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物占用樓道公共空間永安路55號居民擔心有安全隱患

青島信網 2024-05-14 11:20:45

其中三號樓樓道內的雜物。(來源:信網 見習記者 柴軍宸 攝)

信網5月14日訊(記者 趙寶輝 見習記者 柴軍宸)“那麽多雜物堆積在樓道,天氣越來越熱了,這些雜物很容易滋生蚊蟲蟑螂。”近日,李滄區永安路55號的小區居民李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自己所居住的樓棟充斥著大量閑雜易燃物品。 如今天氣逐漸炎熱,給居民們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樓道是公共空間,卻被堆積雜物,甚至都有用來放雜物的櫥櫃,不僅給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困擾,還容易引發火災,有很大的安全隱患。

李滄區永安路55號小區建成于2000年左右,整片區域有10多棟樓600多戶。居民李先生作爲業主,慢慢地對自己所居住的環境開始了擔憂。根據他的說法,自己擔心的主要原因還是在于樓道裏面存放了很多閑雜物品。

在李先生的帶領下,信網來到了小區3號樓地點。“這些櫥櫃板子堆積在這裏至少一個月時間了。”讓他擔心的是,這些雜物材質都是木頭,除了存在著火隱患還容易讓上下樓的人磕碰著。“這個小區是老小區了,裏面居住的老人和孩子比較多。一不留神很容易被傷到。”

此外,信網還隨機查看了附近其他幾棟單元樓,其余樓座也或多或少都有同樣的情況。有不少居民表示,小區沒有物業公司,平時管理起來並不方便,難道就有沒有什麽方法能徹底解決雜物堆積問題?

針對李先生反映的問題,信網聯系了小區所屬的滄口街道。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接到了居民對此事的反映,街道辦事處以及社區工作人員已到現場查看,會盡快對樓道內雜物進行清理。“一直以來,我們對于消防隱患的問題特別重視,畢竟這關乎居民們的人身財産安全。如果有這樣的問題,居民們可及時告訴我們,到時候我們會及時協調解決。”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宏力律師評析,樓道是業主共有區域,對于在樓道堆放的雜物,若居民公約或者業主管理規約中有約定,則居委會、物業公司可以予以清理。若居民公約或者業主管理規約中無約定,則需由職能部門予以清理,居委會、物業公司應及時向職能部門報告並配合執法。“樓道是業主專有部位,對于在上面堆放的雜物,相關部門不但可以強制清理,而且還可以進行宣傳和警示。”

馬律師還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車通道。案例中的部分居民常時間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而該樓道又是唯一通道,已經違反法律規定,如果發生火災應當依法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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