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備受關注的“廣州離婚冷靜期街頭殺妻案”有了結果,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留超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7月,周雲霞因不堪丈夫趙留超長期家暴提交離婚申請,在離婚冷靜期內趙留超不斷對她及其家人發出死亡威脅。就在離婚冷靜期第13天,趙留超當街捅刺妻子數刀,致其心髒破裂當場死亡,並捅傷了同行4名親屬。
當事人夫妻
女子妹妹稱:“那個男的是徹底的人渣,出軌、家暴,我姐姐被欺負了十多年,最後還死在他手上!“
這個妻子面容姣好,生有一兒一女,本來會擁有一個完美的人生,無奈她遇到了渣男。
女子因長期被家暴,忍無可忍,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不但要求一兒一女的撫養權,居然還向女方索要40萬。
受害女子也是去意已絕,甯願給男方40萬,也要擺脫這段婚姻。
就在離婚冷靜期第13天,夫妻倆約見談條件,女方擔心男方有惡意,帶了6個親屬陪同,然而這都沒有阻止對方行凶,趙留超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凶手在庭上還狡辯,自稱是不小心過失傷人,無意加害對方。公訴人怒批,“你不想殺人,爲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這叫不想置她于死地嗎?”
這個案子也再度引起關于離婚冷靜期的廣泛討論,其實單看這個案子來說跟離婚冷靜期關系不大的,因爲殺前妻的案例不在少數,但這絲毫不影響公衆對離婚冷靜期的排斥,結婚的時候不勸人冷靜,離婚勸啥?舍不得複婚很難嗎?
離婚不需要冷靜期,相反,結婚才需要冷靜期,畢竟婚前沒人知道婚姻生活是怎樣(對于初婚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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