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臥底獄中查真相,1982年吳忠市關馬湖農場特大盜槍案偵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3-24 07:09:26

1982年7月11日的夜晚,天格外的黑。漆黑的夜幕籠罩著甯夏吳忠市關馬湖農場,濃郁的樹木遮住了薄暗的天空,一切都顯得那麽的安詳甯靜。

場部廣場上,露天電影《第三個被謀殺者》已進入尾聲,驚險‘的故事情節早已把前來觀看影片的幹部、職工和家屬們吸引了,人們幾乎是屏住呼吸,雙眸緊緊盯住了銀幕。

突然,一個黑影在場區家屬院處的一排平房的後窗口下敏捷地閃了一下,很快就隱沒在漆黑的夜色之中了······

淩晨二時許,吳忠公安局刑警隊的電話鈴響了。值班員剛拿起電話,裏邊就傳來一陣急促的聲音:“……昨晚犯罪分子趁機竄入我場管教幹部的家中,盜走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二十余發。”

值班員當即將案情向主管刑偵工作的楊副局長作了彙報。

瀝瀝的小雨稀稀落落的丟下來了,二十分鍾左右,一輛沾滿雨水的吉普車停到了位于縣城四十裏外的關馬湖農場。

車未停穩,楊副局長就帶領偵查員跳下車疾步向現場奔去。現場位于場部家屬區靠近南邊的一幢房屋。屋內枕頭、被子均被翻動,兩個未上鎖的箱子已打開,一個上鎖的箱子也被撬開。“五四”式手槍和子彈就是從這裏被盜走的。而同槍放在一起的135元現金卻分文未動。現場除留下的2只網球鞋印以外,別無任何線索。很明顯這是一起有預謀、有目的、有一定曆史背景的盜槍案。

根據現場勘查的結果,偵查人員一致分析認爲:

1、罪犯在夜深天黑的情況下能十分准確地在一排窗口下選中一個目標,說明罪犯對這裏的情況熟悉;

2、從現場實施作案的手段看系慣犯老手所爲;

3、從罪犯翻被、床鋪、箱子以及不拿現金的情況來看,罪犯的目的是明顯的,就是爲了盜槍。

接著偵查人員又根據現場勘查的結果劃定了偵破範圍:從罪犯須具備熟悉場區的情況考慮,多系內部所爲,排除流竄犯作案的可能性;在熟悉場區的幾種人中(勞改犯、刑事釋放犯、外役犯、不法職工子弟)只有刑事釋放犯和外役犯具備作案的時間和“技巧”,這兩種人應列爲重點偵察範圍。

然而在這麽多的外役犯和絡繹不絕的刑滿釋放人員中,誰又可能是罪犯呢?

爲此,偵破小組的同志又根據犯罪嫌疑人現場留下的步態特征,初步分析認定罪犯身高在1.70-1.75米,年齡在20-25歲。

夜深了,又緊張工作了一天的偵查員們紛紛離去,酷熱的氣浪不時地沖擊著仍坐在桌子旁深思的楊副局長,他不停地一邊扇著扇子,一邊翻著案卷,眼睛一泛不泛地在這一連串的名單裏搜索著。這位老偵查員深感自己肩上擔子的分量。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一行名字底下。

王兵,曾在發案的當天找人換穿衣服,並在現場站過,後又借一輛自行車騎走了。

李自華,當晚著要喝水,電影放了一半後,離開廣場,一夜沒進家門,去向不明。

第三個是在押外役犯張金龍,曾因盜竊被判刑4年,此人現在看菜園子,行動自由,熟悉場區,有作案的時機和可能……

正當他在極力思索著誰可能是罪犯的時候,門被推開了,刑警隊長丁保德風塵仆仆地走了進來。

“正好,我們來一同分析這幾個人的情況。”楊副局長順手拉過一把椅子說。

“局長,我就是爲這幾個人的情況來的。”丁保德一邊擦起衣角擦著額頭的汗迹,一邊說:“根據剛才我調查回來的可靠情況是這樣的,第一個王兵,在發案的當天晚上正在看電影,突然接到未婚妻的電話要他回去,王兵見自己衣服髒就和別人換穿了衣服後借了一輛自行車回家了。”

