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打學生事件:超4萬人投票,只有千余人認爲打人者該罰
河南新鄉家長打學生事件愈演愈烈,再次在網絡上形成輿論浪潮。
按照官方的通報,事情大致是這樣的:男生和女生是同班同學,因爲價值幾元的“假水”玩具産生糾紛。第一次女生母親報警,經民警、班主任和村委會工作人員調解,男生退還女生10元錢,並在班上做檢討。
到了4月15日,雙方家長再次産生糾紛,派出所和學校隨即進行調解,勸解雙方家長。
4月16日下午放學後,雙方家長再次爆發沖突,女生家長對男生母子進行毆打。
警方介入處理後,對打人家長進行行拘、學校將班主任撤換,整件事情定性爲學生在校相處過程中産生糾紛,後升級爲家長情緒失控發生的毆打他人的治安案件。
這就是整件事情的大致經過。
我看到網絡上有很多版本,說什麽男生長期霸淩,搶錢,說男生家有權有勢,說男生家表態教育局有人,說男生家索要二十萬雲雲。
這樣的說法傳播非常廣,很多人認爲男孩有問題,男孩家長有問題,對男孩一家進行強烈的抨擊。畢竟,如今霸淩這個字眼太恐怖,大家對霸淩者真的是深惡痛絕。
這些說法對嗎?或許對或許不對,這些說法太過偏向于女生,完全是一邊倒的。輿論場上只有一種聲音的時候,要麽是男方十惡不赦,一無是處,人神共憤,要麽是輿論被帶偏了,男方的聲音被淹沒了。
反轉的網絡事件太多了,被遮掩真相的事情也太多了,對于這些言論,個人持保留意見。
所以這些說法我是不敢采用的,我只會采用官方通報的說法。
官方說的很透徹,起初這是兩個孩子的糾紛,然後升級爲了家長們的糾紛,最終的事實就是女生家長打了男生母子,這是治安事件,女生家長被行政拘留。
在某平台上,有一個投票,問大家怎麽看待這起打人事件。
一共4個選項,有4.2萬人投票。
認爲以暴制暴不可取,理應被罰的有1376 人
認爲有情可原,應減輕處罰的有 1.4萬人
認爲學校職責缺位,無奈之舉的有 2.4萬人
有其他看法的有 2378人
這個投票比例,也基本符合如今的輿論狀態。
自己的孩子被欺負,我想任何一個爲人父母者肯定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這可以理解。兩方家長多次沖突,我覺得這也符合人性。
但是孩子之間引發的沖突,作爲家長應該秉持一個原則,就是家長不應該直接面對孩子,家長的拳頭更不能揮向孩子。
所以,女生的家長犯了一個最最根本的錯誤。如果他在事態升級裏,只打了男生家長,雖然犯了法,但還算可以理解,可是他不僅打了男生家長,還打了男生,這就突破底線了。
很多人在自媒體的宣傳下,把自己代入進去了。說自己的女兒被男生欺負,自己不會袖手旁觀的,自己肯定會出手。
可是他們考慮問題不周全,自己的孩子有可能被欺負,其實也有可能欺負別人。絕大多數孩子之間欺負與被欺負,都是隨意切換的,你的孩子可能被這個孩子欺負,你的孩子也可能欺負那個孩子。
大多數孩子之間的欺負都是小事,可如果家長介入,護犢子,那麽事情就變了,你的孩子被欺負你就打別人,那你的孩子欺負別人,別人也要打你的孩子。
這個壞頭一開,社會秩序就沒了。
沒有咒罵的意思,但是我覺得小編沒有小孩。
就是霸淩,受害者的舅舅都持身份證露臉了,而男孩一家還躲著。
一句話“末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正所謂:事不過三,換我也會動手
這篇文在默認霸淩是糾紛
對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同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怎麽處理。
養不教讓別人教也能及時止損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父、師承擔責任!!!
我會教育我的孩子不持強淩弱,而在小便眼裏就只有欺負人。。。
現在真男女平等了,我80後我們那時候都默認不打女孩子的
學校,教書育人的地方,居然對校園霸淩視若不見,聽而不聞。
後幾次的沖突是什麽原因怎麽不說,給人一種故意淡化之感。家長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社會會幫他教育——其他的家長就是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