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哈八旗維護了清朝的統治,其不僅承擔軍事責任還要貢貂

史海撷英 2024-04-18 17:45:06

有清一代,爲了有效管理生活在我國東北的鄂倫春、達斡爾、鄂溫克等民族聚居區,遂對當地人民編設佐領進行管理,是爲“布特哈八旗”。在其成立後,曆經了200多年時間,不僅鞏固了清王朝對東北的管理,而當地人民也充當清廷兵源,爲清朝南征北戰立下了赫赫戰功,爲維護清朝的統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布特哈八旗”之立及其管理模式

所謂“布特哈”的詞義,滿語爲“打牲”或“狩獵”的意思,是清廷對南遷到嫩江中遊的索倫諸部落的統稱。先簡單說一下“索倫”一詞,從狹義上看指的是鄂溫克部族,從廣義上看,則範圍是相當大的,凡是鄂溫克、鄂倫春、卦爾察、畢喇爾等當地民族的統稱,“自索倫騎射聞天下,于是後編八旗之達瑚爾、鄂倫春等部,世皆‘索倫’呼之”。而據史書記載,隨著“索倫”一詞因爲知名度提高,和“英勇善戰”相關聯,指代範圍進一步擴大,凡是黑龍江當地的人群都喜歡“以索倫自號說者,謂索倫骁勇聞天下,假其名足以自壯”,可見,廣義的“索倫人”中很可能還有當地漢軍旗人。

而“布特哈”的範圍史書很明確,據《黑龍江輿圖說》記載爲:“國初,索倫、達斡爾、錫伯、卦爾察諸打牲部落雜居之,總名布特哈。”很顯然,很顯然是指在嫩江中遊以打牲爲生計的土著民族,由于長期在酷寒的環境以狩獵爲生,使得他們吃苦耐勞、勇猛敢戰的精神,長期的狩獵生活也培養了他們孔武有力的體魄和戰鬥技巧,使他們有了成爲優質兵員的基礎,“索倫則遠在黑龍江以北,挽弓十石,能自縛于樹,射熊虎洞穿,負之而歸”。

而在康熙初年,沙俄對黑龍江流域的侵略逐漸加劇,清政府對嫩江流域的索倫諸部管理也逐步加強,對當地民族進行編旗設佐,以加強黑龍江地區的軍事實力。早在康熙四年(1665年),就已知設立了29個佐領,歸理藩院管理。所謂“那恩地方二十九索倫佐領溫察太、木朱虎等,入貢貂皮”。康熙八年(1669年),定索倫總管爲三品,相當于副都統品級,清廷對當地部族的管理日趨嚴密。

爲了更加有效地管理當地這些嫩江流域的土著民族,清政府根據布特哈地區的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等族的區域分布情況,將其分編爲8個管轄範圍,分爲5個阿巴(滿語:圍獵場)和3個紮蘭(滿語:連或隊),爲設立布特哈八旗奠定了基礎。在黑龍江將軍設立後,負責布特哈地區的直接管理從理藩院轉向黑龍江將軍,而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廷正式設立在布特哈地區設立總管衙門,駐防于嫩江右岸的宜臥奇地方(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治所尼爾基鎮),當地日常的軍政民事務,由滿洲總管、達呼爾總管、索倫總管各一員統轄。

布特哈八旗總管衙門

值得注意的是,有清一代布特哈地區被稱爲“布特哈城”,但是據《黑龍江述略》記載,其地並無城池,只有總管衙門一所以及一些輔助機構,“有昭忠祠,有軍械庫,有卡倫五所”。雍正年間,在黑龍江將軍卓爾海的建議下,又在原有的5個阿巴、3個紮蘭的基礎上,將布特哈地區的少數民族正式編爲八旗,並擴編佐領,幾經變動,在乾隆年間才基本確定佐領數量,但史書記載卻有所不同。

根據《欽定八旗通志》記載,布特哈八旗有索倫佐領47個、達呼爾佐領39個、使馬鄂倫春佐領6個、使鹿鄂倫春佐領5個,共計97個佐領。而在嘉慶朝《大清會典》記載,布特哈八旗有索倫佐領47個、達呼爾佐領39個、使馬鄂倫春佐領6個,共計92個佐領。其中區別就是有無使鹿鄂倫春佐領。其佐領數量應當采信《欽定八旗通志》其佐領數量應該爲97個,而其每個佐領人數分編30到40丁,比傳統的滿洲、蒙古佐領少很多。其披甲數量常年保持在2000人左右(使馬鄂倫春又稱摩淩阿俄倫春,滿語意爲“馬上”;使鹿鄂倫春“散處山野僅以納貂爲役者”,又稱雅發罕鄂倫春,滿語意爲“步下”)。

