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這下好了!“提燈定損”事件房屋違建將被拆,整個村恐被連累!
江西玉山縣發生的“提燈定損事件”仍然在繼續發酵,而這一次,該事件對當地村民恐將造成不小的影響。
如今,該村村民大都應該是提心吊膽的,心裏在抱怨房東“惹事兒”。
因爲,事件房東涉及到的出租房,或者說是整棟大樓建築,已經被認定爲違建建築。
我們知道,對于違建建築,一般的處理都有兩種:
溫和一點的處理手段,那就是整改,整改成符合條件和要求的建築,這樣就不再是違建建築。
這種處理方式,給人留了時間,更留了機會,手段較爲溫和,也是最爲普遍使用的方式,對百姓而言,也能夠接受,對地方政府來說,也避免鬧出不利輿情和矛盾。
另一種方式,就顯得較爲強硬了,那就是直接拆除。這種方法不常用,但有些時候,卻只能用這種霹雳手段。
比如這次江西房東事件中涉及到的大樓,顯然就是不可能進行整改的,因爲這是一棟違建的樓,而不是一間房屋,一個小院。
對于這樣的違建建築,一般的處理手段就是拆除。
如今玉山縣縣政府已經認定了該大樓屬于違建,決定對其進行拆除,後續,拆除行動將很快出現。
這一事件,可以說讓網友們非常高興,因爲這不僅僅是房東損失了一棟樓、破了一些財那麽簡單,而是大家對揚善懲惡的渴望,對惡舉的義憤,打擊這樣的房東,是民心所向,是對正義和公道的維護,作爲關注此事的網民們,又怎能不高興呢?
對于這個結果,房東一家無疑是後悔的,但後悔有什麽用?如今,房東一家更應該擔心,擔心別被村民針對,擔心別成了村裏的“公敵”。
爲什麽這麽說?
從網絡上曝光的現場情況來看,事情略顯複雜。
根據官方發布,該事件發生的地點是江西省玉山縣冰溪街道東門村城東安置區。既然是安置區,那麽,安置區內的房子,應該是安置房才對,既然是安置房,應該是合法合規進行建設的,可爲什麽現場卻出現了村民自己蓋樓的情況?
當然,也有可能是當地政府劃了一塊地,當作該村的安置區,由村內自行分配地皮,然後進行自建房建設。
這樣的情況也很多,不奇怪,只是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有關方面進行說明,以免産生誤導。
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現場來看,在涉事樓房周邊,同樣存在不少類似的高樓建築。
這,問題就大了。
既然是安置區,樓房都差不多,大概率都是村民自建的房子,若說涉事房東的自建樓房屬于違規建築,那麽,其他樓房呢?是不是也是違規建築?
如果是,那麽也應該一並拆除,一視同仁,這才是合理合法公正公平。
要不然,當地政府的處置,雖然大快人心,但卻會留下口實,會被認爲處置不公。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麽,房東一家恐怕在村裏就待不下去了,那麽多樓房,那麽大的損失,還不成爲村民們的“公敵”?
當然,若是僅僅房東一家的屬于違建,那麽,就應該詳細說明違建的緣由,並且,還要對周圍類似建築作出不屬于違建的說明。
這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當然,拆除的事兒還在研究中,已經確定要拆除,就看何時、怎樣去拆除了。
最後要說的是,不管周邊的房屋有沒有違建,希望當地做決策時,都要一視同仁,畢竟,老百姓要的不僅僅是在這事兒上出一口氣,老百姓更想要的是一個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而不是特事特辦,看影響大小去特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