說完,丁保德端起桌上的一杯放涼的開水,一口氣灌進了肚裏,然後扭過頭來,肯定的目光在楊副局長的臉頰上閃了一下繼續說道:“第二個李自華那天晚上剛要回家喝水,聽說其哥哥出差回來了,于是放棄了喝水,趕到其哥家中,弟兄倆東拉西扯,不覺夜深了,于是李自華就在哥哥家住了一夜。關于外役犯張金龍的情況,據說張金龍服刑三年多來表現不錯,能認罪服法,遵守紀律,勞動踏實,看園子半年多來,未見有過異常。”丁保德隊長一口氣把三個嫌疑人的情況講完了。

“莫非我們的線索摸錯了?”楊副局長擡起頭來,自語著,兩道濃眉擰到了一起。

二百多個嫌疑人排完了,唯一的三根線索又斷了,罪犯到底是誰呢?

紛擾的心情,有信念的人總是無所畏懼的。

清晨,絢爛的朝霞從天際散開,束金色的晨光射進屋裏。全體專案人員齊聚一堂,正在研究案情,楊副局長端起桌上的茶杯,輕輕地啊了一口說到:“根據進一步偵察到的可靠情況,7月11日晚,在押外役犯張金龍一反常態,沒去看電影,而在園子裏喝酒,他看管的菜園子距被盜現場很近,隨時可以瘋視方向,觀察家屬區的一切情況。因此,對張金龍不僅不能排除,而應重新列入重點偵察對象。”

剛才還是平靜的屋內,頓時像開了鍋。

“張金龍平時那麽愛看電影,11號的晚上卻偏偏要喝酒,這是個巧合嗎?”

“張金龍曾因盜竊被打擊過,他難道不具有報複或凶殺的惡念嗎?”

······

一連串的問題提醒了大家,專案組當即決定對張某從側面使用偵查手段來偵察。·

黃昏,夕陽的余晖透過樹葉間的縫隙,灑落在松軟的小道上。菜園的一側,楊副局長和偵查員小趙在散步,張金龍迎了上去問吃問喝,笑臉相迎。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他踩下的腳印特征早已落入機智的偵查人員視線之中。

驗證結果,張金龍的步態特征與現場遺留的腳印相符,身高也在1.70米左右,罪犯莫非是他?

根據群衆提供的線索和事實,偵查人員很快獲悉這個張金龍和監號裏的一個名叫任明的在押犯關系密切。

任明是全場的“獄霸”,此人經常揚言說:“不活了,我要叫趙姓管教幹部也活不成。”任在服刑期間曾兩次脫逃,被加刑2年,因此管教幹部恨之入骨。而張金龍則與任打得火熱,經常爲任犯傳遞東西,買酒買肉,稱兄道弟。大量的事實和現象分析推斷,任犯具有作案的動機,而張金龍卻具備作案的一切便利條件,如果說這一切僅僅是線索。那麽槍支、物證又在哪裏呢?

時鍾又一次敲響了,楊副局長又撕下了一張日曆,時間已是8月21日。

爲了進一步查明案情,引狼出洞,專案組一面大張旗鼓地撤兵以麻痹敵人,另一面則部署警力轉入了秘密偵察。

盛夏的夜晚,當人們進人了沉睡的夢境之中時,我偵查人員卻悄悄地鑽入草叢進入哨位。漆黑的樹林裏,除了遠處偶然傳來的幾聲蛙鳴鳥叫外,一切是那麽的靜,蚊子叮的他們滿臉滿身的疙瘩,而他們的雙眸卻始終緊緊盯住那個“狼洞”,好幾個夜晚的雨水淋濕了他們的衣服,冷得他們直打顔,但他們卻紋絲不動。清晨,當人們還做著香甜的睡夢時,我們的偵查人員卻帶著渾身的露水和被蚊蟲叮咬的疙瘩靜靜地離開了哨位。

又是七八天過去了……

而在另一隱蔽戰線上,專案組很快獲悉:就在專案組剛一宣布撤離時,任明就得意忘形地宣揚:“這回讓公安局破案去吧!”

