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泰山博物院,建立環泰山旅遊公交系統……涉及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報送審批前公示發布

新黃河 2024-03-21 09:30:25

3月20日

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發布

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 2035年)

報送審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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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風景名勝區

總體規劃(2023-2035年)

報送審批前公示

爲加強泰山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近期組織開展了《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年)》修編工作。按照《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第十七條“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報送審批前,風景名勝區規劃組織編制機關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規劃草案予以公示不得少于30日”的規定,現對《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年)》進行規劃報送審批前公示,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公示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公示地點:泰山風景名勝區官方網站

三、意見反饋:在公示期間可通過信件、電子郵件提出意見和建議(應在信封、電子郵件標題標明“總規修改公示意見”),並提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5369378

電子郵箱:ts8066054@163.com

地址:泰山數控中心(泰安市東嶽大街501號)A408室

郵編:271000

四、公示內容:

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年)

1 規劃目的

爲加強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的科學性和連續性,貫徹“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基本原則,統籌泰山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旅遊發展和周邊社區之間的關系,特修編本規劃。

2 規劃範圍與面積

綜合現狀圖

2.1風景名勝區範圍

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面積148.97平方公裏,包括泰山主景區、蒿裏山-靈應宮景區和靈岩寺景區三大部分。

泰山主景區(含岱 廟地區) 面積爲120.44平方公裏,南側以環山路北側人行道北緣線爲界,包含紅門路、通天街中心線兩側各50米範圍和岱廟(含遙參亭和雙龍池)四周向外擴100米範圍。東側主要以農業觀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線爲界;北側、西北側、西側、西南側主要以泰山林場管轄範圍爲界,局部以現狀道路、自然地形爲界。

蒿裏山-靈應宮景區 面積爲0.16平方公裏,其中,蒿裏山片區西側以道路爲界,北側、東側和南側以林地與周邊建設用地交界線爲界、東南側以社首山遺址往外一定範圍爲界;靈應宮片區以靈應宮文物保護範圍(單體外圍10米範圍)爲界。

靈岩寺景區 面積爲28.37平方公裏,東、北分別以方山東側、北側山腳線(海拔210m)爲界,西、南方向以山腳線(海拔210m)結合公益林林緣線爲界。

核心景區與風景名勝區一級保護區重合,面積53.25平方公裏,占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35.8%。

3 風景名勝區性質與資源特色

泰山爲五嶽之首,雄偉壯觀、曆史悠久、古迹衆多、文化豐厚、形象崇高,地質遺迹和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是中國文化史的局部縮影,是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征,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要象征和中華文明的重要標識,是具有重大科學、美學和曆史文化價值的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産、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其功能爲資源保護、科學研究、公衆教育、適當的觀光、文化和生態旅遊以及世界文明互鑒和文化交流。

4 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爲2023—2035年,規劃近期2023—2025年。

5 規劃目標

規劃總圖

泰山作爲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産的價值及其真實性和完整性,得到充分有效的保存、保護和展示。

在環境承載力的限度內,以適當的方式和速度在適當的空間和時間開展遊憩利用,提供遊客高品位欣賞泰山、體驗泰山以及認知泰山價值的各種機會。遺産保護與旅遊發展的關系得到科學統籌,世界遺産在保護和活化利用中得到更好的傳承。

在資源保護的前提下,促進風景名勝區及周邊區域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不斷完善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制和管理技術,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區域協調能力,並使泰山的管理工作與國際標准銜接;提升泰山風景名勝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6 功能分區

泰山風景名勝區功能分區劃爲五類,分別爲特別保存區、風景保護區、風景遊覽區、旅遊服務區、發展控制區 。

7 資源分級保護

泰山風景名勝區範圍內分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

7.1一級保護區( 嚴格禁止建設範圍 )

一級保護區包括 從通天街、遙參亭、岱廟、岱宗坊直至岱頂玉皇廟封禅祭祀活動所構成的序列空間環境;蒿裏山與靈應宮區域;玉泉寺及秦禦道區域;竹林寺景區的大部分區域;桃花源景區;彩石溪景區的大部分區域;天燭峰景區的掃帚峪彙水區;靈岩寺景區中靈岩寺寺院以及擴展至方山、香山、獅山山脊線的區域,滴水崖、檀抱泉、百年玉蘭及周邊區域。總面積爲53.28平方公裏。一級保護區由特殊保護區、史迹保護區、水源涵養和文化保護區三小類以及鄉村景觀保護區、鄉村景觀協調區的部分點狀保護區域構成。

