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不堪重負?陝西寶雞一男子涉嫌殺妻被起訴

新黃河 2024-02-21 12:00:46

據12309中國檢察網消息,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了一份起訴書,涉及一起涉嫌故意殺人案件。這起案件中,陝西寶雞60歲的梁福勤因不堪生活重負,涉嫌殺害了自己長期患病的妻子周某某。

據起訴書信息顯示,被告人梁福勤和受害人周某某爲夫妻關系,周某某長期患有精神類疾病,行爲不受控制,經常離家亂跑,曾在寶雞市康複醫院等醫療機構就診,有精神殘疾證件。

起訴書詳細披露了案件經過。2023年2月22日下午周某某離家出走,23日下午,被人在寶雞市岐山縣一村莊發現其右小腿骨折,受傷原因不明,先後兩次被送往岐山縣當地醫院就診,被診斷爲右胫腓骨骨折、精神分裂症、右眉弓皮膚挫裂傷。因手術需要大筆醫療費和無人陪護管控,梁福勤及家人沒有繼續給周某某住院手術治療,將周某某接回家安置在一房屋的炕上,並請村醫打消炎針保守治療。

27日淩晨3點左右,被告人梁福勤自覺生活負擔太重,于是對周某某心生殺念,手戴白色勞保棉線手套,將周某某所蓋的棉被拉到周某某下巴處墊著,用雙手掐住周某某脖子致其死亡。

同時,檢察院還披露,案發當天公安機關接警後,到梁福勤家調查了解周某某死亡情況,梁福勤未如實供述殺人事實。2023年3月4日,公安機關接到梁福勤親屬及村幹部報案後到梁福勤家中,梁福勤在親屬的陪同下,跟隨公安民警去公安機關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因涉嫌故意殺人罪,5日被寶雞市公安局陳倉分局刑事拘留。經陳倉區人民檢察院批准,2023年4月11日被寶雞市公安局陳倉分局執行逮捕。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周某某符合扼頸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生前右小腿外傷爲死亡輔助因素。

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梁福勤因不堪生活重負,故意殺害患有精神疾病、受傷嚴重的妻子,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梁福勤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梁福勤被親屬送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

新黃河記者:王立奎

編輯: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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