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開路虎車車主們卻紛紛湊錢爲其交罰款小偷還算盜竊嗎?

經典案例解說 2024-04-27 22:59:39

某地發生了這麽一起讓人啼笑皆非的案子。小偷順走了路虎車主的備用鑰匙,但他不把車偷走,而是和車主錯峰用車。車主發現後非但沒有報警,還非常開心。不止這位車主,幾乎附近全部的車主都故意留下備用鑰匙想讓小偷把車開走。小偷最終被人舉報,舉報人卻這麽說:誰讓他不偷我的車?

某高檔小區的業主都比較有錢,停車場裏停的都是豪車。王先生開一路虎在裏面都不算突出的。王先生這人粗心大意,某天把備用鑰匙落車裏了,而車窗居然還開車。附近一慣偷張某順手就把備用鑰匙拿走了。而王先生的路虎卻並沒有丟失,所以他也並沒有在意這件事情。

就這樣一個月過去了,王先生才發現問題。怎麽自己都這麽久沒加油了,這車還能開啊?王先生一查,發現油量居然是滿的!而且自己沒有洗車的習慣,這路虎車居然過了這麽久還光潔如新。王先生以爲鬧鬼了,嚇得他趕緊去查監控錄像和行車記錄儀。原來,小偷張某還是個有原則的賊,他沒有偷走路虎,而是選擇了跟王先生錯峰共用。而且他每天開完車都會把油充滿,偶爾還幫王先生去洗洗車。王先生心想這哪兒是偷車賊啊,這簡直是大好人,這路虎的郵費可不少錢呢!王先生沒有追究,還把事情告訴了附近的車主。大家一尋思還有這好事?紛紛主動把備用鑰匙留在車裏,還大開著窗戶。

這下張某可是得意壞了,今天開寶馬明天開奔馳,開遍了所有豪車。小區車主們也很開心,這能省一點是一點,張某比他們還愛惜自己的車呢。只有一位車主非常不開心,因爲張某始終沒有開過他的車。“這不是看不起人嗎?”那名車主見不得別的車主每天那麽開心,直接就去舉報了張某。張某也因此被抓。再被問到爲什麽張某獨獨不開舉報人的車時,張某直言道:“他那車是納智捷達7,耗油量太大,我可消費不起。”聽說張某被抓後,最著急的反而是那些車主。他們組團來到派出所,表示對張某的諒解,希望可以從輕處理。

01、本案中的小偷算不算盜竊?

《刑法》中規定:“盜竊罪是指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爲。犯盜竊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客體要件: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爲。

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小偷雖然有盜竊的客觀行爲,但看起來,他沒有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因此是否構成盜竊還有待商榷。

02、構成盜竊的原則是什麽?

構成盜竊的關鍵在于小偷的行爲是否構成了《刑法》條款中所規定的非法占有。法律對非法占有的界定非常清晰,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指的是行爲人通過實施犯罪行爲,如侵占、哄搶、私分、截留、回扣、貪汙、受賄、騙取等手段,使他人所有或者有權處分的財物變爲自己的所有,並排除他人對該財物的控制。這種控制並非要求對財物進行永久性的控制,而是指在一段時間內對他人財物進行實際的非法控制狀態。這種非法占有是通過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實現的,搶劫、盜竊、詐騙、貪汙等則是實現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現形式。

03、職場辦公必備技能?

如果小偷確實構成了盜竊罪,那麽根據刑法規定,他這種情形可以與被害人也就是車主們和解,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04、如果之後他跟車主形成什麽協議呢?

如果之後小偷和車主們形成了協議,那麽就是車主將車借用給小偷,小偷有權使用車輛但需履行加油、洗車的義務。雙方是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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