應保護封禅祭祀活動空間序列環境及沿途文物、曆史建築,保護重要的自然生態過程。保證遊客活動、設施建設和運營對自然生態過程和曆史文化氛圍的影響最小化,拆除對曆史格局影響較大的建築物,進行植被恢複。除本次規劃設置的設施和土地利用外,一級保護區嚴禁新建與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設施或變更土地用途。

7.2二級保護區(嚴格限制建設範圍)

二級保護區包括 紅門景區、天燭峰景區、竹林寺景區、彩石溪景區和玉泉寺景區中非一級保護區域;櫻桃園景區;巴山管理區;靈岩寺景區泰山林場範圍非一級保護區域。面積爲69.88平方公裏。二級保護區由封禅遺迹和生態保護區、生態恢複區和鄉村景觀保護區的絕大部分區域構成。

應保護較重要的自然生態過程和人文景觀。控制遊客活動、設施建設和運營對自然生態過程和曆史文化氛圍的影響。嚴格限制與泰山文化和風景遊賞無關的設施建設和土地變更。

7.3三級保護區(控制建設範圍)

三級保護區 面積爲25.81平方公裏,由集體林地協調區和鄉村景觀協調區的絕大部分區域構成。

應保護好地形地貌特色,提高山體植被覆蓋度,保持水土,保護風景資源的完整性。有序控制設施建設與土地利用,各項設施的建設應與風景環境相協調。

8 資源分類保護

8.1文物古迹保護

文物保護範圍內應加強文物保護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建設。禁止進行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建設工程、禁止修建人造景點。對文物古迹的任何改動都要報風景名勝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按文物保護的法定程序報請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保護泰山“天地人”三重空間及其文化意境。

8.2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

促進泰山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

8.3地質景點和地質遺迹保護

完善地質景點和地質遺迹的清單、空間分布狀況,界定每處地質景點的保護範圍。

8.4古樹名木保護

開展古樹科研,對古樹環境的潛在威脅因素、古樹生長狀況和健康狀況等展開研究。

8.5重要動植物及其生境保護

加強珍稀物種和野生動物棲息地研究和保護。

8.6森林生態系統保護

構建重要原生生態系統整體保護網絡,建立自然生態系統地理信息數據庫。

8.7水生態系統保護

保護由地表徑流和地下水構建的河湖、溪流生態系統,保護其自然水量及循環過程。

定期調查泰山水生態系統中的物種的變化情況,如種群密度、遷入率和遷出率等,對非自然變化情況做出及時反應,查清原因並消除影響。

9 建設控制管理

9.1建設管控要求

加強建設與景觀的協調。建築風格、立面、材料、色彩、附屬物(太陽能、光伏、廣告、空調外機等)、各類管線及室外垃圾箱的設置要與泰山風貌相協調,減少視覺、噪聲等汙染。

9.2分區設施建設控制

9.3拆除搬遷項目

拆除和搬遷影響泰山曆史格局的建築、構築物,拆除和搬遷與風景遊賞無關 的各類建築,疏解影響風景區格局和風貌的社區。

9.4分區活動控制管理

9.5減輕潛在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0 生態環境保護

按照分級保護的要求實施生態環境保護。

11 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等規定,對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方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認爲本次規劃通過生態環境保護、遊賞空間布局調整、遊客規模調控、社區居民疏解、汙染物專項治理、區域協調等措施,將有效降低和防治環境汙染,降低區域外來物種入侵威脅,並提升風景區及區域的整體環境質量。

12 遊客容量

泰山風景名勝區日遊客容量爲6.2萬人次,年遊客容量爲1860萬人次。主景區日遊客容量約爲3.2萬人次,年遊客容量960萬人次,遊客規模預測值達到1104.72萬人次;靈岩寺景區日遊客容量爲1.4萬人次(其中靈岩寺寺院日遊客容量爲8000人次);其他景區日遊客容量爲1.6萬人次。

