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這個人無知他還不知道是自己的問題,反而怪在別人身上,這樣的愚蠢才是最可怕的。
10月21日,遼甯大連一女司機發生交通事故後拒絕挪車,與執勤交警爭吵長達半個小時,引發全網熱議。
用無知、丟人現眼、蠢女人、潑婦、不可理喻、蠻橫無理……,等詞形容女子的行爲再爲不過了。
小小交通事故,與交警爭吵半小時拒絕挪車,致交通嚴峻堵塞
現場拍照者稱,事發地因修橋原因,實行臨時交通管制,可通行道路比較窄。
涉事女司機的車輛與其他車主發生了輕微碰撞,事故現場並不嚴峻。
其他車主見狀,建議女司機挪車,好讓後續車輛順利通行。
女子沒有聽從其他車主的建議,直到執勤交警到場後仍舊拒絕挪車,並與交警爭吵起來。
目擊者稱,女司機與交警爭吵時間長達有半小時。
過程中女子態度不僅十分囂張,還非常無知而不自知。
盡管女司機在得到交警的承諾“我負責”之後,女子仍舊沒有就此作罷。
反而十分囂張的叫囂著,逼問著執勤交警的名字以及警號。
女子的此舉無知行爲,導致了後方發生嚴峻的堵車情況,現場排起了長龍隊。
不聽交警指揮,阻礙執行公務,口氣還如此囂張,日常一定是囂張跋扈慣了!
女司機行爲屬于交通違法行爲
女司機不聽交警指揮,拒絕挪車的行爲,涉及違反交通規則,屬于交通違法行爲。
可能會導致罰款、扣分,甚至可能會被吊銷駕駛證。
因此,駕駛車輛時遵守交通規則和服從交警的指揮十分重要,千萬不要自以爲是,膽大妄爲。
無知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而不自知,那才是最可怕的
本事件中,女司機拒絕挪車的主要原因,是因爲擔心挪車後,破壞了第一現場,擔心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損失。
她自以爲自己比交警還要懂交通規則,因此拒絕挪車,甚至還沾沾自喜,以爲自己是大聰慧呢。
然而,要進行車禍理賠,通常只需要以下資料便可以進行:
一、事故報告
包括日期、時間、地點、參與者的身份信息和車輛信息等。而這個報告,就由交通警察局出具。
二、 車輛所有權證明
提供車輛的注冊證書、購車發票或車輛擁有者的身份證明等文件即可。
三、駕駛證和行駛證
提供事故發生時的有效駕駛證以及車輛的行駛證副本即可。
四、保險信息
提供車輛保險信息,包括保險單號、保險公司名稱以及保險生效日期。
五、驗車報告
如果車輛在事故發生前不久進行過驗車或維修,提供驗車報告或維修記錄可以有助于佐證車輛的狀況。
六、醫療資料
如果在事故中受傷並尋求醫療治療,收集醫療報告、診斷證明、處方藥品清單和醫療費用收據等相關資料。
寫在最後的話
無知不是我們生存的障礙,傲慢才是。因此,做人做事有時候不要太驕傲過頭了。
時懷謙虛之心,少一點自以爲是,不會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