鮮戰爭爆發,美援來了。從1951年到1965年,美國向台灣提供了14.82億美元的援助,平均每年1億美元。

黃金銀元只是幫國民黨最初站穩了腳,至于後面的發展,既靠美援,也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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