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19歲女子未婚産子,怕被父母責罵,竟與閨蜜一起將嬰兒踩死

小黃和你看世界 2024-05-09 13:12:42

剛滿19歲的少女,因在打工期間結識男友並未婚先孕,由于未能保護好自己且害怕被家人知曉後受到責罵,竟與其未成年閨中密友聯手,將剛出生的嬰兒殘忍踩踏致死。對于這一令人震驚的罪行,肅州區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小寒(化名)有期徒刑四年,以及被告人小冰(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情簡介

小寒,一個年輕的女孩,在市區的一家店鋪裏打工,期間結識了她的男朋友。兩人交往了一段時間後,小寒不慎懷孕。然而,就在懷孕期間,她與男友分手了。2023年5月,小寒的胎兒足月,一天,她因腹痛難忍,在出租房的馬桶上獨自生下了嬰兒。

由于害怕父母知道她未婚生子的事情會責罵她,小寒決定隱瞞這一事實。她叫來了自己的未成年閨蜜小冰,希望她能幫忙處理這個意外的嬰兒。當小冰趕到現場時,小寒剛從馬桶裏撈出嬰兒,放在了冰冷的地磚上。

小寒和小冰兩人,出于對新生嬰兒的無力感和害怕事情暴露的恐懼,做出了令人痛心的決定。她們先後三次腳踩嬰兒的脖頸處,試圖讓嬰兒安靜下來。然而,這樣的行爲卻導致了嬰兒的死亡。之後,她們甚至將已經死亡的嬰兒泡入裝滿水的水盆內,試圖掩蓋這一罪行。

然而,小寒在産後因爲未能及時就醫,自身出現了大出血的症狀。在撥打120急救電話後,醫生到達現場,才發現了這起令人震驚的嬰兒死亡案件。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爲,小寒和小冰明知對初生嬰兒脖頸部進行踩踏會導致其死亡,但仍然實施了這一行爲,與嬰兒的死亡結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因此,兩人的行爲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構成共犯關系。

在共同犯罪中,小寒作爲主犯,主觀上有致嬰兒死亡的直接故意,客觀上對嬰兒進行了二次踩踏。而小冰作爲從犯,受小寒指使參與犯罪,且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考慮到小寒作案時年滿18周歲,具備足夠的年齡、閱曆和心智發育來認知新生嬰兒的生命脆弱性。她爲了掩蓋未婚生子的事實和害怕家長知道的心態,采取了極其殘忍的手段對待無辜的嬰兒。這表明她的主觀惡性較大。

根據其他從重或從輕的情節,法院最終對小寒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小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這一判決既體現了對犯罪行爲的嚴厲打擊,也充分考慮了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同時,也希望此案能引發社會對未婚生子問題的關注和思考,爲年輕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幫助。

法官說法

在一個寂靜的法庭上,法官的聲音顯得尤爲莊重而深沉。他手中拿著一份案件報告,臉上滿是沉重和哀痛。他開口說:“一個幼小無辜的生命就這樣夭折,實在令人扼腕歎息。生命權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

他指的是小寒,一個年輕的女孩,她在未經父母知情的情況下懷孕並生下了一個男嬰。然而,令人震驚的是,這個無辜的生命在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不久,就被他的母親小寒所終止。

小寒的父母在得知這個消息後,心如刀絞。他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更無法接受他們的女兒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法官接著說:“近年來,未婚生孕後殺子的案件屢見不鮮。多數被告人殺害嬰兒的主觀動機是未婚先孕的羞恥心、怕被家人得知及違背未婚生子的公序良俗。在心理承受巨大壓力又無人正確引導的情況下,會采取極端方式實施犯罪。”

他補充說:“然而,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雖然這些被告人可能出于各種原因選擇了這樣的行爲,但這並不能成爲他們剝奪嬰兒生命權的理由。嬰兒雖系剛脫離母體的胎兒,但只要能夠獨立呼吸,就已具有生命權。”

爲了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法官提出了一些建議:“一方面,我們需要從觀念上改變傳統認知,消除對未婚生孕的偏見和歧視;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各方聯動加大法治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

同時,他也強調了父母的責任:“父母也要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和青春期的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

最後,法官呼籲:“學校與社會也要加強對孩子的人格培養及性知識的普及,以預防和減少未婚先孕的現象。只有我們共同努力,才能保護每一個無辜的生命,讓悲劇不再重演。”

法庭上的每一個人都被法官的話深深打動。他們默默地點頭,表示同意和支持。小寒的父母更是淚流滿面,他們表示會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幫助女兒走出陰影,重新開始生活。

這場法庭審理雖然結束了,但它留下的思考和啓示卻遠遠沒有結束。人們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觀念和行爲,思考如何更好地保護每一個生命,如何創造一個更加和諧、公正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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