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春節檔的白熱化,相關話題也不斷延伸,其中薛之謙在電影院盜攝《飛馳人生2》一事,引發了熱議。本人不僅沒有道歉,還再次回怼大衆,惹來業內導演狠批。
薛之謙轉發了央視新聞的一段內容,並在配文中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堅決不認錯。甚至還用這幾個小短句陰陽怪氣諷刺了指責他的大衆。
整個風波要追溯到15日下午,薛之謙寫了一篇小作文,主題就是誇贊好兄弟韓寒的電影《飛馳人生2》很好看。本來表達自己的感受當然是自由的,可問題就出在這篇小作文裏添加了3張電影畫面,毫無疑問是薛之謙看電影的時候拍攝的。
大家都知道看電影的時候拍攝畫面顯然是不正確的行爲,會導致畫面流出,甚至是給電影帶來損失。就在大家以爲薛之謙會虛心道歉的時候,他直接硬剛了一波,依舊是帶點陰陽怪氣的小短句發言。
整個過程中薛之謙都把自己放在了正義的一方,站在高處嘲笑諷刺著指出他錯誤的大衆,這次的二次回應更是拉來了央視新聞的背書,想要顯得自己更理直氣壯。
他轉發的央視新聞中的確提到:“盜攝”這個詞語在法律中指的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爲,如果是合理範圍內的使用影視作品,則不構成侵害版權的行爲,也就稱不上是盜攝。但這也只能說明:如果科普的法律正確,薛之謙的行爲還不屬于違法。
然而央視網也曾公開表示過:龍標一出就不能再對著電影屏幕拍攝了,電影票只有觀影服務,不是說買了電影票就可以拍攝電影內容。
雖然央視內部口徑的不統一讓大家雲裏霧裏,但非常明確的是:不管薛之謙拍攝電影內容的行爲違不違法,他這一做法也是不符合社會認知、不守影院規矩、不道德的觀影行爲!
薛之謙連續展現出的回應態度點燃了網友們的怒火,大家紛紛吐槽:不違法的事情多了,不耽誤缺德;如果大家都在影院舉著手機拍照,那還何談觀影環境?
其他公衆人物都是在呼籲禁止攝屏留念、文明觀影,不理解薛之謙爲什麽這麽強硬非要唱反調。
不僅是網友們怒氣滿滿,業內導演也開始發聲表態。《年會不能停!》的導演董潤年直接發文怒怼:“反對屏攝,屏攝違反版權法。”還有不少業內轉發力挺,看來薛之謙這波操作也算是得罪了影視圈的一大半人。
微妙的是作爲整件事情中的另一個主角,韓寒導演自始至終都沒有表態。不知道他是因爲薛之謙這麽大力宣傳而不好意思打他的臉,還是顧忌朋友情誼。甚至有網友猜測:薛之謙這次風波給《飛馳人生2》帶來這麽大的話題討論度,沒准兒韓寒現在在偷著樂吧!
其實這件事情本身並不值得深究,抛開法律層面的探討,觀影攝屏絕對是不文明的行爲。或許薛之謙一時沒注意出了錯,只要虛心道歉也沒有人會追著不放。可他作爲公衆人物以這樣的態度回怼大衆,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就大了很多。希望明星們都能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發揮榜樣力量、別做反面教材!
有些人要麽是玻璃心,愛吹毛求疵,雞蛋裏挑骨頭,要麽就是蹭流量,使勁踩別人,拉高自己關注度
法律找不到依據,就開始掀起輿論,無視時代發展科技進步帶來的習慣改變。把東西從一個地方賣到另一個地方,叫投機倒把罪,去把所有網店老板都抓起來吧。
薛之謙說的沒毛病
人家不是在幫忙宣傳嗎[笑著哭]
不要錢幫忙宣傳導演不應該謝謝他嘛?
有幾個看電影不拍照的
懂法的說說,違反了哪條法律??就知道瞎帶節奏是吧??我就想看看看電影拍幾張照片怎麽就叫違法了
自從流浪狗事件,我就非常討厭薛之謙,刪除他全部的歌
那電影公司推廣在網上發布電影片段算不算盜版?
確實犯法,學生不學習也是犯法
以後不再去電影院,讓他們自拍自看[紅臉笑][紅臉笑][紅臉笑]
這要是違法侵權,那這些在多視頻平台剪輯的算什麽? 難道是合理的?
。。。這種叫盜攝?電影上映期間這不是正常的嗎?要這麽珍貴就別上映了
還是判違法吧,電影也不要提前宣傳,電影院關門大吉,都看看國外的影視作品挺好的
快把我和薛之謙關在一起吧[愛心]
都是哪些人在關注這麽無聊的事啊???
現在有的人腦子裏裝的都是什麽 這種都能有人噴???
不去看就是對電影最大的保護
電影院攝像頭拍到我算侵犯我的肖像權嗎
把我跟薛之謙抓起來住一起[哭哭]
把拍照的都關一起,正好搶不到薛之謙的演唱會門票[笑著哭]
是什麽樣的人能去說這種事是盜攝?
如果違法請把我跟薛之謙算在一起
原創歌手怎麽可能侵犯版權[捂臉哭][捂臉哭][捂臉哭][捂臉哭]
我覺得,他是好心想分享一下,還可能是想幫忙宣傳一下吧,如果管理盜攝的話先管好那些違法網站視頻[笑著哭]
違法的話 麻煩把我和薛之謙關一起
我感覺只要不用于商業用途都可以吧🙄
違法,我每一場都拍 麻煩幫我和薛之謙關一起[比心][捂臉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