其三總管下,設副總管———佐領——骁騎校——筆帖式——領催——披甲職級形成當地的組織結構。各旗的副總管由當地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中選取。如《欽定八旗通志》記載布特哈八旗組織結構如下:總管3人:滿洲總管1人,索倫、達呼爾總管2人。副總管16人:滿洲副總管8人,索倫副總管5人,達呼爾副總管3人。佐領97人:索倫佐領47人、達呼爾佐領39人、使馬鄂倫春佐領6人、使鹿鄂倫春佐領5人。骁騎校96人:索倫骁騎校47人、達呼爾骁騎校39人、使馬鄂倫春骁騎校6人、使鹿鄂倫春骁騎校4人。筆帖式4人。兵2000人:領催200人。骁騎1800人。

當然,不同年代各種文獻記載還是有些不同,尤其是兵員數量差異有些大。

布特哈八旗軍事和經濟差役

自布特哈八旗軍政機關成立之後,當地的打牲民衆就開始承擔各種軍事職役,如應調出征、駐守卡倫等等。布特哈總管每五年就要在布特哈八旗中進行一次測定檢查,凡是年滿15歲、身高5尺的男子都要被編入“余丁”,待到18歲,再轉爲披甲,每年要在佐領、骁騎校的帶領下進行定期的訓練,以備戰時之需。早在雍正九年(1731年),黑龍江將軍卓爾海就親自前往前往布特哈地區挑選布特哈地區挑選壯丁3000名前往呼倫貝爾駐防,內有“索倫一千六百三十六名,達呼爾七百三十名,陳巴爾虎二百七十五名,鄂倫春三百五十九名”。後由于局勢逐漸穩定,被清廷部分遣回布特哈地區。

除了被調動到呼倫貝爾,還被調到博爾德(黑龍江讷河縣)駐防市。值得一提的是,這些駐防博爾德的索倫兵在晚清被編爲了東路布特哈。“黑龍江將軍卓爾海奏言:查打牲人共二千三百四十九名,請挑選一千名,令往齊齊哈爾城北本爾得地方居住”。

在四處駐防並接受清廷的軍事調遣的同時,還要巡查布特哈地區的卡倫,共計5處,分別是喀爾開圖卡倫、烏爾布齊卡倫、吉爾吉哈諾爾卡倫、溫托珲卡倫、喀喇山卡倫。

與黑龍江駐防八旗不同的是,布特哈八旗打牲人丁,除了要履行軍事職能,還要履行經濟職能,所有布特哈地區的旗丁凡身足五尺者,即入丁冊,每年繳納貂皮一張,“布特哈,無問官、兵、散戶,身足五尺者,歲納貂皮一張”,這就是有清一代長期保持的貢貂之制,是清廷重要的貂皮來源。“貢貂之制”有利于保持當地土著的騎射技能,但同時也是強加在打牲人丁上的沉重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布特哈打牲人丁雖然承擔著沉重的軍事職能和經濟職能,但當地少數民族官兵卻多是只能享受“半俸”,“布特哈官,滿洲全俸,索倫、達呼爾半之”,僅能維持最基本的生計而已,這與黑龍江其他地區的駐防八旗比起來顯然有很大的不公。根據《黑龍江述略》解釋,“至索倫、達呼爾、俄倫春諸部編旗披甲,率皆土著已久,專以捕獵爲生,春秋會操而外,散歸屯野。各營謀食之路,揆厥情形,猶三代寓兵于農之意,所領全饷半饷,不過等諸例賞而已。”這話說的就不地道了,事實上布特哈兵丁平時既要訓練,又要捕貂,又要出軍事任務,面對沉重的差役賦役,僅靠自力更生真是夠嗆,饷銀發的少,那不是把人往死裏逼麽。