泰山風景名勝區日極限容量爲11.4萬人次,其中主景區和其它景區日極限容量9萬人次,靈岩寺日極限容量爲2.4萬人次。

13 景區規劃

泰山主景區共分爲6大景區,包括登天、天燭峰、桃花峪彩石溪、櫻桃園、玉泉寺和巴山,其中登天景區包括紅門、中天門、南天門、竹林寺、岱廟5個子景區(管理區、單位),桃花峪彩石溪景區包括桃花源與彩石溪2個子景區(管理區)。另有2處獨立景區,分別爲蒿裏山-靈應宮、靈岩寺。

14 遊覽解說系統規劃

泰山風景名勝區解說教育的內容包括綜合介紹、人文資源、自然資源、交通導向、安全與提示等五大主題,其中人文資源包括曆史格局、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葬、近現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築、石刻碑刻以及泰山傳說故事、泰山精神等非物質文化遺産;自然資源包括地景與地質遺迹、重要動植物及其生境、古樹名木、森林生態系統、水生態系統、自然光景與音景。

風景區內需要完善解說教育功能的場所有6處:岱廟、紅門、天外村、桃花峪、中天門、靈岩寺,需要新增解說教育功能的區域有3處:天燭峰、岱頂、桃花源。

新建泰山博物院,綜合展示泰山自然和文化遺産價值。

15 道路交通規劃

道路交通規劃圖

15.1道路交通管理要求

道路選線、路面材質選擇、鋪裝方式、道路寬度、交通工具選擇都應從保護資源與環境的角度出發,使道路與交通對資源與環境的負面影響最小化。

15.2對外道路交通規劃

應充分利用泰山風景區周邊機場、高鐵站、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公共交通資源,完善交通服務功能,加強泰山風景區與外界的交通聯系。

規劃提高泰山風景名勝區東、西、北三面的道路等級和通行能力,與現有的“環山路”連接形成“環泰山路”。建立環泰山旅遊公交系統,提高交通服務質量,加強泰山風景名勝區各出入口之間的聯系。建設、提升泰山主景區與靈岩寺景區聯通的快速交通道路以及旅遊公交系統,提升交通服務水平。

15.3出入口設置

泰山主景區設置4個一級出入口、5個二級出入口和1個獨立景點出入口,共10處;獨立景區設置4個出入口。

15.4內部道路交通規劃

規劃保留、改造與新建7條機動車觀光道線路。 規劃保留三級步行道路系統,分別是石階登山道路(一級)、一般步遊道(二級)、戶外探險登山道(三級)。保留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望府山、大龍峪、五松亭-大龍峪、快活三裏-五松亭、中天門上停車場-快活三裏、壺天閣-藥王殿、紅門宮7條分流盤道現狀,規劃期內原則上不再新建中路分流盤道。

保留泰山風景名勝區內現狀已建的中天門索道、桃花源索道、後石塢索道三條客運索道和桃花源至岱頂的一條貨運索道。嚴禁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修建新的索道,並對索道産生的各方面影響進行持續的監測和研究,同時控制其負面影響。

15.5停車場規劃

設置15處集中式停車場,總面積約爲81200平方米,其中改建2處,新建4處,規劃面積爲18600平方米。建設停車引導系統。

15.6高峰日道路交通調控

旅遊高峰期通過交通指示牌和工作人員現場執勤等手段引導遊客從“T”型遊覽結構的兩翼,即桃花峪遊覽線和天燭峰、東禦道遊覽線上(下)山,增加連接桃花峪、天燭峰入口與天外村、紅門入口的旅遊專線車班次。

16 遊覽設施規劃

遊覽設施分級規劃圖

泰山風景名勝區旅遊基地規劃爲旅遊城1處、旅遊鎮2處、旅遊村3處、一級旅遊服務點4處、二級旅遊服務點6處、三級旅遊服務點7處、四級旅遊服務點8處、服務部9處。

規劃新增遊客中心5處,改造4處,保留1處,不斷完善其服務功能。規劃拆除登山中路沿途影響文化遺産氛圍、占用交通空間和公共休憩空間的購物點8處,將其恢複或改造爲交通空間或公共休憩空間;保留購物點49處。規劃拆除、改建登山中路沿途影響文化遺産氛圍、占用公共休憩空間的餐飲點共4處,將其恢複或改造爲交通空間或公共休憩空間;保留餐飲點15處。規劃近期總床位控制在1802個,規劃遠期總床位控制在1419個。

