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絕症父親當衆給富女兒下跪,別和弟弟搶500萬房産

卡門的事 2024-05-16 02:19:46

文|卡門的提琴

編輯|卡門的提琴

2014年,一場關于房産歸屬權的家庭糾紛,在湖南某小城的一處民宅內上演,原因竟是房子的拆遷款竟有五百萬。

女兒生活富裕,但卻爲了一半房産與父親鬧得不可開交,而身患腫瘤的父親爲了讓女兒不和自己的殘疾兒子搶房産,甚至不惜向女兒下跪。

女兒既然富裕又爲何要向父親索要房産?這間價值500萬元的房産,究竟應歸誰所有?面對父親的卑躬下跪,富裕女兒又是什麽樣的反應?

貧困家庭的陰影

擁有一兒一女的陳樹森經常是別人羨慕的對象,爲了維持家中生計,他和妻子曾在工廠打工度日,一家老小的生活雖貧困但也尚且溫馨。

但是厄運總是來的那麽突然,小兒子陳明三歲那年突遭疾病,家裏的景象開始陰暗下來。

陳明患上了小兒麻痹症,家人不得不將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照顧他身上,爲了給他治病,家中花光了大部分的積蓄。

女兒陳麗爲了維持家計,只能辍學打工。

就這樣,這個家庭在貧困和疾病的雙重壓力下,家人之間的感情似乎也變得敏感了起來。

歲月飛逝,時光如梭,陳麗離開家後靠自己的勤奮在商場打拼出了一片天地。

在打工四年的時間裏,陳麗幾乎將打工賺來的所有錢都寄到了家裏,自己則吃著最便宜的饅頭加鹹菜,因爲車票很貴,爲了省下錢,陳麗幾乎沒怎麽回過家。

再看陳麗的家裏,雖然有著陳麗工資的補助,但是陳書森夫婦仍在貧困線上掙紮,全部精力都放在照顧兒子身上。

因爲陳麗的常年不著家,也讓這個家庭與陳麗升起了一絲嫌隙。

在陳麗的眼裏,父母的眼中似乎從來只有他們的寶貝兒子,對于女兒卻從來都是不管不問,但是在父親的眼中,陳麗卻是個不孝的女兒,自從去外面打工以後就基本不怎麽回來。

兩方之間雖然互有不滿,但是卻並沒有鬧得很難看。

陳麗在外打工時還遇上了與自己相伴一生的丈夫,兩人一起在外打工,結婚以後日子才算好過一些,陳麗自然也要爲自己的家留下一些的錢,寄回家的錢便少了。

但是在家中有什麽經濟困難時,陳麗還是會想辦法幫助家裏,比如父母想在老家買一套房,但是家中實在是拮據,只能向陳麗說明情況。

當聽說父母的目的之後,陳麗很爽快的答應了,因爲自己出的兩萬塊錢是買房的全款,想到房産證上面寫的是自己的名字,陳麗就同意了。

過了沒多久,陳麗便得知自己的丈夫有自己創業的想法,陳麗想也沒想就答應了,她將兩人這些年打工的大部分錢都給了丈夫,希望他創業可以成功。

沒想到,丈夫的事業竟然一帆風順,一路做到了大老板的位置,而陳麗也成爲了名副其實的老板娘,她也終于過上了想吃什麽吃什麽,想穿什麽就穿什麽的“富太太”日子。

而此時陳麗與父親的感情也並沒有太大的波動,但是過了沒幾年,一紙遺囑卻引爆了家庭內部長期積累的矛盾,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父女雙方各執一詞

一日陳書森正在田裏幹農活,由于一直彎著腰,再次挺起背來的時候他突然感覺一陣頭暈目眩,還有一種想吐的感覺,他只能坐在地頭上休息了一會兒。

直到感覺恢複的差不多後,陳書森才回到了家中,此時的他並沒有注意這次小插曲,只是單純的以爲,太陽太大,所以會有一點中暑。

但是讓陳書森沒有想到的是,這種情況開始越來越頻繁,直到此時,陳書森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出了問題,連忙叫著自己的老伴趕到了醫院。

檢查結果給了這兩人當頭一棒,陳書森的身體裏有個腫瘤,而且已經是晚期,基本沒有治愈的可能。

此時的陳老頭想的並不是怎麽治自己的病,而是想著自己死後的遺産,想到自己殘疾的兒子,于是陳老頭打算立一份遺囑。

也正是這份遺囑讓陳書森與自己的女兒陳麗的關系降到了冰點,遺囑的內容究竟是什麽?

