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男孩被同學殺害的關鍵,不在法律,而是另有緣由!
讓未成年不敢犯罪的源頭,期望于法律的重判,基本是此次事件大部分人的一個觀點,有人爲未成年犯罪不能判死刑而憤憤不平。
這種心態所有人都能理解,憑什麽啊,憑什麽他們殺了人卻還可以逍遙法外,憑什麽他毀了受害人的生命,卻依然無所顧忌。
還能憑什麽呢?憑年齡,憑未成年保護法,氣憤吧,所以有人問未成年保護法到底保護著誰?
這是一個良心拷問,到底保護的是誰,或許保護法利大于弊,但受傷的那一小部分人怎麽辦?
邯鄲霸淩的報道細節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知,侄子生前疑似遭受同學霸淩,
其中兩戶人家已經人去樓空,三名嫌疑人家屬至今沒有出面致歉,
凶手張某第一次說沒有見到小光,當晚民警和小光家屬去張某家詢問時,對方家屬以不想讓他們來問孩子,怕把孩子嚇到爲由拒不開門,最後還是村支書做工作開門。
三個人都是小光的同班同學,張某還是同桌,如果把鐵鍬比喻成刀的話,刀刀致命,小光的姑姑說。
屍體被掩埋在廢棄蔬菜大棚,3名學生次日還在上學,校長出面回應稱孩子的死純屬意外,班主任很好,學生保證在學校沒有受過欺負。
家屬和校長的回應從報道裏可以看到,張某的家屬無條件相信自己的孩子,在民警協同小光家屬去上門了解情況時,拒不開門,給出的理由是怕把孩子嚇到。
而校長的回應則是沒受過欺負,孩子的死是意外。
好一個怕孩子嚇到,好一個意外,沒有調查就直接下結論,校長和施害者家屬看似在保護學生,這保護過度了,受害的孩子去世,誰都可能是嫌疑人的情況,各方卻想著明哲保身。
這信任過頭了,而這信任才是孩子走上犯罪之路的緣由,更是千萬家長應該慎重考慮的事情。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句話不知道有多少人聽過,勿以惡小而爲之,無論是校方,家長還是社會,很多人對孩子的惡小都是放縱不管,才會導致孩子的野心一步步壯大。
正是成年人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養成了孩子的肆無忌憚,從福建一學生被逼吃糞,江西14歲女學生遭同學毆打辱罵後跳塘,幾乎全世界都有校園霸淩事件,卻在惡果發生之初,被各方忽視,充當和事佬。
2024年3月3日,貴州一群小孩子戲弄推倒聾啞老人,此時4歲的小女孩高喊不要欺負老人,最後老人微笑著擺手示意沒事後離去。
此事上了熱搜,當時很多人義憤填膺,我想問問大家,問問他們的學校,他們的家長,這幾個孩子回家受到了丁點批評教育嗎?
有讓孩子寫檢討認識錯誤嗎?興許個別家長會,我相信絕對不是全部,就像張某的母親所言,怕嚇到孩子。
剛剛看到西安公布的一個不行政拘留的案例,14歲男孩無證駕駛他人汽車,隧道裏違法變道,在此過程乘車人隨意打開車門,影響其他車輛通行,但不送拘留所執行。
寫在末尾不管是此次邯鄲,還是其它的未成年霸淩事件,幾乎都選擇了和事佬息事甯人,這惡果的關鍵不是事發後法律不執行死刑,而是另有緣由,是家長的教育錯誤,全社會的過度包容,三個凶手,在執行犯罪的過程無一人有膽怯,無一人終止犯罪,幾位家長是怎麽養出毫無人性的兒子,所有人想著降低刑責年齡。
卻無人追問社會上怎麽會有層出不窮的壞孩子,只有讓監護人每次付出刮骨的懲罰,才懂得加嚴管教,只有對孩子每一次小錯較真到底,才能讓其迷途知返。
保護法或許沒錯,但我們的觀點錯了,保護未成年的同時,對孩子的小錯進行嚴懲,讓其知道犯錯的代價,才不敢犯錯。
一定要嚴懲!應該判殺人者死刑,或終身監獄勞作!不然大家都學樣了!
保護未成年人,但要有限制。惡性犯罪不免罪,過失犯罪不免責。古人還有十惡不赦之罪,未成年人就可以無惡不做嗎?
有人支持未成年該負的法律責任,家長應一同擔負嗎?
像這種 圖片還給打啥馬賽克
未成年人保護我支持,不能槍斃這倒黴孩子,但是可以槍斃它爸媽呀。只要槍斃一次,它們公母倆就會幫我們教育這幫倒黴孩子了,肯定都是博士畢業
建議重刑,中國孩子男女比例到了這地步,不差這三個壞種
估計家長也是地痞流氓,否則養不出來這樣玩意
所謂天生惡魔,不過也是父母後天的人爲的塑造
建議死刑。[好生氣]
父母校長班主任都應槍斃
支持死刑
建議不追究邢責改爲強制社區服務
要麽槍斃孩子,要麽槍斃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