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沖入火中救妻兒致殘,保險公司以“自致傷害”拒賠,法院判了

月舞之音 2024-05-09 05:15:33

在2023年的大年初一淩晨,一場突如其來的火災打破了楊某家的甯靜。楊某得知家中的木房起火,而他的母親、妻子和兒子都被困在火海之中。在這危急時刻,楊某毫不猶豫地沖入火海,不顧一切地尋找並救出他的親人。盡管他因此遭受了全身多處燒傷的嚴重傷害,但他的英勇行爲使得他的家人得以生還。

楊某所在的公司曾爲他購買了意外險和健康險,以應對生活中可能出現的意外風險。然而,保險公司卻以楊某的行爲屬于所購保險免責條款中的“自致傷害”爲由,拒絕賠付他的醫療費用和殘疾保險金。這一決定讓楊某倍感失望和憤怒,他決定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爲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

在法庭上,楊某和保險公司就楊某的行爲是否屬于“自致傷害”進行了激烈的辯論。保險公司堅持認爲,楊某明知有危險卻故意沖入火海,屬于自致傷害的範圍,因此不應承擔賠付責任。然而,楊某則認爲,他是在救助家人的過程中受傷,這是一種本能的反應和應盡的義務,不應被簡單地歸爲自致傷害。

一審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爲,保險公司未能對免責條款內容進行明確釋義,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楊某的行爲屬于自致傷害或自殺導致受傷的情形。此外,法院還指出,楊某的行爲符合公序良俗原則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誠信、友善價值准則,因此保險公司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最終,一審法院支持了楊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保險公司向他賠付58萬余元的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及意外傷害住院津貼。

保險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向恩施州中院提起上訴。然而,恩施州中院在審理後認爲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准確,因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一判決結果不僅爲楊某贏得了應有的賠償,也爲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這起保險糾紛案引發了人們對法律和道德的思考。在面對家庭成員身處危險的情況時,人們往往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沖上前去進行救援,這是人性中最本能的反應和最基本的道德准則。然而,當這種英勇行爲被簡單地歸爲“自致傷害”而拒絕賠付時,不僅是對受害者權益的侵害,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則的挑戰。

本案中,法院的判決體現了對楊某英勇行爲的肯定和尊重,同時也提醒了保險公司在制定免責條款時應更加明確、公正和合理。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保險制度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這起保險糾紛案的判決結果不僅爲楊某贏得了賠償,更體現了法律對人性本能的尊重和保障。它告訴我們,在面對困難和危險時,我們應該勇敢地去救助他人,而法律和道德將永遠站在我們這一邊。

0 阅读:41
评论列表
  • 2024-05-09 09:37

    見識什麽叫無賴了吧

月舞之音

簡介:每天都有精彩視頻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