17 基礎工程規劃

基礎工程規劃包括給水規劃、排水規劃、電力通訊規劃、環衛設施規劃、數字化管理系統規劃等內容。

18 綜合防災避險規劃

包括森林防火、生物災害防控、洪澇災害防控、地質災害防控、氣象災害防控、文物安全、抗震、遊客安全、應急救援等內容。

19 居民點調控類型

居民點協調發展規劃圖

依法維護風景名勝區內原住居民的合法權益,合理調控居民點建設和人口規模。

規劃疏解型居民點共144戶,疏解建設用地6.19公頃,包括進賢村,石油培訓中心東側地區,泰前居委會萬仙樓以北地區,泰山區泰前街道辦王家莊村環山路北地區,杜家莊村環山路以北後櫻桃園地區,和艾窪村艾窪八組。

除疏解型居民點之外,風景名勝區內其他社區均爲控制型居民點,涉及建設用地面積164.36公頃。

20 居民點調控措施

疏解後的原住房等建築設施應逐步拆除或清除,原則上不再翻新或利用;疏解後的居民點用地應及時進行生態恢複和曆史風貌恢複,部分確有必要可用作景區管理設施用地。

控制型居民點不應新增建設用地,居民點改造嚴禁擴大用地規模、並應保護村莊原有空間格局,嚴格控制建築高度和體量。建築風格應以泰山本地民居建築爲主。應嚴格管理村民私搭亂建現象,對違章建築限期整改。 主景區環山路以北的合法建築在修繕時要嚴格控制高度,單層建築檐口控制在3米以下,檐口至屋脊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修繕總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二層建築檐口控制在6米以下,檐口至屋脊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修繕總高度控制在7.5米以下;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檐口控制在9米以下,檐口至屋脊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修繕總高度控制在10.5米以下。

完善社區給排水、垃圾收集處理、供熱供電供氣、消防等各項基礎設施。

風景名勝區內居民點房屋修繕、水電暖氣及垃圾收集、綠化美化、現有道路修繕改造等風貌提升,按照“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驗,結合各村實際情況統一編制村莊整治方案,經市政府研究通過後實施。風景名勝區內舊村改造和建築新建、擴建等應統一編制詳細規劃,經批准後實施。

21 國土空間規劃協調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加強與泰安市、濟南市國土空間規劃在實施環節的協調管理。

21.1用地協調

遊賞規劃圖

在保護泰山風景名勝資源的基礎上,合理利用土地。嚴格保護林地和基本農田。除轉化爲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必需的公益性建設用地外,滯留用地在回收後應盡可能轉化爲風景遊賞用地與林地,如改作他用,必須符合風景名勝區土地管理的相關要求,並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批複後需按要求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囊括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規劃上報前應明確範圍矢量數據,適時向社會公開,以便社會知悉。規劃批複後1年內,完成風景名勝區和核心景區範圍的標界立樁。

21.2三區三線協調

做好風景名勝區範圍界線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協調控制。風景名勝區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的部分,須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空間管控要求,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 嚴格保護耕地,風景名勝區範圍內的相關建設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主景區範圍與城鎮開發邊界重疊區域,相關建設應遵循中心城區相關規劃。

21.3生態保護與恢複

加強泰安市與濟南市的兩市聯合,促進泰山風景名勝區森林植被的跨區域協同保護工作。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

21.4曆史文化保護與彰顯

注重挖掘和彰顯泰山曆史文化,加強泰安、濟南、曲阜、鄒城的區域聯合,積極加入到“山水聖人”文化軸區域旅遊資源的協同發展中。

21.5山城一體整體保護

相關建設應保護“山-泉-城-湖-河-阙”的山水營城文化要素,維護“山-水-城”之間的空間關系,促進泰安與濟南共同構建山水同構、齊魯分殊、文化互補的區域協作格局。

優化風景名勝區與城鎮開發邊界重疊區域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定位,做好風景名勝區範圍和中心城區控制線的協調控制,嚴格控制城市化對風景名勝區的影響。