原來在立遺囑時,父親陳書森選擇將自己的全部財産都留給兒子陳明,包括陳麗曾經花錢買的那套房産,自己的女兒陳麗竟然沒有分到任何東西,理由是女兒多年未盡贍養義務。

當陳麗的只自己的父親做法後,實在是氣不過,于是她便只能回到家中與父親協商,沒想到父親的態度十分堅決,並表明房産證上的名字是兒子陳明的。

這讓陳麗感覺不可置信,當時明明是自己出錢買的房,爲什麽房産證的名字會變成弟弟的?

據陳書森說,自己當時女兒的兩萬塊錢是自己借的,但是他現在已經還清了,而這部分錢大部分都是兒子的,于是房産證上的名字就變成了兒子的,但是陳麗對此卻毫不知情。

當時的房産明明是自己買的,而且原房主的合同上寫的肯定是自己的名字,聽到女兒的話,父親氣得不打一處來,甚至還拽著陳麗的頭發開始毆打起她來。

但是此時的陳麗卻已經習以爲常,因爲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父親一直都是這個樣子,兩人分開還是在調解員的幫助下。

在這場關于房産歸屬權的爭論中,雙方各執一詞,立場相左。

陳麗堅稱房産完全出自個人支付,而陳書森則聲稱是全家人共同出資,兩人對房産來源存在分歧,爭執不下。

漸地,陳麗發現與父親無法達成有效溝通,紛爭陷入僵局,見狀況無法緩解,她決定不再糾纏,于是便開著車離開了當場,暫時中止了這場爭論,兩人各執一詞,究竟誰對誰錯?

最後的協商

要理清這起父女糾紛並非易事,因爲其中既涉及法律層面的規定,也摸索到親情的糾葛。

從法律角度看,我國民法典對繼承權有明確規定,直系親屬均有權利平等繼承遺産,除非出現嚴重過錯情節。

很顯然,陳麗並未達到喪失繼承權的程度,所以,無論父親將房産指定給誰,她作爲子女都可依法行使繼承權。

另一方面,遺囑繼承在我國同樣具有法定地位,一旦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並且合法有效,那麽遺産的歸屬就必須遵從指示。

所以等到父親去世後,即便陳麗享有法定繼承權,但若遺囑將房産獨歸陳明,她也別無他法。

如此複雜的法理關系,導致要想徹底化解陳麗與父親的矛盾成了一件異常艱難的事,社區調解員不得不多次介入,希望能讓雙方關系獲得緩和。

起初,雙方針鋒相對,調解工作一波三折。

但漸漸地,陳麗似乎開始變得理智一些,她暫時放下對房産的爭奪,轉而關注起父親的健康狀況。

而就在此時,一份拆遷證書送了過來,原來那套房子正面臨著拆遷,而拆遷賠償款整整有500萬元,這是陳麗沒有想到的,她從來沒想過這套房子會獲得拆遷賠償。

此時的她提出了一個妥協方案:她不要全部的拆遷款,而是選擇由她和弟弟平分房産。

在這個建議下,父親本可循此方案化解矛盾,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卻依舊固執己見,堅持要將房産全部留給兒子。

陳麗的內心也變得越來越失望,她從沒想過自己的父親會如此蠻不講理,父親年事已高,若是錯過這個分産機會,日後的相處只會更加艱難。

更讓陳麗沒有想到的是,爲了讓陳麗放棄這500萬元的拆遷款,他甚至給陳麗下跪,見此陳麗更是選擇歸在了父親面前,兩人就這樣互相拉扯,爲何陳麗一直執著于這套房産呢?

其實說到底並非完全因爲貪圖財富,更多還是源于一種對父母關愛的渴望。

她希望通過這場爭奪,能重新獲得父母對她同等的疼愛和重視,擺脫長期以來被弟弟這個“特殊兒子”所掩蓋的尴尬處境。

她的行爲,實則反映出一個成年人對血濃于水親情的一種執著。

直到弟弟陳明出來選擇不要房産,希望能夠自己和姐姐的關系不要鬧得那麽僵,但是陳明的話卻被父親嚴詞制止,堅持要將所有房産留給陳明。

就這樣兩方鬧得不可開交,直到最後調解員也沒有調解成功。

總結

也許在陳書森和陳麗的關系中,仍存在一線曙光。

現實生活固然會給親情帶來沉重打擊,但只要他們願意放下偏見,重新用包容的心對待彼此,血濃于水的親情就一定會重新煥發光芒。

畢竟,親情從來都不是一種理所當然的東西,而是一份需要用心呵護和經營的情懷。

就像一株嫩芽,如果缺少澆灌便會枯竭;一件易碎品,如果缺少珍視便會破碎,在重重生活壓力之下,我們常常會有意無意地忽視了親情的可貴。

但只要我們重新點燃對彼此的體諒與關愛,生命中的任何一個煩惱都不會成爲親情的絆腳石。

總之,貧困會給親情蒙上陰影,但決不能徹底掩蓋親情的光輝。只要我們以包容、善意及耐心對待彼此,泥沼中的那顆寶石定將重新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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