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29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劉甯 姜福鋼) 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隊針對電動自行車號牌的故意遮擋、汙損等交通違法行爲進行了集中整治。
隨著電動自行車的普及率越來越高,涉及電動自行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爲也多了起來。
在這類違法行爲的背後,大多都是駕駛電動自行車當事人以故意遮擋、汙損電動自行車號牌而躲避電子曝光。有的是用口罩、有的是用塑料袋、有的是用貼畫,有的是把號牌直接損壞……五花八門。
對此,他們卻有各種各樣的借口和理由,有人說,是爲了給號牌遮汙;有人說,是孩子貼的;還有人說,是被撞掉的……但是,作爲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保持號牌的清晰是法定義務。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對于這類違法行爲,均處以5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挂、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上路行駛的均屬于違法行爲,依法要嚴格處罰。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