按照“山城一體、城不壓山、城不上山”的原則,嚴格控制環山路兩側的開發強度,加強環山路南北兩側的空間管控。

21.6旅遊一體化發展

完善現有旅遊集散功能,爲遊客提供更高品質的旅遊服務。

22 其他相關規劃和管理規定協調

在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宗教事務和旅遊管理方面,應充分落實國家相關法律規範要求。

22.1世界遺産管理

落實《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實施〈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的操作指南》以及我國《世界自然遺産、自然與文化雙遺産申報和保護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做好與《泰山世界遺産保護管理規劃》的實施協調。

22.2曆史文化名城保護

泰山風景名勝區涉及城市曆史相關的自然環境、曆史城區、曆史文化街區、不可移動文物與曆史建築,相關保護、控制與整治措施應遵循《泰安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並與之相協調。應遵循《濟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對于靈岩寺的定位,保護其傳統空間格局和自然山水特征,繼承弘揚深厚悠久的曆史文化。

22.3文物保護

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等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條款進行保護。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外圍的保護與管理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泰安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等規劃。

22.4地質資源保護

落實《地質遺迹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做好與《中國泰山世界地質公園總體規劃》的實施協調。

22.5生態環境保護

與《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協調。

22.6林地保護管理

與《全國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泰山市泰山區、岱嶽區以及濟南市長清區的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協調 。

近期將集體林地納入泰山生態公益林的範疇,完善其補償機制,進行傾向性的政策引導,可委托管委會統一管護,遠期實現統一管理。

22.7區域管理組織協調與能力建設

完善跨行政區劃管理體制。 進一步探索完善和發展泰山風景名勝區跨行政區劃的管理體制(包括泰安市和濟南市),完善泰安市泰山景區管委會和濟南市長清區靈岩寺景區管理機構的合作和溝通協調機制,盡快實現統一規劃、統一管理。

建立區域保護監測機制。泰山風景名勝區應與泰山其他山區、濟南南部山區的保護相協調,形成整體性保護區域。

科學管理外來單位。風景區範圍內對風景區影響較大的外來單位應盡早遷出,滯留用地應盡可能進行生態恢複。

開展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提高靈岩寺景區管理機構的行政級別和統籌協調能力,擴大管轄範圍至整個景區,建立完整、統一、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並完善其管理機構職能。恢複和完善泰山教育設施和培訓機制,實現覆蓋全部管理人員的定期培訓,增強培訓內容的廣度和深度。

23 近期規劃實施

23.1近期規劃目標

包括資源保護近期目標、解說遊憩近期目標、社區協調近期目標和管理能力建設近期目標。

23.2近期重點項目

完成資源保護監測系統和數據平台的搭建,預警機制與應急方案的制定以及風景區範圍的標樁立界。

拆除搬遷對“天、地、人三重空間”景觀軸線和靈岩寺等曆史地段和風景區入口區域(桃花峪、櫻桃園、竹林寺)的格局和氛圍影響較大的外來單位和設施。

與拆除搬遷項目匹配,完成對重點地段的建築風貌改造和功能調整,以及拆除搬遷後的植被地貌恢複。

提升相應交通服務水平。完善桃花峪遊覽線和天燭峰、東禦道遊覽線的旅遊服務配套建設及主景區部分的旅遊公廁改擴建工程。

規範統一景區的解說、導引、安全指示、公告牌和戶外電子屏幕,其式樣、材質、色調、高度、大小等要與景區環境相協調。

編制泰山博物院區域詳細規劃,完成泰山博物院建設。

23.3編制重點區域或地段詳細規劃

編制重點區域或地段詳細規劃:岱頂景區詳細規劃、中天門景區旅遊停車場詳細規劃、靈岩寺景區詳細規劃、環山路景觀帶詳細規劃、紅門入口詳細規劃、泰山博物院區域詳細規劃、玉泉寺入口詳細規劃、天燭峰入口詳細規劃、桃花峪入口詳細規劃、東禦道入口及周邊社區詳細規劃。

來源:泰山晚報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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