屢出征戰,多樹勳業

布特哈兵丁吃苦耐勞、尚武有力使其有著成爲優秀軍人的基礎,其性又樸實,“布特哈旗人性情樸厚而質直,見義忘利,爲國忘家”,自從被編爲八旗體制之後,自然常年奉命應調參加各種戰事。乾隆年間,“十全武功”布特哈八旗兵丁幾乎是打滿全場,平准、定回、征緬、征廓爾喀都有當地索倫人的身影,身爲清廷開疆拓土的主力之一,得到了清朝當權者的高度贊揚,所謂“打牲索倫等處兵丁,人甚壯健,槍箭敏捷,慣走山林,頗耐勞苦”。由于參加戰事頻繁,不少人晉級爲了高級軍官,成爲了清軍的骨幹,“世代出將,號稱貴種,鹹豐、同治間,內省寇亂,以馬甲積功至將軍、都統,佩欽差大臣關防者,多出此兩部雲”。

如清朝著名將領海蘭察就是西布特哈的索倫人,由一位普通的牧奴,屢立戰功,至正一品的領侍衛內大臣。在征伐金川之役中,攻打薩斯甲嶺,山中有兩大碉,“削絕壁立,料我兵不能至,未甚備”,海蘭察率領600索倫精銳“猱引而上”,攻克碉樓,盡殲敵軍。由屯,西布特哈達斡爾人,黑水營之戰,隨兆惠屢敗回軍,被清高宗賜予巴圖魯,“圖像紫光閣,列前五十功臣位次”,最後,官至正白旗蒙古副都統。清高宗爲其作贊:“本射生手,狼不暇走。殺之以賊,如探囊取。”蘇彰阿,西布特哈達斡爾人。同治年間,隨軍鎮壓陝甘回變,在金積堡與敵遭遇,“蘇彰阿先登,殪其渠一人,手砍二人”。又率軍攻破甯夏滿城外敵軍營壘,被賜予法爾沙泰巴圖魯名號。

當然,這些都是功成名就的案例,更多的索倫軍人犧牲在了保家衛國的路上,如乾隆末期的驅廓護藏之役,索倫將官英勇善戰,傷亡很大,如台斐英阿、阿滿泰、棍德依、貴英等都爲保衛西藏犧牲。據《黑龍江志稿》記載,有清一代,索倫兵共出征“六十有九次”,“轉戰幾達二十二省”,官兵死亡67730多人,大多戰死疆場,“其慶生還者,十不一二也”。有些家庭因爲常年的戰事而絕戶,以至于朝廷頒發的賞恤,無人承接,“恤賞渥頒,而無人承襲”。如此高烈度的戰爭,無疑讓索倫成年男丁急劇下降,對當地的發展和邊防的鞏固産生了極爲惡劣的影響。

貢貂之制使布特哈打牲人丁生活更加艱難

布特哈旗民凡身高滿5尺者,每年均要貢貂皮一張。這項差役事實讓他們苦不堪言,爲了得到上好貂皮,布特哈旗民不得不遠走外興安嶺捕貂,往往秋天出發,第二年春天才能返回,途中艱辛不說,往往還會空手而歸。即便是辛苦得一好貂皮,由于清廷政局日趨腐敗,使得布特哈牲丁備受敲詐勒索之苦,無良官員竟然指鹿爲馬,將上好貂皮指作次品,逼他們以賤值出售,“入格者,故爲擲還,陰以賤值逼買,無問大小,概銀九錢,布特哈怒不敢言,而減價之議未已”。這無疑更加重了布特哈人民的負擔。

尤其離譜的是,就連那些戰死沙場官兵的遺孀或者遺孤也要繼續繳納貂皮。常年累月的戰事、上貢貂皮加上其他名目繁多的差役,使得布特哈人民不堪重負,以至于黑龍江土地荒蕪,民生凋敝,“爲兵者一身應役,勢難及于耕耘,而閑處者又多無力購牛、犁,以開荒于數十百裏外”。至晚清光緒年間,由于過度捕獵,布特哈地區已基本無貂可捕。而外興安嶺爲沙俄割取後,捕貂區域更顯局促,事實上,貢貂之制已經難以維持。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黑龍江巡撫周樹模上奏,黑龍江省民生艱難,“兵丁日形困苦,供億實屬艱難”,懇請暫緩征貂,清廷才讓貢貂之制暫停三年再說。幸好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清朝滅亡,布特哈旗民才擺脫貢貂之制的束縛。

綜上所述,布特哈八旗的編設,增加了八旗的兵源,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清王朝的統治,有利于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的控制,客觀上促進大一統局面。但另一方面,無休止的軍事任務和貢貂等繁重的勞役也使得布特哈地區人丁銳減,民生受到了重大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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