就在專案組大張旗鼓撤兵的當天,任明悄悄地要同號子一位新來的“夥伴”買酒買肉,這位“夥伴”一一照辦了。當酒喝到一半時,任明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高興了,雙手搭在“夥伴”的耳朵上悄悄說:“老弟,我現在可好了,有這個了。”說著得意地用手比劃了一個“八”字。夥伴驚歎地裝了個糊塗。

“好了,這點給胡子(張金龍的外號)留下。”任明放下了喝剩的少半瓶子酒說。

“他算什麽,爲什麽留給他喝?”夥伴不滿地說。

“實話告訴你,這次弄到的這個(指槍)就是他幹的。”任犯—邊比劃著,一邊發出狂妄的大笑。“說實在的,我早就想撈把槍到社會上開開眼界了,趙姓管教幹部我非先幹掉他不可。”說著又撈起酒瓶猛喝了一口。

這時夥伴擔心地問道:“槍要放好,可不能讓生鏽。”

“放心吧,槍我讓放在園子東側的一個小土包裏埋著,有塑料包著沒問題。”

當晚,偵查人員來到了園子東側的一片小土包上挖地三尺,結果沒有找到槍支。莫非任明會酒後說狂話。此刻已是8月29日了,偵查人員心急如楚,時間已刻不容緩了,楊副局長當機立斷,連夜再進關馬湖農場。

任、張二人做夢也沒想到已大張旗鼓宣布撤離了的偵查人員在已發案四十八天之後又第二次開進了關馬湖,心中不覺一震。然而不待罪犯喘氣,專案組當即果斷采取了三點有效措施:

1、當衆宣布將張金龍連夜帶回公安局審查。

2、將任明單獨關押隔離反省。

3、對任明的幾個小弟兄立刻收監,斷絕他們的來往。

不可一世的任明禁不住失聲哀叫:“完了,全完了。”

吳忠公安局刑警隊的辦公室裏,楊副局長親自帶領刑警隊正副隊長主持對張的審問。

這個狡猾的罪犯哪裏料到這一手來的如此突然,不禁一陣暗暗叫苦,想想自己還並沒有暴露出什麽破綻,一絲幻想油然而起。張金龍拒不承認有過什麽盜槍的行爲,並用挑逗得口氣說:“楊局長,你知道訴訟法第35條規定嗎?我要求你按第35條規定辦,告訴你,就是有了口供,沒有證據你也定不了案。”

面對犯罪分子的挑畔,楊副局長早氣炸了肺,看到面前這只膠滑的狐狸,想想自己肩上的擔子,理智和冷靜控制了自己,他針鋒相對說:“你也不要忘了,正是這一條規定,不管你怎樣抵賴,人證、物證俱全照樣定案。”

張金龍失敗了,肥大的額頭上冒出了冷汗。

專案組又一次制定了計劃,第三次返回關馬湖農場,利用任明在獄中的狂言,迫使任明交代了與張金龍合夥盜槍的經過。當偵查人員拿著錄有任明交代口供的錄音機從關馬湖再次返回局裏時,天邊又發魚肚白了。

奮戰了兩天兩夜的偵查員們,真有些倦意了,而休息了兩天兩夜的張金龍卻又想好了新的對策。然而,我們的指揮棒並不在犯罪分子的手中掌握,當打開了錄有任明的交代錄音後,張金龍“撲通”一聲跪倒了。

張金龍曾因盜竊罪被判刑4年。刑期將滿期間被抽出來看管菜園,因此行爲較爲自由。2002年3月,任明就指使張伺機盜槍,預謀殺害管教幹部,越獄外逃到社會上去“見世面”。

7月11日,張金龍事先察看好了地形,憑著自己曾爲被盜者家中幹過活,情況熟的條件,趁職工看電影之機,用酒灌醉了另一個看菜園子的外役犯,換上了早已准備好的網球鞋,帶上了作案工具麻黃釘出動了……

“你槍放在什麽地方?”

“在菜園子東南面的牆下,用料布了。”

“你作案時的工具和網球鞋呢?作案時帶的手套呢?”

“扔到東幹渠裏了。”

9月3淩晨三時許,兩輛摩托車披著漫天的星光,四進關馬湖農場,在菜園的牆基下起出了被盜的“五四”式手槍和二十余發子彈,接著又在東幹渠裏打撈出了撬箱子用的麻黃釘。

至此,一場預謀殺人越獄的特大盜槍案經過我偵查人員52天的艱苦戰鬥圓滿告破。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兩名案犯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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