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遭受不白之冤,導致終生殘疾

曾霞話事 2024-04-08 09:30:42

事情發生在2015年10月12日下午,我被治安大隊長周某鈞一行人強制拘留。理由爲我聚衆擾亂社會秩序。

二審認爲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再審判定我無罪。

即便如此,我卻因治安大隊長周某鈞暴力拘留,不明是非黑白的打壓坐了9個月的冤獄,導致我傷殘鑒定6級傷殘,辦理殘疾證2級,至今已醫治8年之久,仍只能靠坐輪椅謀生,生活過得苦不堪言。

我不明白,治安大隊長周某鈞一夥人身著便衣未出示警官證。從2015年10月2日受案報警到2015年10月12日拘捕這十天裏,沒有任何人證、物證、書證、視聽證據證明我有違法犯罪事實。是否屬于濫用職權,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不明白,信訪局2015年報警,12年後我再也沒有去過北京,怎麽就聚衆擾亂社會秩序了?

我不明白,爲何拘留我時間爲10月12日,送家屬通知書確是10月9日。而後又因什麽原因變更羁押期限?

我不明白,我沒有犯罪我不願簽字,周某鈞爲何強行抓住我的手簽字按指紋?

我不能明白,爲何J察院能超期批捕?

我不明白,爲何治安大隊能辦理刑事案件?爲何治安大隊隊長周某鈞能在領導意見那欄簽名?

這種種離奇行爲的背後,到底隱藏著怎樣的驚天陰謀,到底有哪些不爲人知的黑幕?

我和廣大民衆都期待著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大家始終堅信,法治社會、朗朗乾坤,陽光定會沖破黑暗,正義可能會延遲,但是永遠不會缺席。

在此,懇請相關部門、上級領導傾聽百姓呼聲,爲我主持公道,給我這樣一位6級傷殘受害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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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霞話事

簡介:唯有足球與愛不可辜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