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波市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有變!5月1日起實施!

薪稅保人力 2024-05-06 16:43:45

4月7日,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了《關于調整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甯波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執行。

一、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上調

《關于調整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中,不僅放寬了貸款條件,如允許連續繳存滿6個月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提高了貸款額度。特別是對于那些貸款額度計算不足25萬元的職工,現在保底額度已提升至25萬元/戶,這大大增強了低收入群體的購房能力。

注:之前保底額度是15萬元。

在貸款期間內,當借款人發生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情形,需對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變更,可申請辦理貸款變更業務,包括提前還款、還款賬戶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的,受委托銀行應采取電話、短信、信函、上門等方式催討。借款人連續2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且催收後不予配合的,受委托銀行應當發律師函並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同時,針對特定人群如二孩或三孩家庭、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以及高級人才等,還提供了額外的貸款額度上浮政策,以鼓勵和支持他們更好地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二、購房提取公積金首付比例不作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對首付比例不作明確要求,以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比例及金額爲准。

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不能再以同一套住房部分産權買賣爲由,提取住房公積金。

還貸提取次數由每年一次放寬至可按月提取。

三、明確退休、死亡、失業、離職等情形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

《通知》明確,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的,可免予提供退休證明。

辦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賬戶余額少于1萬元(含)的,以下兩種情況,無需提供經公證的遺囑或繼承公證書:

(1)提供已故職工仍有效的社保卡,可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劃入社保卡(社保卡所屬銀行應爲屬地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

(2)已故職工的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提供關系證明並簽署《告知承諾書》,可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劃入申請人銀行卡。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單位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業務無須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辦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五年、外市戶籍離職三項提取業務時,無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時,所需申報材料已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可免于提交。

四、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爲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面,《甯波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繳存使用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內容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1、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哪類人群?

《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年滿16周歲以上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或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港澳台人員和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屬于上述靈活就業人員範疇的,可參照本管理辦法繳存。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繳存使用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內容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如何繳存?

《辦法》指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5%-12%,計算結果元以下四舍五入)×2。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由個人申報確定。繳存基數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值得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可自主變更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可通過委托銀行劃扣或自行送繳等方式,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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