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智地:爲了讓員工退還獎金,與多位員工對簿公堂

搜集人才 2024-05-13 21:38:33

作爲一家央企旗下的地産公司,爲了讓員工退還已經發放的獎金,已經和多位員工對簿公堂。

不得不說這是一件讓人非常驚訝的事情。

01

2015年李某入職中建一局集團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中建一局公司爲調動全體員工投資拓展的積極性,印發城市綜合建設業務投資拓展獎勵管理辦法,爲核心拓展團隊人員發放拓展金。但是,該管理辦法中並未規定獎金退還等事宜。

2017年2月,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標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中建一局公司爲李某發放拓展獎16000元。

2017年12月5日,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合同簽署。

2018年5月,李某因個人原因,向公司提出離職。

2019年10月11日,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印發關于投資終止項目全額退還已發放營銷獎勵的通知,要求對董事會審核通過同意投資終止的項目,各子企業應按要求全額退還已發放的營銷獎勵。

2021年12月10日,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正式終止。

2020年6月30日,中建一局房地産公司變更企業名稱爲中建智地。

後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未能簽約實施,2021年12月10月,各方簽署《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投資終止協議》。

之後,中建智地根據公司政策多次要求李某退回項目獎金,並稱李某不予配合,其李某的行爲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造成國有資産流失,故訴至法院。

中建智地自述: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發短信要求李某退還投資拓展金,2022年9月20日中建公司申請仲裁。

但中建智地並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李某應予退還獎金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正當性。

因此,一審對中建智地要求李某返還投資拓展獎金15520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亦不予支持,駁回中建智地置業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後,經過二審,最後判定:駁回中建智地的上訴,維持原判。

02

2014年6月,盧某進入中建一局集團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2017年2月,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標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中建一局公司爲盧某發放拓展獎30000元。

2017年12月5日,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合同簽署。

2018年5月,盧某因個人原因離職。

2019年10月11日,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印發關于投資終止項目全額退還已發放營銷獎勵的通知,要求對董事會審核通過同意投資終止的項目,各子企業應按要求全額退還已發放的營銷獎勵。

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中建公司向盧某發送短信,要求盧某退還項目投資拓展獎24154.17元。

2022年9月20日,中建公司北京市房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之後,中建智地向法院提起訴訟。

同樣,一審判定:中建公司主張盧某應退還其投資拓展獎金,但並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盧某應予退還獎金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正當性。駁回中建智地的全部訴訟請求。

經過二審,最後判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03

據悉,當初因爲重慶渭沱綜合物流産業園PPP項目終止合作後,中建置地要求多位參與該項目且發放過項目拓展獎金的投資拓展人員退還獎金。

除了上述的李某、盧某外,還有劉某等人。

當初公司爲了激勵員工,專門爲項目拓展員工設立了獎金機制,就是爲了讓員工位公司拿到更多的項目。

員工拿到項目之後,公司也根據相關規定爲員工發放了相關的項目獎金。

但是,項目終止合作之後,公司就要求員工退還曾經的項目獎金。

至于這個退還獎金的事情,也不知道是哪個領導拍腦袋做出的,然後分子公司的也就去執行了。

而且這樣的國央企,都是配置了法務團隊的。明知不能勝訴,爲了完成公司任務,只能強上。

這件事情,也真的是刷新了一次認知。

個人覺得,國企應該有最基本的認知與擔當,否則就變成了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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